人的一生要经历太多的生离死别,那些突如其来的离别往往将人伤得措手不及。
人生何处不相逢,但有些转身,真的就是一生,从此后会无期,永不相见。
用力爱过的人,讲再见那一刻格外艰难。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而是对方已经云淡风轻,你却念念不忘。
这是《林徽因传》里的一段话,偶然看过以后,这段话就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不时的还是会想起她。
……
那是一段尘封已久的往事了,每当提到那件事,我的内心都有些失落。
算起来是2011年吧,高三还没念完的我离开了校园,投入了社会的怀抱,我记得,当我刚离开校园的时候,意气风发,觉得自己是能干大事的人,当时的雄心壮志我到今日也还记得,后来想想,当时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
与其他人不同的是,我当时的家境挺好,家里是做鞋子的,几条流水线,请了个明星代言人,刚出社会我倒是少去了别人要经历的找工作上班的经历,也不用烦恼有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也就是这样,慢慢的,我也变成了老油条。
多年以后的今天,大环境不好,家里的生意也停了下来,在真的自己出去找工作,真正意义上第一次去接触外界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当时没念大学是多么错误的决定。
也才明白当时我回来的第一天晚上,父母的叹气,还有我哥教育的那些话,只是如今已来不及再去慢慢重头再来,我也就只能尽力的融入这社会,终究,我也变成了一个为了温饱问题跑上跑下的普通人。
所以想到那些回忆,我还是会特别的纠结,尤其是她,总是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
跟她第一次见面是在酒吧里,当时我喝的有点懵,跟着朋友在酒吧里纸醉金迷,当营销阿谀奉承的恭维我,我得意的肆意挥霍着卡里的余额,直到卡里分文不剩,营销也就第一时间走开了。
身边的那几个伙伴跟我同岁,家境也不错,当第一次有人来恭维的叫我们少总的时候,不得不说,当时我们的心是很膨胀的,几句话便被人说的飘飘然,那几个月里,我们三个人因在酒吧里挥霍了几十万声名大噪,在酒吧里成了头号名人,那几个月就如梦一般。
但是,梦是会醒的,其中一个人的家里先出事了,他家的工厂支撑不下去了,慢慢的,他就消失在了我们的视线里,后来想想,他当时的做法挺聪明的,当人跌入谷底的时候,就该静悄悄的暂时退出圈子,去谋求其它出路,不得不说,多年后的今天,跟他对比,我们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时不时想起来都会佩服他当时的果断。
也就是那段时间里,酒吧新来了一堆小蜜蜂,营销第一时间介绍给了我们。
在那花场里,小蜜蜂的质量成为了酒吧收入来源的关键,大多三四十岁的来酒吧玩的都无法抵抗住她们的发嗲,卖弄风骚,不知不觉,几杯酒下肚,迷了心智便掏出钱包开始送花,钱包的钱没了就开始刷卡。
直到第二天清醒许多人起床后看到空荡荡的钱包或是看到卡里的余额全空,都是忍不住狠狠的给自己几巴掌让自己清醒清醒,然后晚上到点又乐呵呵的不知悔改的跑到酒吧去。
那是泡酒吧的第二月吧,看着台上的那堆小蜜蜂尽情的摆弄着自己的身体,我们几个坐在靠墙的位置喝着酒看着台上的她们跳舞,玩得正起劲,不经意的一瞥,我看到了一个女人,正站在台边准备上台,那个女人我还没见过,忍不住多瞄了她几眼,但只能模糊的看到个侧脸。
等到她上台的那一刻,我呆了,同伴见我愣愣出神,拍了我一下,我回过头他们问我发什么呆呢,到你了,我随意哦了一声,跟着他们继续摇骰子,但心思全没在那,不一会儿,喝了许多酒,我摆摆手说休息休息,再喝就趴了。
他们见我这样,也没说啥,就数落了几句真不能喝就继续玩他们的,我就坐在一旁往各个角落望去,总算看到了她。
只见她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长发自然的垂在了肩上,标准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脸带着好看的笑容,我坐在这只能看到她的侧脸,但就是那张侧脸,不得不说,让人为之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