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志文上手摸着,打磨了这么久的确是还差点,但这是他第一次给闺女做东西,他还是很满意“等下回我回来带上一瓶,”对着身后的妻子说“找点碎布都给包起来,也就不怕了。”
哪有什么碎布,还不是得拆点布条来包,看哥嫂那么上心他也不说什么。
“成,”小宋氏回到厨房继续做饭,想着拆件旧衣服,以后不用了再拆下来补东西也是行的。
吃完饭,收拾好碗筷,大房夫妻就迫不及待回放整理,翻出几件满是补丁的旧衣服,怎么看都不适合,要么就是太糙,要么太薄。
“随便吧,将就几天,等我回来用桐油一刷就好了。”随手拿了件衣服递给妻子。
这是他干活儿穿得外衣,又厚又重,到处都是补丁,都快看不出原本是什么颜色了。乡下人没那么将就,几十年的衣服只要没朽就能一直穿。
小宋氏剪着布条,想着得赶紧收拾好,早点接三丫头过来。“名字你想得怎么样了,”呲啦一声布条就撕开了,又用剪子剪着有补丁的地方,撕不动。
“大概想了一下,你听听看。”花志文拿出书桌上拟了几个字的纸,看妻子正支着耳朵听,手里的动作也不停。
“乡下闺女名字花花草草居多,咱家姓花也不好再用这些字,我拟了蕊,蕾,萼这几个字,都是花儿的嫩芯儿,女儿家娇贵。”
“萼字不好,听着就让人不舒服”
乡下人大多没念过书,字都不认识,又怎会知道此萼非彼萼,这个字也就被排除了。
“好,听你的。”
“那就叫,花蕊,花蕾,叫着也不大顺口啊”
花志文默念两遍“那花小蕊,花小蕾呢?”
小宋氏放下活计“又是大大小小的,你好歹也是夫子,就不能取个高雅点的名字?”
花志文离开学堂从不咬文嚼字,雅即俗,俗即雅,何必分那么清,跟老乡拽文就能显得自己高人一等,他倒没有觉得,交流起来还不够累得慌。秀才也好,举人也罢,不过多读几本书,眼光看得更远。
“大俗即大雅,朵儿的名字不好听吗?”
听丈夫这么一说,云初,云初,当初她的名字就是父亲取的,确实挺雅致的,村里人也不懂什么意思,每次听见别人叫云初,她还觉得浑身别扭,还不如花大媳妇儿听着舒服。
“那行吧!小就小吧,明儿再跟弟妹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