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荒几步跨到他面前,一爪握住他的脑袋,冷声道:“你发过誓,若有违誓,死在自己养的僵尸手下。哼哼,应的真快啊!”
丁荒吓的腿软,大声惨叫:“太爷爷,你你你……你真要杀死自己仅存的重孙吗?你想断子绝孙吗?”
“我没有你这个后代!”
丁荒表情木然,铁爪开始用力。
“哇呀,不要啊!”
丁丧一下倒在地上,哀嚎求告:“太爷爷,孙子再也不敢了,你就饶孙儿一命吧!”
“我不信你!”
丁荒看都不看他,铁爪继续用力,指甲深深刺入对方的头皮之中!
“呃!呃呃……”
丁丧喉咙里发出怪声,眼球凸出半寸多,话都数不清楚了:“你……你杀了我……你也……活不了……多久。不信,你感觉……你的心。”
“嗯?”
丁荒凝神感应了一下,心脏上似乎有东西在挠动,便松了松手,喝道:“你对我做了什么?”
头上压力消减,丁荒舌头一下耷拉下来,歪嘴斜眼的叫道:“你发誓不杀我,我就告诉你。”
“饶你一条狗命又如何,何须发誓。”
丁荒冷哼一声,手下稍稍用力,喝道:“快说!”
“啊呀,我说,太爷爷不要动手,我的脑袋要爆了!”
丁丧痛的眼泪鼻涕齐流,双手抱住铁爪,忙道:“赶尸人会在僵尸的心脏上种下血咒,这种血咒可以感应鼓声和咒言,以此控制僵尸。”
“你的心脏是也有血咒,必须经常以特殊药物喂养,不然它就会吃了你的心脏,哪怕你是僵尸之身,也必死无疑。”
丁荒心头一凛,喝道:“如何破解?”
丁丧道:“血咒附在心脏上,把它取出来就行了。”
丁荒看了看自己的心口,又问:“怎么取?”
丁丧眨了眨眼睛,指着地面说道:“你躺下不要动,让我用刀剖开你的皮肉,再把心上的血咒摘除就可以了。”
他见对方生疑,急忙解释道:“你不要生疑,你是僵尸,不会痛,伤口很快会复原的。我也可以再次发誓,绝不害你。”
“哼,鬼才信你,我自己来!”
这种事情丁荒哪敢相信他,把他一脚踩住,找准自己心脏位置,双爪扒住胸肋骨缝,指尖用力插进肉里,再缓缓分开肋骨,露出胸腔里面的心脏来。
低头一看,那颗心脏是紫黑色的,比普通人的心脏大了一倍,上面也缠满了血丝,就像一颗毛椰子似的,一下一下跳动缓慢,但却极其有力。
“怎么变成这样了?”
丁荒心中疑惑,没有多想,仔细寻找了一会,果然发现一条舌头样的鲜红肉块附在心脏表面,还在缓慢蠕动。
“那就是血咒。”
丁丧在他脚下说道:“不要惊动它,不然它会溜到其他地方,再难抓到。要趁它不在意,一下把它抓出来。”
“是活物?”
丁荒问道。
丁丧点头道:“血咒本就是一种寄生在人兽体内的血虫,经过赶尸人的培育,才变成这般模样的。”
丁荒也不多说,用左手撑住肋骨,右手两根手指进去,看得准了,突然掐住那肉块,一下撕扯下来!
“吱!吱吱吱!”
那血虫被拽出体外才反应过来,拼命扭动,发出怪叫,长着利齿的圆嘴狠狠嘬在他的手指上。
“真恶心!”
丁荒将之捏成肉泥,一把甩到地上。
“唉,你……”
丁丧肉痛的叫了一声,嘴里嘟囔道:“血咒虫非常珍贵,你不要我们可以拿去卖钱嘛。你这只血咒虫的品相很好,最少能卖一千两,正好可以给我还债。为何要踩死呢?”
丁荒没有理会,看着胸前伤口,也长出许多血丝来,很快就修补好了,惊喜异常:“这具身体,太强悍了!”
凝神感应了好一会,见心头再无异样,他才抬起头,望着莽莽大山,问道:“现在去哪?”
丁丧目光闪烁了一下,说道:“先回果州城吧,找个地方住下,先收拾一下再说。”
丁荒打量了一下自己,又看了看他,疑道:“这幅样子,如何能进城?”
“换件衣服就可以了。”
丁丧解下背上包裹,拿出几件衣服扔给他,又摘下头上尖顶帽,开始更换衣服。
“我只有在办大事的时候,才会换上赶尸人的衣服,平时也穿着普通衣物,不然行走各地很不便。”
丁丧换完衣服,变成了满身绫罗的富商模样,抬头一看,丁荒早就换装完毕。
一身厚重黑袍,头上戴着斗笠,脸上也蒙了黑布,从头到脚遮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靠到近前也看不出异状来。
“这是我为你专门定制的掩息袍,内衬是水鬼皮做的,能遮住你身上尸气,你跟着我随意进出市井,从没被人看出过真身。”
丁丧舔着舌头说道:“只有在打杀时,怕坏了此袍,我才让你脱下来。购置此袍花了我三百五十两,你要小心爱护好了,破了可不好修补。”
丁荒冷眼瞅着他,道:“就当你孝敬太爷爷了。”
“……我们走吧。”
丁丧转过头,刚走了两步,感觉腰间一紧,又被丁荒提了起来,狂风一般卷出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