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大约过了一个月,这一个月时间里,沈良似乎还一直没有完全学明白怎么做生意,闹笑话和赔钱是常有的。
不过,他似乎也误打误撞的做成了一些事,比如高价去买粮食,倒使的那些粮食商家都开始和冯家谈价钱,但因为价钱上去了冯家依然有利可图,所以冯家无非多花了一些银子,但最终的结果没有改变。
沈良的行为,反过来使的冯家花了更多的钱来买入粮食,在别人看来只不过是乱拳打死老师傅罢了,他连基本的买卖账目都能算错的嘛,如果说他是在布局让冯家套的更深,似乎不可能,而且目前看大的局势依然没有改变。
当然,一个月的时间,很多事还是在潜移默化的发生着改变。因为黄巾起义已经被镇压的差不多了,几个主要的起义领袖依次死去,新的局势即将开始。
为了鼓舞全国上下的人心,也为镇压最后一波黄巾起义鼓舞士气,朝廷颁布政令“大酺三日”,汉代对聚众饮酒还是有很多限制的,这道政令一下,意味着接下来三天全国上下可以开怀畅饮三天,这无疑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于是大到各名门望族,小到平民百姓,有条件的莫不聚起亲朋好友,摆起宴席,普天同庆。
徐州内的门阀士族,几大主要家族,诸如糜家、陈家、曹家自然都要隆重的摆起宴席,其他的像王朗这种名人,自然也会邀请亲朋好友一聚。汉代的宴席并不是简单的吃吃喝喝,主要的还是社交,各种达官贵人,相互之间通过这种方式沟通感情,互通有无,自然的这宴席并不是谁都能上席的。
总之,这三天全国上下会一片祥和,宴席不断,尤其如徐州这种此时还并没有遭遇黄巾之乱的地方,更是热闹非凡。
这几日的宴席,徐州各名门望族尽量的将时间分错开来,目的无非今天我去你处,下次你再来我家,如此而已。糜家、陈家、曹家三家也是故意的分错开时间,前后顺序依次是曹家、糜家、最后是陈家。
宴席之上,除了各名人之间沟通交流,自然会有诸如诗歌、起舞等娱乐项目,汉代民风豪放,因此酒席之上喝的开心了,自然就唱起来跳起来。
除了男子的才学比拼,自然会有歌姬表演歌舞。每个大家族,或者仅仅比较富有的家族,其实也会在家中豢养家妓。这些私人妓女除了供自己享乐外,更是可以作为礼物送给朋友,自然这些女子在汉代是可悲的,她们并不会被看作人,而是被当做礼物送来送去。
像沈良这种出身的人,正常情况下大概是不会被宴席邀请的。但沈良前段时间在才华上崭露头角,这次自然受到了那些附庸风雅的富豪或官吏的一些重视,因此沈良也受到了邀请。当然,沈良被邀请去,也不是他多受重视,只是在自家宴席上有谁写出一首好诗,说出去也是一件光彩的事,仅此而已。
这些交际,沈良大概是不会太放在心上的,既然被邀请,去参与一下便是。当然,因为最近张家有事,他也并没有心思去刻意的表现什么,更不会借此机会巴结谁。
第一天,是糜家的宴席,去宴席之前,沈良先去找了曹娟。主要是为了肥皂生意的事,肥皂开始进入士族阶层,他们和普通老百姓不同,士族阶层的人接触的东西更高大上,对使用的东西更加讲究,所以沈良对目前肥皂的质量有些担忧。
为此也找曹娟几趟了,无非要在将肥皂推销进士族阶层之前,做好最充分的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一直是沈良做事的习惯。
曹娟做为糜家肥皂生意的掌柜的,自然也是有自己的一处办公房间,名曰璞玉斋。这个名字是糜竺取的,据他说是因为第一次看见肥皂的时候,感觉它像一块玉石。
沈良敲门进了璞玉斋,曹娟正在低头整理着一些书籍,见沈良进来了,先把书籍放到一边。
“怎么?又有新货?”
沈良已经拿来几种肥皂了,从颜色深浅,到形状、大小、香味浓淡,沈良尝试了很多种不同搭配,他很认真,曹娟对此自然也很欣赏。
沈良将一块肥皂放在曹娟桌子上。
“上次的那块,想来想去味道还是有点浓,所以这次香料稍微放少了点试试。”
“好,放这里,一会儿我对比一下。”曹娟又拿起一本书,翻看了几页,“今天糜家宴会,你不去?”
“去,先把肥皂放你这里,随后就去。”
听说沈良要去宴席,曹娟对他的一些传闻来了兴趣。
“听说你不但字写的好,诗词也颇有研究。”曹娟说完,轻咬着下唇,有些少女迷妹的感觉。
“诗嘛,我也就是胡乱写的,并不算研究。”
“胡乱写的?怎么可能?我听糜竺哥哥说过,你的诗写的很不一般。”
沈良的字,曹娟是从那本《养猪手则》上亲眼目睹过的,但他的诗词天赋,曹娟却不知是真是假。
“那你这次准备胡乱写些什么?”
“倒是准备了一首,不过如果能不写,我是尽量不会把诗写出来的。”
“为什么?”曹娟一脸的不可理解,“虽然我知你为人处事不事张扬,但如果有好的诗作,真的不妨在宴席上展露一下,毕竟这种场合名人名士很多,到时候对你以后前途会大有裨益的。”
“前途嘛,我自有打算,不想让谁帮我什么,而且对于出仕做官这些也没有兴趣。”
“你真的已经作了一首诗?”
“嗯,我是想如果实在逃脱不掉,也就把这首胡乱写的诗,随便应付一下。”
“念给我听听?”曹娟眨眼一笑,几分俏皮活灵活现。
“胡乱写的,有几句并没有想好。”
“先念来听听嘛。”
“嗯......也罢,就先念给你听。”
“诗名嘛,叫做“将进酒”,我念你听听。”
沈良慢慢读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奔流到海不复回。
......
第一句,曹娟已感觉到一种大气磅礴之一气扑面而来。
......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
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
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
千金散尽还复来。
......
一首诗作完,曹娟已然热血沸腾,痴傻的看着沈良,回味着那诗中的一句句,每一个字都普普通通,组成的句子却如此华丽。
沈良读完,继续说着:“岑夫子,丹丘生目前先这样,还有陈王昔时宴平乐这一句,到时候看去谁家宴席就改成谁的名字就好......比如去陈登处,我就改成陈公今日宴平乐......所以说我的诗还没有彻底作完,当然这首诗去谁家宴席都能用的上。”
沈良看着盯着自己看的曹娟,似乎是犯了花痴一般。
“曹姑娘?”
“啊?啊!诗写的不错......还没写完是吗?”
“我是说有两句是可以根据实际场合做改动的。”
“啊......呵呵呵......”曹娟此时脸色绯红,直到耳根,“不错,写的,怪不得糜竺哥哥说......不错......”
沈良尴尬一笑,道:“时辰不早了,我先去宴席那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