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一日。 牡丹路。星巴克咖啡馆。 一个靠窗的位置,余梁优哉游哉地喝着咖啡聊着天。手机QQ头像闪个不停,很是考验打字的速度。 受伤的美人鱼:喂,大侦探,很高兴认识你。 福尔摩斯:嗯,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受伤的美人鱼:不过,我想说一件伤心的事儿。 福尔摩斯:说吧啥事? 受伤的美人鱼:说这事之前,先问你个问题。 福尔摩斯:别客气。 受伤的美人鱼:说实话,你对我了解多少? 福尔摩斯:鱼妹妹今年25岁,古楼本地人,经营着一家服装店。 受伤的美人鱼:还有呢? 福尔摩斯:爹妈去逝早,你和妹妹相依为命。 受伤的美人鱼:还有呢? 福尔摩斯:有一个很疼你的老公,你们生活得很幸福。 受伤的美人鱼:我想告诉你,我现在不幸福了。 福尔摩斯:为什么? 受伤的美人鱼:我老公劈腿了。 福尔摩斯:不会吧?他搞上了别的女人? 受伤的美人鱼:没错!虽然早就有所察觉,但一直骗自己不是真的。 福尔摩斯:确定其中没有误会? 受伤的美人鱼: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福尔摩斯:那你打算怎么办? 受伤的美人鱼: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感情欺骗!所以…… 福尔摩斯:所以怎样? 受伤的美人鱼:啊,对不起,有事先下了。886—— 福尔摩斯:怎么可以这样?! 余梁无奈地笑笑,对于聊天室里某个头像的突然变暗,他已经习以为常。 谁能没个急事呢? 他发了条留言过去:放松心情,快乐至上!哥永远支持你! “小新美眉!” 余梁拦住一个服务生,问道:“我这儿等半天了,你们老板怎么还不出来?” “不是跟你说了嘛,程总的女朋友来了,来的时候怒气冲冲,一副吃人的架势,估计这会正打着呢。” 小新耸耸肩,表示事不关己。 “帮帮忙,催一下嘛。”余梁满脸堆笑。 “没看我忙着的吗?” 小新走进吧台,一边打开化妆盒仔细补妆,一边没好气地说:“余警官,我必须提醒你,以后不准叫我小新了,我又不姓新!” 余梁哂然一笑。 小新本名姚笔,二十出头年纪,爱笑,很好打交道。虽然她对警察这个职业不感冒,但是挺爱交朋友,尤其余梁这样既帅气又风趣的男子。余梁见到她,不是叫她“蜡笔小新”,就是“小新”,几次想直喊本名来着,却怎么也改不了口。 “得,不叫你小新,那叫你小笔,总行了吧。” “一个意思嘛……” “嘿嘿嘿——” 余梁继续把玩手机,坐等程乐现身。 程乐是余梁的高中同学,和余梁同龄,更巧的是,两人生日只相隔一天。余梁至今记得,两年前夜店的一次偶遇,让他们分别十年之后再重逢。 “喂,哥们儿,你踩我脚了!” 那是难得的一次休假,余梁脱下警服,像社会上其他年轻人一样,向往着律动的舞步,激荡的音乐。于是,他踏进了平时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想彻底放松一下。 万没想到,刚刚放开手脚跳起来,就有人推搡了他一下,大叫踩到脚了。 “对不起,对不起!” 余梁赶紧道歉,生怕惹恼了人家,万一动起手来败坏了警察的名声。 “哇,你长得好像我一个同学!” 被踩者上下打量着余梁:“你是余梁吗?” “程乐?!” 余梁也认出了他。 两个十年未曾谋面的同学尖叫着抱在一起。余梁本来滴酒不沾,邂逅程乐那天,不但喝了酒,而且还醉了。 那是他活了二十七年唯一一次大醉,导致第二天头痛无比,根本没办法出警。结果被队长老方在电话里狠狠训斥了一通。 以后的日子,余梁就多了一个朋友,甚至可以说是挚友,因为他和程乐无话不谈,不管开心还是不开心,他都会找程乐一起坐坐、聊聊。 一年前,程乐干起了服装店,生意红火,财源广进,他不时向余梁炫耀名车名表,十足的土豪样,并怂恿余梁别当警察了,跟着他干。 悲催的是,两个月后,黑社会一把火烧了他的店,毛也没剩。 原因是他没有交出所谓的“保护费”。 他不禁感慨:黑社会真他妈的黑啊,说让我的店化为乌有,果然就乌有了…… 当着余梁的面,程乐哭得像孩子一样,悲愤欲绝。 余梁安慰他,你的外号不是叫“打不倒的不倒翁”吗?这点挫折算什么!还记得高一那年咱俩同时失恋时互相鼓励的话吗?看成败,人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 “对,人生豪迈,从头再来!” 程乐抹干眼泪,给了余梁一个拥抱,然后消失了。一年后,王者归来,程乐又当了老板,开了这家咖啡馆。 正沉浸在回忆里,程乐大摇大摆走出来了,边上伴着个女人。此女长发飘飘,风姿绰约。余梁心想,这小子什么时候又换“衣服”了? “我来引荐一下,”程乐指着余梁,“我哥们儿,余梁!”又指向身边美女,“我媳妇儿,王荷!” “谁是你媳妇儿,我还没答应嫁给你呢!” 叫王荷的女人晒出一脸幸福的表情。 余梁看得出来,这表情是伪装的。他不以为意,笑着伸出右手,“你好!·” “你好……” 王荷礼貌地伸手,似乎有点不耐烦。 不过在这种场合下,她还是聪明地表现出了作为一个女人应有的知书达理。 三人落座。 小新端上冒着泡沫的新鲜咖啡。经过余梁身边时,小新翻了一个可爱的白眼。 程乐滔滔不绝地聊着与女友相识的经历。 那晚,月光皎洁,夜色迷人。 他开车回家,路上差点撞到一个醉酒的女人。 这女人便是王荷。 程乐说:“第一眼看到她,我就深深地爱上了。爱上了,就再也放不下了,在心里,在胃里,在肺管子里。” 程乐美滋滋地把王荷送回住处,当晚啥也没干,绅士般回去了。 第二天一打听,后悔不迭,原来她是夜店里的女招待,陪吃陪喝陪……那种。 话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别涌泉了,他连杯茶水都没有喝到。 此事过后,程乐心里一直纠结,便瞅了个好日子,去了她工作的地方。 王荷拒不承认那晚的事,并坚定地说:“我只是个跳舞的,卖艺不卖身,你别想歪了!”然后把喷着唾沫腥子不停自夸的程乐扫地出门。 程乐不甘心,他在追女人方面很少失手,这回算是棋逢对手了。 他秉承六字方针,“不抛弃不放弃”,隔三差五去找王荷,送个花篮、塞点小费之类的恩惠从未间断,而且主动请缨,充当她的专人司机,接其上下班,外加逛街兜风。 王荷爽快同意了。 她不是古板的女人,不然也不会混迹在夜总会。 不久,她就被糖衣炮弹击倒,倒在了程乐的床上。 此后,二人关系走向新格局,成了男女朋友。 那晚,程乐向余梁发了一条短信,哥们儿成功了。搞得余梁莫名其妙。 三人边喝边聊。 对于程乐没有节制的嘚啵嘚,王荷显得不厌其烦。 昨晚,她在咖啡馆看到程乐和一个女员工打情骂俏,登时火冒三丈,回家后吊销了他的“上床许可证”,程乐不得不在沙发上窝了一夜。 今天一早,程乐检讨自己,发誓此生只爱她一个。 她当然不信。 不过她也想开了,先将就着过吧。 只要供得上她的吃喝穿戴,其他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交谈中,程乐对于朋友不吝溢美之词。 有的地方比较夸张,比如说他千里走单骑,从古城跑到新疆,只为抓获一名凶残的逃犯,还受害群众一个公道;有的地方比较属实,比如“福尔摩斯”这个绰号是在破获一起特别棘手的案子之后全队同事送他的美誉。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我从小到大的偶像,我知道我和他相比,智商是硬伤,但我可以从别的方面超越他,比如身材方面……” 余梁翘着二郎腿,一脸的自鸣得意。 “那么,你过抓很多坏蛋吗?”王荷好奇地问道。 “一两百个吧,多乎哉?不多矣——” 这时候,手机响了。 余梁扫了一眼屏幕,然后一拍脑门:有任务了! “天马小区发生命案,速速赶来!” 方队的口气不容置疑,余梁只好拱手告辞,投入到本职工作当中去。 走出咖啡馆时,天边乌云翻滚,头顶响起了一声炸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