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一缕暖阳,透过一扇因疏于擦拭而有些模糊不清的窗户,照在一张已经掉漆发暗的朱红色书桌上。
桌子上静静地躺着一张素雅的信纸,信纸的左下脚印着一朵盛开的玫瑰。
一只在深秋季节仍顽强存活的蚊子,从房顶的一角飞了下来,在屋里盘旋了几周,终于朝桌上摊开的信纸飞去,停在了一个血红色的“嫣”字上。
叮铃铃……
一阵急促而聒噪的闹铃声打破了清晨的安宁,姚烨从睡梦中惊醒,强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挣扎着坐了起来。
他用力甩了甩头,以赶跑仍不肯离去的睡意。脑子稍微清醒了一些,他伸手抓起了桌上的信纸,从头到尾又仔细地读了一遍。
信是他用毛笔蘸着鸡血写的,他蹩脚的毛笔字歪歪扭扭,让人一看,还以为是一个小学生的作文。
已经干透的血迹,仍散发着淡淡的血腥味。
读完了信,姚烨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目光失焦地对着墙壁,嘿嘿嘿地干笑了几声。
……
前一天的清晨。
姚烨起床以后,急匆匆地赶到校门外的菜市场。
在一个鸡鸭专卖的摊前,姚烨停了下来,开口向摊主问道:“你这里有鸡血卖吗?”
“鸡血?”摊主疑惑地打量了一眼姚烨,眼前的这个学生气十足的男生,怎么看也不像一个会做饭的人。
“我们这里都是卖整鸡的,从来没有听说过单买鸡血,不过你要是想要的话,这里倒是还有点。”
“喏”,摊主朝地上的一只碗努了努嘴,碗里面盛着半碗已经凝结成果冻状的血块。
姚烨不禁皱起了眉头,这血块是无论如何也没法用来写情书的。
要想得到会流动的鸡血,唯一的办法就是买一只活鸡。姚烨不由得朝鸡笼中看了看,随手指了一只大公鸡。
“那我买这只公鸡。”
唉,鸡兄,对不住了,为了我的幸福,今天只好牺牲你了。
姚烨要了一只黑色的塑料袋,将那只公鸡五花大绑地塞进了袋子里。然后拎着袋子,急匆匆跑回学校,将袋子放在自己租住的单间,便去上课了。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下课,姚烨飞奔回自己的房间,结果了那只可怜的大公鸡,还热乎的鸡血盛满了一小碗。
姚烨掏出早已准备好的草稿,拿出毛笔蘸着鸡血,在信纸上认认真真地誊写了起来。
至于那只鸡嘛,自然是不会浪费的,在校外的一家饭店里,被做成了一盘美味的小鸡炖蘑菇。
……
第二天,早读课。
姚烨来到高一3班外的走廊上,他轻轻敲了几声窗户玻璃,一个坐在窗边的短发女生开了窗。
“麻烦帮我把这封信递给林嫣。”姚烨从怀中取出一个素白的信封,递给了窗边的女生。
姚烨的声音混在隔壁班的早读声中,只有窗边的人听清了“林嫣”两个字。教室远处的不明真相的观众,还以为信是给窗边的女生的,有的便开始兴奋地起哄。
似乎要急于撇清自己和这封信的干系,那名女生连忙站起身,跨过讲台,将信扔在了靠里边墙壁的林嫣的桌上。
“林嫣,有个男生给你的信。”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那名女生提着嗓子大喊了一声。
林嫣摘下耳机,见怪不怪地拿起了信,看了一眼信封上的字,然后面无表情地拿起一支圆珠笔,将那笔芯朝信封的边缘一戳,再用力一划,信封便被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