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在预约的时间准时出现在咨询室,他没有再说上次的那个梦或者坦白,而是谈到了父亲。
“母亲出事半年后,父亲想再结婚,他找我说,怕我反对。
其实他错了。我不但没有反对,反而内心松了一口气。
一方面,我没有什么资格反对,那是他的生活。
我这么多年来,不是一直渴望父母不干涉我的生活吗?
我想要的,就是他们过他们的生活,我过我的生活。
现在,他要再结婚,这是他的自由,我无权干涉。
另一方面,这样也好,他有了自己的生活,也就不会再顾及我的生活了。
我甚至想,如果我的母亲当时也有自己的情人,她或者会过得更幸福一些,不会那么压抑,甚至就不会死。
再说,父亲他会老,他需要有人照顾,而我可能负不起这个责任。
我想起我做律师时代理的一个案件,是一起民事纠纷。
一个70多岁的老人丧偶后,看上一个年龄比他小得多的中年离异妇女,老人想结婚,但是儿子、媳妇不同意。
父子因此闹得很僵,最后在亲戚的劝解下提出一个折衷的办法:女方以保姆的名义照顾这个老人,但实际上在一起生活,包括同居,就是所谓的陪床保姆,每个月付工资。但是,如果女方出现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老人去世,她就必须离开这个家庭。老人的儿子对女方没有其它任何义务,女方除了工资之外,也不能提出其它要求,不能继承老人的遗产......
双方在证人的见证下还签了正式书面协议。
四五年之后,老人去世了。去世之前,竟然到公证处公证了一份遗嘱,把几十万的现金和价值200多万的房产留给了陪床保姆。
老人的儿子媳妇就不干了,以前面有协议为由,不承认遗嘱的效力,因此与保姆双方诉到法庭。
老人的儿子找到我,想聘请我为代理律师,帮助他们取得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