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锭撇嘴说:“第一天就让我俩寻街。”
郑义想了半晌说:“寻街不是很正常吗。”
金锭回头看了一眼九儿,悄悄的对郑义说:“不是寻街的事,你晓得九儿怎么想的,在外面很容易惹事,我意思是能不能让他在这里不出去,我出去寻街就好,他内个德行不太适合。”
郑义一听想了想也对,九儿那狗德行跟狗爷一样,一个不对付看什么都不顺眼,也行,那就留在自己身边吧,巧了正好有个案子带着九儿和金锭出去逛逛,想着他就说:“也行,早上接了个案子,你俩跟我一起看看吧,让别人带你俩,我还有点不放心呢。”
九儿换好衣服,趴在门口看他俩说话,咧着嘴不情不愿抱怨:“哎,馒头,你带我俩算什么,是不是你想压我一头,抢我的功对不对。”
郑义笑着:“说什么呢,你的功我可抢不了,帮我破案回头给你记上,然后我请你吃饭,想吃什么你挑我请。”
一听说吃饭,九儿当然高兴,催着金锭换衣服,然后三人坐车到了案发地。郑义开车在路上,介绍说早上的时候有个更夫来报案,说是在北街附近发现一具男尸,早上已经有人接了案子通知他去看一下。郑义现在应该算是警署里比较正直的警长,大家都知道这事,所以好多情况都是郑义亲自去办。借着这个机会他就想让九儿和金锭俩人熟悉一下这个环境,心里的想是,在哪里都能闯出一片天地,不一定去到外面奋勇杀敌才叫闯荡。
郑义比他们俩大几岁,想的事也多,看着憨厚,实际上心思缜密的不得了。狗爷一共也没收过几个徒弟,算上他才三个,他若是不聪明,狗爷才懒得理他呢。
到了现场三人下车,验尸官已经将尸体抬到了一边,地上有一滩血液和碎掉的瓷片,九儿捡起来一片放在鼻子下闻了闻,一股子淡淡的酒气,这人在遇害以前在喝酒。干涸的黑色血渍有一个轮廓,看形状死者是趴在地上,没有明显拖行痕迹,是第一现场,凶手应该是一个高手,在酒鬼不知道的情况下稳准狠的一下子将他击倒,死者处在一个趴卧的状态就没动过。九儿根据现场的情况,大致上是这样猜测的。
他把自己的想法一说,郑义正在看记录,耳朵里听着眼睛看着,这小子可以呀,只是看现场就能说的和验尸官一样。于是笑呵呵的领着他来到尸体边,掀开盖着白布查看死者的伤口。
几个人低头看着,就见到死者后脖子上有三条又长又深的伤口,伤口呈现黑紫色,表面的肉血外翻,深可见骨。只有这一处伤口,其他地方并无外伤,说明凶手是有备而来。就是奔着他下的杀手,凶手用的是某种冷门兵刃,看着状态应是类似虎爪或者用爪勾一类。
大致就是这些分析,多余的还要看别人怎么说,郑义捏着下巴点点头,九儿的分析没错,这类的伤痕,最常见的就是那些,想着这些,他问道有没有人知道死者是谁,这是过来一个穿着小褂的小孩,他走过来笑嘻嘻的给郑义鞠躬,郑义见着好奇就问:“你是谁呀。”
小孩就说:“我叫小饼儿,是这附近的地管。”
九儿和郑义金锭三人相互看了一眼,现在的地管年岁这么小吗,看着也不像能管的了事的样子,九儿就半开玩笑的问:“这地界,你说了算。”
小饼嘻嘻一笑微微点着头说道:“可不敢说是说了算,到是知道些别人家的事情,因为太小,又不好去讨饭,怕人家嫌弃,对这地界比较熟了,就混了个地管,各位长官别觉得不合适,只要你问,就没有我不知道的。”
呦呵,九儿看着小孩觉得稀奇,说实话,那孩子看着也就是十一二岁的模样,短头发,小眼睛,小鼻子,精瘦一小孩,怎么看他也不像是个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