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人的胯下转移到另一个的胯下,
这就是她婚前的青春年华,
刁斯文都是这样,
吃的是残羹剩饭,
做的是爱情里二手的备胎。”
刁斯文脸一黑,很想揪着他问问把自己编进歌里是几个意思。
可是看看窗里兴奋快乐尖叫中的美少女,还是叹了口气,决定不再跟他计较。
他的手按在刘易斯的肩膀上,语重心长地唱道:
“易斯你不要怕心爱姑娘被人糟蹋,
做备胎也可以玩出个优雅……”
声音一合,两个人配合默契地低声合唱:
“姑娘她心中的残渣,
已被人玩残,
才寻找易斯成家,
是很好想法。”
唱到这里,两人相视一笑,恩仇互泯,莫逆于心。
却是笑中含泪,坐看沧海桑田,感慨万千。
两个人的恩怨说起来话长,从高中时就是同班同学,还为了姑娘打过架——当然只是误会,双方对对方的青梅竹马都没有追求的想法。
不过刘易斯自认为吃了亏,因为刁斯文看过他心爱姑娘沐荷儿的身体。
至于看她身体的细节,就跟今天的一样……一样……一样……
从中学甚至更早的时候,沐荷儿就是个浪荡少女,不知交过多少男朋友,当然,这里面绝对不包括刘易斯。
就像林仙儿不肯轻易舍身给阿飞一样,可以在背地里有多少面首,一夜夜和他们玩得多疯狂,就是要保持与阿飞的纯洁感情,一点多余的身体接触都不能有。
就连刁斯文也被沐荷儿撩过,当然在马叶冷漠的目光注视下,刁斯文坚定地守住了自己的本心,没有被她撩上。
结果刘易斯就和他打了一架,在沐荷儿的煽风点火下。
不打不相识,两个人成了朋友,进而是铁哥们。还一前一后跟踪过沐荷儿,在同一个……呃,是不同的旅馆,看到了相同的情形,除了房间里的男主角不是同一个人,其他情况都差不多。
刚才唱的这首歌,就是当年刘易斯喝得大醉时,唱给刁斯文听的。
当然歌词和现在稍有不同,也不知道是谁做的词曲,让刁斯文暗自怀疑刘易斯是不是将来会成为一个天才歌手——在街上流浪要饭的那种。
当然他现在混得也不见得就比流浪歌手强。听说上了大学又因为沐荷儿和人打架,被开除,现在在什么地方给工头搬砖,挣钱养活自己。
虽然是老友重逢,他乡遇故知,可现在不是叙旧的时候。
因为在他们面前的窗户里,便宜旅馆房间中,正在上演“洞房花烛,日!”,
可怜刘易斯拼命苦学,终于金榜题名,却被屋中的女生所累,一生前途付之春水东流。
想到这里,刁斯文突然诗兴大发,做了一首新诗:
“久旱逢甘雨,
他乡遇故知。
洞房花烛日,
金榜题名时。”
果然是千古名诗。
能有这一首诗作,刁斯文可以笑慰平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