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无痕非常清楚江左布衣的为人,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既然决心已下,就是明知不可为也要为之。因为他知道江左布衣的血是热的。
江左布衣的血是热的,而且始终是热的。
不仅血是热的,玲珑雪雁在飞云阁为金不换金大老板备下的美酒也是热的。
这里的酒当然没有洛水云梦山庄的酒好,但是依然是世间一等一的美酒佳酿。
酒是美酒,奉酒的也是皓腕凝霜雪的美人。金大老板端的是飞云阁的金贵客人,女主人居然亲自奉酒。
谁能想象得到,昨天那个丑陋的老妈妈今天居然会变成风姿绰约风情万种的绝世丽人?谁有能想象得到,恶名昭著的飞天蝙蝠居然会娶到如此美如天仙的夫人?普通的人做梦也想象不到,庸碌的人打死也不会相信。
化名金不换的铁鹰铁大捕头绝是不普通人,更绝非庸碌之辈,所以他从来不会做梦,也从来不会被人打死。
他能想象得到,也绝对相信。
作陪的是那两个孪生老人。玲珑雪雁在请铁鹰落座的时候,就看似云淡风轻其实深意存焉地给他介绍了这两个看似生意人其实大有来头的老人。
“这两位是我们当家的请来的先生,我们当家的不通文墨,自然要请先生来帮他管管钱粮之事。两位先生乃是一奶同胞,姓公孙,一个叫公孙离,一个叫公孙弃。都是饱学之士,若不是世道离乱,总要高中个进士。”玲珑雪雁夫人在介绍两个老人时,巧笑流盼,不可方物。
虬髯汉子在铁鹰的身后一直站立着,对四个人推杯换盏视若无睹,铁鹰从心底对这个人生出了敬佩之意。垂手侍立,纹丝不动,是许多自诩聪明的人永远学不来的,只有大智慧的人才能训练有素,运用纯熟。
公孙离依旧穿着昨天的蓝袍,美酒在手,绝不糟蹋,似乎是个酒鬼转世托生。他的眼睛渐渐迷离,笑道:“金大老板做玉石珠宝买卖经年,想必是阅遍了世间的奇珍异宝,老夫对此所知不多,不过听人说过,玉石之美在于天然,珠宝之妙在于琢磨。这道理可讲的过去?”
铁鹰双手捧着酒杯,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道;“先生所言甚是,西域羊脂美玉价值不菲,就在于发掘出来,小心切割罢了,如若细加琢磨,便会坏了天生纹理,损了自然质地,可谓是暴殄天物,就不值几个钱了。南海鲛珠,采来如同废石,蒙有沧海之尘,如不细细打磨,光华难现,弃之于途,路人不识其美。”
玲珑雪雁美目溢彩,神情极为专注,道:“金大老板果然是个大行家,我这里有一颗珠子,乃是陪嫁之物,借金大老板慧眼,给我瞧瞧值不值钱。”
公孙弃眼神空邈,注视着铁鹰,仿佛一只苍鹰正对着横死沙漠的尸体虎视眈眈,伺机而动。
一道珠帘被人撩起,十丈红尘里的纷纷扰扰扑了进来。铁鹰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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