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一家还算过的去的旅馆吃了顿晚餐住一晚上,第二天凯尔斯再次来到了浮港街。
先与“鹿头驴”武器店的矮人店主定下50把钢制长剑的订单,预先支付5枚金达布定金后,凯尔斯又带着阿诺德去买了一套大号的优良护甲,花费6枚金达布。
做完这一切后,感觉应该没什么遗漏的凯尔斯便决定出城踏上归途。
在德里姆城的这段时间下来,凯尔斯也大概了解到,这个异界无论是科技还是文化,都类似于前世中世纪的西方,具体处于什么时期暂时还不清楚,但应该是在板甲发明前。
作为一个普通的历史爱好者,凯尔斯对于欧洲历史的了解也没怎么深入,仅处于大致知道什么时间点发生了哪些著名的事这种水平而已。
可惜即便只了解了这么些历史,凯尔斯也没能穿越到历史上的中世纪,而是来到了这个带有魔法斗气,历史进程完全陌生的异世界。
“如果是穿越到15世纪的欧洲那该多好啊,到时候我先把哥伦布挖到手,大力资助他为我发现新大陆,然后开辟殖民地,岂不是躺着就能挣钱了?”
路途中枯燥无聊,骑在颠簸的马背上,凯尔斯又开始神游天外,毫无逻辑地歪歪了起来。
“如果穿越到古代的华夏那就更好了,华夏历史我更熟,到时候抱紧名人的大腿,还不是躺赢?要是改朝换代的时期的话,运气好说不定能捞到个开国功臣青史留名...”
“大人小心!”
忽然,阿诺德谨慎的声音打断了凯尔斯的思绪,凯尔斯连忙勒马看向四周,但发现周围什么也没有,不由奇怪地看向金发壮汉。
“大人,前方有打斗的声音。”
阿诺德已经更换了新置办的护甲,穿着这身蓝色的布面甲与金属护臂,还有护膝与金属板靴后,再配上腰间悬挂的胡佛长剑,此时的大个子更像是一名威武的骑士而不是流浪佣兵了。
但即便更换了模样,他作为佣兵谨慎的直觉还是没变,而凯尔斯在他的提示下也隐隐听到前方的确有着杂乱的声音。
此时两人正位于一处横穿密林的土路上,要么就一直往前,要么就后退折返,对于目前的情况,凯尔斯有些纠结,毕竟已经走了两三个钟头,都快回到领地了。
犹豫了一会,凯尔斯决定还是先看看情况。
“阿诺德,我们先小心地接近,看看前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如果情况不妙,我们就往德里姆方向跑。”
“了解。”
小心地驱马向前,来到了一段上坡路,待凯尔斯二人翻上了坡道的顶端时,才看到坡道另一面的光景。
一队商队遇到了强盗的劫掠,正在与之对战!
粗略观察下来,发现强盗起码有二三十之众,与商队护卫们围绕在五架马车周围缠斗,这其中,一名身穿黑黄色罩袍,骑士模样的人表现最为醒目。
那黑黄骑士作战非常勇猛,高超的剑技令得劫匪们不抱团就轻易不敢近身,也正是在骑士的周护下,商队才能以十多名护卫的数量面对数倍于己的敌人攻击下坚持到现在。
但很显然,这场战斗已经持续了有一段时间,那名骑士也逐渐表现得力不从心,在数名强盗的围攻下出现了负伤,摇摇欲坠,照这个情况看下去,这支商队已经避免不了被劫掠的命运了。
而在凯尔斯二人观察战局的同时,一直害怕地缩倦在马车旁的队伍商人也发现了不远处的二人,一时间不知从那来的勇气,居然猛地站起来朝二人大呼。
“那边的两位骑士!请快救救我们吧!我愿意重金报答!”
商人的这一嗓子,直接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不远处的凯尔斯心中一惊,连忙驱马转头。
“阿诺德,我们快走!”
强盗人数太多,这些商队护卫明显不是对手,这时候加入必输的局面,不是找死么?
可即便凯尔斯不打算加入援助,但明显那些强盗们不这么认为,不知是谁朝这边抬手射了一箭,锋矢居然正中了他胯下马匹的屁股!
“律咴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