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额的罪犯肯定是不可能会追回十倍的,比如贪污五十万两,追回五百万,再怎么看都不现实。这时候就需要朱棣灵活调整了,比如查出三倍贪污金额,一百五十万两,不要以为这不现实,作为一个能贪五十万两的人,他狠狠心,把他的圈子里的人挖一两位出来可能就凑够了……
即使这样,贪污受贿的金额也永远追不上一群赎命的人需要的金额。这时候就只能充分竞争了。
朱棣相信,人在自己生死攸关的时候,永远都会把自己最疯狂的一面展现出来。狗急都要跳墙呢。这一群需要保自己命的人永远都是最疯的狗。而且到时候肯定是僧多肉少,每个人都是几倍的金额才能赎命,随着雪球滚大,贪官肯定不够自己这些人分,你一心软,不想得罪人,说不定别人都嗷嗷叫的冲上去了。那你自己就只有等死了。
朱棣相信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一群人一定是自己麾下最疯的一群狗。毕竟这是在真·拼命。能活的话,谁不想自己活下去呢?更何况能损害别人的利益,就可以让自己活下去那就更好了。
而且这个还有个好处。这些反腐人员在进局子前,有丰富的贪污经验,比如自己那个行业,有哪些地方有贪污的条件,一般又是怎么操作的,这些东西他自己都是门儿清。以他的贪污经验,去查那些贪污的人,绝对是事半功倍。
正是由于这些人之前都是刚贪污进来的,可以说贪污斗争第一线的人员,永远都是贪污经验丰富的、贪污技术牛逼的一群人。
他们可能只运气不好,被那些疯狗抓到了把柄,一不小心就进来了。而自己又变成了疯狗,为了自己的小命,那对不起了,以前的同志们,请你们也进来好了。你们进来了,那我说不定就能出去了。
……
当然,还有几点需要解决。
第一,他们家人安全问题。可能会有人以威胁他们家人为代价。让他们畏手畏脚,这一点,朱棣想到的就是把所有人的直系三代以内的家人都接在一起,安排专人保护,并且他们反腐工作期间,所有家人的生活都由朱棣负责,所以非正常死亡,都由他自己调查,有朱棣提供支持,或者也可以朱棣安排人调查。
如果他们在调查期间,有人打他家人注意,那么这些人将迎来当事人的*****般的报复。
而他们调查时限完毕后,如果完成了自己的“业绩”,那么继续享受朱棣政策,除了不在提供生活支持,还可以继续生活在大院里。所有的非正常死亡,除了朱棣派人调查外,他自己也可以从朱棣那里获得人力、物力、权力的支持,自己去调查。
而没有完成“业绩”的,那对不起了,朱棣不可能在提供一辈子的人生安全保护。按照完成的比例,享有0—20年保护期限。比如一个人贪污一千两,他的业绩是需要一万两买命。那么他只完成五千两的份额,那么不好意思,他的家人只能享有10年的特别保护期。十年后就必须搬出去。如果家人出意外,也只能由朱棣的队伍去调查。亲人不会获得朱棣的特别支持。
想要为家人谋一条安生的后路?那就去疯狂咬人吧。
第二,他们自己的人身安全问题,以及会不会逃跑的问题了。
除了安排专门的护卫、必须住在给亲人安排的院子里面以外,朱棣还规定,他们每当有一个目标时,都首先需要向朱棣先报告。朱棣登记后,才能去调查。
如果在这期间出了意外。那么所有人一个都跑不掉。这最大程度的保护了他们的人身安全。毕竟那些心里有鬼的人也清楚。杀一个人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今天把他杀了,明天可能就是军队杀过来了。找死都不是这样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