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不否认,山中有山中的乐趣,但应该没有谁愿意呆在乱葬岗养老吧?周围这股随着热气不断蒸腾的腐烂的味道,实在是让人闻着伤心、看着流泪!
沈驷的方向感还不错,七拐八拐的顺着崎岖小路下了坟山,朝北走了不近的一段路,才渐渐地有了人烟。
一边走,他一边琢磨着,总要找个人问问最近的村落在哪儿。正想着,猛一抬头,只见前面离他还有些距离的地方突然跑过来一队官差。
这些人穿着打扮都大体相同,只是有的手里都握着半红半黑的水火棍,有的腰间别着铁尺,有的腰间挂着锁链。
沈驷脚下一顿,看官差们的朝向,明显是冲着他来的!
事发突然,来不及细想。沈驷一掉头,撒腿就跑。
官差见他跑,连忙从后面追。一边追,还一边喊着什么。
沈驷跑得专注,也来不及细想他们喊的是什么。心里却暗暗后悔,下山之前,应该刨个野坟,弄两件干干净净的衣服穿。穿着这么一身血衣,不被官差撵才叫怪了!
双方一个跑、一个追,但到底是官差熟悉地形,前围后堵,跑了足足的一刻钟,才总算是把沈驷给堵住了。
沈驷倒是不觉得多累,周围堵他的官差们却不免一个个累得汗流浃背,弓着腰,喘着粗气,呼哧呼哧喘得跟拉风箱似的。
沈驷看跑无可跑,叹了口气,“各位差爷,我说我是个良民,你们信吗?”
领头的一个直起身,无力的摆摆手,呼哧带喘的对沈驷说:“别别别!四爷,你……你才是爷!可累死我们了!你说……都……都是自家兄弟,你跑……呼……跑什么啊?”
自家兄弟?
沈驷打量起那领头的官差,心中暗道倒霉。
面前的这些人,他显然不可能认识,但这些人九成九跟自己附的这具尸体挺熟。
人都说,常走夜路终遇鬼。
沈驷想到过自己附的这具新鲜尸体生前大概率就是附近村镇的人,也想到过以后可能会撞上熟人。
但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刚下坟山就能遇到熟人,而且这熟人还不止一个!
再者说,遇到旁人倒是罢了,偏偏是群当差吃皇粮的!
这种人,搭上就是两个字,麻烦!
沈驷一心清闲,心中百般不愿跟这些人扯上关系,稍一犹豫,就开始装傻充愣,“自家兄弟?我怎么不记得了?你们该不会是认错人了吧?”
那领头的一愣,随即苦笑着说:“四爷,你别闹了!快跟我们回去吧!那案子实在破不了也没办法!有咱们在,借他张伯龙副熊心豹子胆,他敢动你一根指头试试!”
“不是。”沈驷解释说:“我是真不认识你们!你们肯定是认错人了!你看,我不知道你们找的是谁啊,但我的名字还是比较特殊的,我叫沈驷,不是一二三四的四,是……”
“驷马难追的驷!”领头的截住话头,一句话就让沈驷惊得瞪大了眼睛。
见了沈驷的反应,领头的顿时笑的得意极了,“行了!四爷,别玩了!打从我认识你第一天起,但凡介绍自己,你不可能不用这四个字。这事儿,你问问咱们汉阳府三班衙役,谁不知道?”
沈驷无话可说了。
随便附具尸体,还能同名同姓。这可能不只是缘分,得算的上是孽缘了!
他叹了口气,认命般的替自己解释,“好吧,好吧,就算我是!可我真不是故意装傻!我醒来的时候,就躺在坟山上,脑袋里头什么都不记得了。”
领头的惊讶地看了沈驷半晌,突然压低了声音,急切地对沈驷问,“四爷,你真不记得了?不是闹着玩儿?”
沈驷认真地点头,“真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领头的听了,长长地叹了口气,“你看,早说什么来着?之前我就说了,这案子是鬼祟作乱,不是常人所为。你偏不信!三更半夜一个人跑出来查案,拦都拦不住!这回好了,差点儿把自己折进去吧!”
话说到这儿,他似乎也是主意到自己语气太急,下意识地顿了一下,露出些许笑容来,才继续说:“不过,也没关系。四爷,命还在,那就是吉人自有天相。走吧,咱们先回城。等回去之后,找几个郎中给你好好瞧瞧。我听老一辈人说过,这叫……哦,大概是叫离魂症!总归,只要是个病,那就肯定能治!用不着担心!”
沈驷就这么着,被这群官差不由分说的夹在中间,簇拥着朝府城的方向走。
在路上,沈驷从那领头的官差口中得知,他名叫刘金山,是府衙快班班头。而沈驷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则是汉阳府的三班总班头。
此时正是大明嘉靖三年,汉阳府内多地频出离奇命案,汉阳、汉川两县无法侦破,遂将案子报到府衙。
知府张伯龙命沈驷带人限期破案,前天夜里,沈驷独身一人离开府衙,临走前说是有人提供了重要线索。结果,彻夜未归。
刘金山等人担心他的安全,分头出来找,苦苦找了一天多,才总算是找到了他。
沈驷并不知道大明是个什么朝代,也不懂嘉靖三年是个什么样的时期。他仅仅从刘金山叙述的字里行间得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身为府衙三班主心骨,他的退休计划还没有开始实施,却已经濒临夭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