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王城咸城的路虽说有官道和民道,不过是一条道的两个分支而已。官道宽敞平整,旁边的民道凹凸窄小。平时大家都是从官道通过,遇到有哪个官老爷的车马前来,便自觉地让到民道就是。好在路程不是很远,不过二百多里路,中间也未曾遇到出巡的官老爷,是以我们这一乘青布马车走的很是快活惬意。
我坐在轿中,双手不停摩挲着膝头横着的一柄月色宝剑,剑匣通体玄红,镂空雕花,剑身月白的银,锋利坚韧,擦拭得光亮明洁,映照着一张蒙巾半遮,只露出一双眼睛的脸庞。缓缓移动上去,一个月牙形的发髻一角,斜插着一支雕花银钗,银钗一头是一颗拇指大小圆润光洁的黑色玄珠。
我在剑身的光影照耀下,对着这柄银钗弯出一个笑意。这是临出门前,娘亲亲手为我簪上的。这是娘亲最为珍爱的一支银钗,据说是爹爹送给娘亲的礼物,平时娘亲看也不舍得给我多看几眼,今日一早,却泪眼盈盈地亲手为我别上发髻。我叹了口气,有点想念娘亲,可即将去往的王城,给了我无限的遐想。这份离别不舍的情怀被天马行空的遐想冲淡了不少。
听着轿子一侧传来铿锵有力地“嘚嘚”马蹄,我掀起一角轿帘,支出半个头去。青葱宝驹上,莫扬一袭孔雀蓝衣衫,外罩一件绛紫色云披,目光远视前方,嘴唇微抿,额头开阔,不算白皙的皮肤却更显得英武俊气。俊气的莫扬眼风扫到我支出的半个身子微微一笑,眉间唇角柔情温和,阳光洒下一脸的光晕,我看着看着,突然心里就有点慌,脑子晕了一晕。
我们真的是行走在去王城的路上么?我有些不太真实,恍眼间自己掐了一把脸蛋,觉得肉疼,才又放下心来,相信了眼前的一切。
我三岁的那年,静云师太说如果舍不了我,十八岁便会是我的一个坎;四岁那年,辛提子说我的病没治了,二十岁是一个劫,过了就好了。
对于这两个被人预见的劫难,我其实不甚放在心上。自三岁开始年年生辰一痛,当时觉得人生无常,暗暗神伤老天爷待我不工,过了却觉得亦不过如此。
我有爹娘的宠爱、蕊珠的关怀,还有莫扬的疼惜,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比之那些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无亲无靠的人,这一点要不了人命的小痛岂不是好了很多。每每想到此,我便释然。再则自辛提子之后,莫扬成为城中数一数二的妙手郎中,年年亲配的丸药也能减了不少痛楚。不过是一年痛甚一年,药剂一年多似一年而已。
爹娘虽然对此很有芥蒂,但是年年这么熬过来,慢慢也就接受了。只是莫扬,钻研药理钻研的有些过。自从拜了辛提子为师,他忙碌的很是忘神。归家的次数多了,话却越来越少,问他,便道想医理呢。
王月梅最终也没能获得他的青睐,害了多年相思以后,被她爹娘一顶花轿送去邻家。出嫁的前一晚,她红肿双眼来见了一回莫扬,大着胆子表白,说若莫扬能与她相好,就是上吊跳河私奔也要退掉自己的亲事。
莫扬却一脸冰冷,听完后只淡淡道了句祝福之类的话语便转身离去,徒留王月梅碎了一地的哀怨凄凉。我立在回廊尽头,很是为王月梅叹了一回气。因为这事后,我自觉白白吃了她那么多碧玉糕,却一点没帮上忙很是愧疚,所以后来碧玉糕也懒得吃了,真是可惜了。
爹娘为了莫扬愁白了头,却毫无办法。这事,连我都没有办法,莫扬说不娶亲就不娶亲,一根筋倔到底,实实在在把自己耽误成了二十四岁的大龄青年,伤透了城中无数痴情女子的心。
但是莫扬的一手清虚剑法得了辛提子真传,在我们面前舞的行云流水风烟变色,连爹爹都很是满意地点头赞许。
据说辛提子又要去云游大好河山,起码一年半载地不在凤凰山。那日我在家中掐指算着莫扬快要回家长住的时日,他却突然宣布不日要起程去王城,气得爹娘险些把持不住。
爹爹一巴掌举在半空,硬生生停了好些时候才缓慢垂下。在莫扬跪地详诉理由后,终于老泪纵横地答应了。
答应莫扬的理由有二,一是因为王城两个月后有试剑大赛,胜出者可称为朝中栋梁,据说届时无论是江湖中人还是王公贵戚,大抵有点名气的人都会齐聚王城,莫扬想去长长见识;其二是莫扬听闻,江湖上最有名的郎中、辛提子的师兄、人称妙一圣手的陈妙一道长下月也要去王城凑热闹。
这个妙一道长不但剑术一流,医术更是无人能及,就是王宫中那些御医也要逊色三分。只是这个道长淡泊名利,活的尤为逍遥自在,一年约有大半年在外闲云野鹤,另外大半也是隐居不出,最麻烦的是,他隐居的地点从来都不是固定的,世上竟然无人知晓,当然也无从寻觅。
辛提子说得他看一回病,可不是看心情,是看缘分,碰得到是缘分,碰上了还愿意搭脉更是看眼缘,实在是不易。而这二十年来,妙一道长更是如同绝迹了,从来未曾现身。
辛提子与这师兄也差不多二十年未曾谋面,也未有消息,近日他却偶然收到一封书信,说这老道突然想通了,要去王城凑个热闹。莫扬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要去王城寻找这位师伯,求师伯给我看病。
不容置疑,这第二个理由确确实实打动了爹娘,只是莫扬却提出,他不是一个人去,他要带着我一起去。因为道长难见,见了也不一定能请来,错过了这次,只怕再无下次。为了以防万一,带着我一同去自然是上上之选。
“小姐——你在想什么呢?你累不累?要不要歇息一会?或者吃点食物?”陶陶于对面伸手探探我的衣袖,轻声细语地问。她的语调干涩怯懦,和我有点生疏。
我摇摇头,不想扰了她强压抑的兴奋和雀跃。陶陶是这次莫扬唯一同意带着的婢女,只为着伺候照顾我的日常起居。
其实昨天以前,她虽然顶着个小姐贴身婢女的头衔,却几乎没有走入我的眼睛。我的日常起居一应大小事物,皆是由蕊珠打理,她不过听了蕊珠吩咐做些粗下活计而已。
蕊珠是爹娘心腹,自小跟随娘亲,且年纪也大了,自然不能带着,爹娘合计来合计去,还是觉得陶陶年纪虽然比我还小上一岁,到底稳重勤快,况且也是跟过我几年的,知根知底还算信得过,比府里其他丫头要好上一些,于是就派了陶陶随着。
可怜这丫头自十岁被买来之后就未几乎没有出过府门,这次突然得了机会随我这个府中宝贝去王城一趟,自然高兴的合不拢嘴,也羡煞了府中其他几个丫头。
据说昨日夜间还被她们好一顿围困,要求从王城给带各种新鲜玩意。我想她这会定是在心里默默策划要如何多看几眼多瞧几处,日后回去也好有吹嘘的本钱,所以面泛红光、双眼烁烁,索性此时轿辇颠得我也懒得说话,便正好成人之美,任由她去。
陶陶想了半晌,终究觉得无聊,挑开帘子看了眼外面的风景,回头向我说道:“小姐不觉得出了我们元州城,这一路到觉得更荒凉些。”
元州城虽然与咸城只隔着两百多里,却是一南一北。元州空气湿润,多山水花树,所以总是觉得绿树葱笼、花色养眼,韵味尤其清雅秀丽;行得半日后,远离元州,氤氲花气碧玉青翠慢慢疏淡了些,一路开阔苍茫,沃野平川,正是两旁人眼稀少的路段,所以显得有些荒凉空旷。
我虽然也是第一次出远门,到底以前被爹爹逼迫着也看了不少书籍,自觉得比陶陶懂得多些,便开口慢慢为她解惑:“元州虽然也毗邻北方一些,但是到底是南方气候多些,地气潮湿,土地肥沃,物产就比较丰富,就显得青翠美丽。出了元州,这一路是向西北方向,空气干燥,草木就比较高挺,更为粗犷的格调,这个时候刚过了春分,还未到暖和的时候,所以显得荒凉。”
陶陶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无比佩服地道:“小姐真是好有学问!”
我羞涩地红了脸,觉得自己去唬一个从没出过门、大字不认得几个的丫头有些过分,便轻轻说道:“我也不过是听以前爹爹和先生讲的,又看了几本这样的书籍,有什么学问?”
陶陶若有所思,突然话锋一转,说道:“小姐,我觉得我们家公子真是英俊得紧,那个王家小姐也是配不上我们公子。”
我好奇地打量她一眼,见她红脸低头,才揶揄道:“你——这个也知道?”
陶陶急白了脸,辩白道:“阖府里没有不知的!王家小姐日日来府上,都知道是为了公子来的。可惜公子就是看不上,大家都好一番可惜呢?”
我好奇地道:“可惜什么呢?”
陶陶愤愤不平地样子,说道:“可惜王家小姐啊。其实王家小姐生的那样标致,若不是喜欢上公子,也不会白白耽误了好些年。只是——我觉得配公子确实差点,可是——可是元州城中,又有哪家的小姐能配得上公子呢?也不知道公子是怎么想的,到底要什么样的小姐才能入了公子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