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的血腥味一时半会还没散干净,林无善把钥匙搁在了玄关处,弯腰换了鞋子,甫一抬眼,便瞧见客厅的桌子上端端正正地放了一个玻璃花瓶,瓶里熟悉地插着一朵半凋谢的玫瑰。
原先这玫瑰被王庆书带进了房间,此刻却出现在客厅,林无善有些意外,便多看了几眼。后头想了想,大概是搜证的警察搬出来的吧。
死者的遗物,还是生前如此在意的物件,林无善没有擅动。回到屋里第一件事便是认认真真将四周清扫了一遍,把杂乱的书籍重新摆放好,还去阳台给花花草草浇了水。
明天应该是阳光明媚的好天气,屋内干净整洁,花草有生命,他希望庆哥家里人过来看见,心里或有些微慰藉。
收拾完路过客厅,林无善的目光不经意间落在了桌上的玫瑰,便不由自主停下来凝视玫瑰好半会儿。看着看着,总觉得与自己早先看见的玫瑰不大一样——色泽更加艳丽,花瓣似乎是又多了几瓣。
这两天他打算搬出去,这玫瑰变得如何与他无甚干系。他看了一眼不做理会,直直进了房间收拾自己的东西。
然而第二天一早,林无善一睡醒,便发现那樽“与他无甚干系”的玻璃花瓶,此刻诡异地、端端正正地摆在了他的床头柜上。
窗帘并未拉的严实,晨起的阳光洋洋洒洒而进,昨日那枝半凋谢的玫瑰此刻沐浴着阳光,花瓣饱满像是初初盛开,热烈地迎着光傲立枝头,瑰丽不可方物。
林无善冷静地看了一会。
七点十分,第二个闹钟响起。林无善淡定地把目光从玫瑰上移开,然后掀被下床进卫生间洗漱。在离开房间前,他顺手将玫瑰玻璃瓶提起放回客厅。
王庆书的母亲通红着眼进来收拾遗物时,看见玫瑰还说了一声这玫瑰好看。
“嗯,”林无善应道,“庆哥喜欢花草。”
王父疲惫地抽了一口烟,沙哑地应:“看起来他是养得挺好……以前连自己都养不好的人……”
沉默了一会儿,王父又说:“之前我们和庆书吵了一架,差不多冷着一年没联系,他什么状况,我们其实不太清楚……这一年来,麻烦你了。”
林无善认真道:“哪里,是庆哥对我颇有照顾。”
“他什么性子……算了,”王父一手掩面,一手慢慢摆了摆,哽咽道,“不说了,不说了,人都走了。”
林无善特意请了三天年假,陪着王庆书年迈的父母收拾清点遗物。王父王母看得伤感,收拾遗物收得肝肠寸断,白发人送黑发人,人过中年,打击之大莫过于此。
林无善帮忙把东西搬到楼下王父的车上,书占了大部分,王父佝偻着背,眼睛通红地又看着。
“我都不知道他,他现在喜欢养花草,还爱看书了……”
两个老人家互相搀扶着,王母的手颤抖着摸了摸车上的书,许久才接话:“儿子没带回去,只,只带回一车书。”
而王父最后只拍了拍他的肩膀:“本来不应该麻烦你的。”
林无善把手里的钥匙一并交还,道:“叔叔客气,不麻烦。”
“屋子找好了吗?”王父拎着钥匙问他,“没找好的话,你要是不介意,这里……”顿了顿,王父又改口,“找到新住处,记得用艾叶泡水洗个澡。”
“好的。叔叔阿姨,平日要多注意身体。”
林无善与王父王母做着告别,而后目光落在了王母手里捧着的那樽玫瑰花瓶。明明无风,他却似乎看见玻璃瓶里的那枝玫瑰抖了抖身上仅有的两片翠绿叶子,那动作像是招手,又不同于招手,有些憋着坏的张扬挑衅意味。
林无善沉默片刻,忽然起了新的话头:“这枝玫瑰。”
王父王母正欲上车,闻言停下脚步看他。
林无善温和地笑着:“可以送给我吗?”
五分钟后。
林无善抱着玻璃花瓶送走了王父王母,然后转身就将玫瑰花从花瓶里抽出,毫不留念地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还十分“拎得清”地把花分到湿垃圾、把花瓶归到可回收物,随后离开。
第三日,找到新房子顺利入住的林无善毫不意外地在新家客厅看见这枝玫瑰。它摆在桌子上,很憋屈地插在林无善水杯里,色泽依旧艳丽,花瓣依旧饱满得重重叠叠,与林无善那个老干部搪瓷杯搭配得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