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絮抚来燕归回,青石踏醉繁城花,天是血红的天,城是繁华的城,干净整洁的青石路板,此起彼伏的亭台楼阁,岸边有翠柳,湖上泛花舟,好一个美丽的合阳!
街上走着一个瘦弱的黄袍少年,包裹加身,绑着个婴孩,一条蠢狗在旁。风尘仆仆,并不十分夺目光鲜,只是面目清秀,男生女相。后面跟着一个貌美妇人,怀抱女娃。正是二狗他们。
风和日丽,街道人来人往,市井小民,屠猪贩狗。偶有妙龄少女三三两两在街边摊贩购买女红胭脂。二狗不由心中舒畅,这城里城外完全就是两个世界,几个月来二狗几番在战火屠城,修罗炼狱里九死一生,如今忽然来到这繁华热闹的城市,真有再世为人的感觉。这种感觉甚至有一点不真实。
随便找了家客栈落脚,要了两间上房,二狗搜刮的财帛足有上千两,出自然阔绰,甩手就是二十两碎银。客栈里从掌柜到小二,都已经把二狗当成了亲爹,诸般吩咐,莫敢不从。两间上房干干净净,美食,洗澡水,衣物一应俱全。二狗给了美貌妇人二十两碎银,叫她请个最好的郎中给铃铃治病,那妇人对二狗磕头如捣蒜,千恩万谢,那样子就剩把自己拔光送上前了。二狗吩咐她置办些衣物细软,照顾好永安。便梳洗一下出门了,他想要尽快和张天顺会和,随便决定一下接下来怎么做。
首先去钱庄,二狗将所有碎银金珠换成了银票方便携带,足有一千多两。据张天顺所言,女婿是合阳衙门捕头,几番查问便找到其居所,待门丁通报一下。就见那张天顺走了出来,和以往不同,张天顺穿得干干净净,修面剃须,甚是精神。一见二狗大喜,两人便找了个酒楼喝酒谈天。
酒楼上,两人推杯换盏,气氛融洽。据张天顺所说,其他逃出来的人与他一起到了合阳城,由于都是江湖好手,又经他女婿多方盘恒,皆入了合阳军。也算有个地方安身。
“老头,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二狗问道。
“我能有什么打算,就和女儿女婿呆在一起啰,我那女婿在合阳官场人缘极好,虽是个区区捕头,但平时疏财仗义,众人服他,也算个地头蛇,养我个老头还是不成问题的。我就和我的女儿外孙安安稳稳过日子吧!”张天顺眼中充满柔和与温暖。早已不复江湖人的锐气,伴随他肩头温润的阳光,只是看到了一个老人经历了大风大浪后对家庭的期许与渴望。二狗倒是好生羡慕,心下企盼他能够和女儿外孙幸幸福福的生活下去,不再经历什么腥风血雨。
“老头那你一身武功,女婿又是县衙捕头,何不谋个一官半职?也不至于每日闲得荒。”
“哼,”张天顺神秘一笑,侧过身子对二狗小生说道:“狗子,知道为何天下兵荒马乱,异魔横行,这合阳却为何繁荣安定,独处一隅吗?”
二狗想了半天,几番思量,最后嘴里蹦出两个字
“唐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