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就这么尘埃落定了。不过,丁香倒并没有如安妮那样马上就搬了过来。而是在一周之后方才搬了过来。
据说是因为东西比较多,需要收拾一下。而且因为不是周六日,又不愿意为了这个而特意请假。所以便利用每天回去的时间一点点的收拾。
显而易见,丁香是一个比我和安妮都更加细致的女人。也许这是结了婚和没有结婚的区别吧。丁香的行李在这些住过的房客里截止目前为止显然是最多的。但同时又是最为有序的。分别用行李箱或者是收纳箱码放的整整齐齐的。收纳箱的外面还仔细地贴上了标签,分别注明里面放的是什么东西。我简直是叹为观止,也暗自佩服丁香的细致。
丁香叫了专业的搬家公司,行李又整理的如此整齐,自然整个搬家的过程中比较轻松写意了。不过,搬家的过程中隔壁的老太太倒是不忘探出头来看了几回。大概是因为大家都在忙着拿东西,这才没有好意思开口问什么。
我笑着和丁香解释了一下:“隔壁住的是小两口,儿媳妇才生了个大胖小子,这老太太高兴的什么似的。”丁香的眉头微不可见的微微皱了一下。我心下了然,便不免多聊了几句:“老太太话多点,但人应该不错。小孩子晚上也很少哭闹。应该是个知道心疼妈妈的乖孩子呢。”
丁香笑了笑,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加快了手上的动作。我便也没有再多做解释。有时候,说的多了反倒更加令人生疑,还不如看疗效。
因为丁香提前告知我说今天会搬过来。我自然便不好再出去了。地主之谊,还是该有的。因为没有家具,东西不过半个小时便搬利索了。
客气的问过丁香需不需要帮忙后,我便开始在厨房里忙乎开了。看样子,丁香那一堆的东西怕是得一会整理呢。所以,大家中午在家里共进午餐,应该是比较明智的选择吧。
我笑着问过丁香有没有忌口的,便开始在厨房开始准备了。好歹被安妮熏陶了那么久,怎么着也应该得了她两三分真传吧?人说是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想我也该近朱者赤了才对吧。
因为只有两个人,我便准备了三个菜。一个白灼大虾,主要是简单;一个红烧排骨;最后是一道蒸生菜;另外烧了一个紫菜蛋花汤。主食是米饭。
事实是丁香的行李收拾得远比我所想象的要快。我的菜才刚刚备好料,丁香就已经神清气爽地从她的房间里出来了。
“还是我来吧?你应该是不常做饭的吧?看你的刀工就不象是个老手。”丁香笑得温和。话语也丝毫没有让你觉得有什么不妥。虽然也是问句,但行动间却已经开始动手解下我的围裙。
“就让擅长的人做擅长的事吧。何况,对于我来说,做饭既是休息也是乐趣。”丁香显然轻车熟路。
我笑笑,也就坡下驴。既然有人乐在其中,那我就姑且做个好人吧。
丁香的手艺应该说与安妮不相上下。只不过安妮胜在麻利,动作迅速;而丁香则胜在细致,做出来的东西呢,不光吃着好吃,那卖相,也与餐馆里不相上下。
一盘红烧排骨端上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生菜平铺在盘底,而上面的排骨色泽红亮,旋转一圈摆成一朵盛开的鲜花,而花心则是用一根香菜卷作了花芯的形状。
“哇,真的是赏心悦目啊。”我由衷的称赞。同时心里暗自思量:看来我又有口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