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跟姜伯贤一样,姜仲礼也失眠了。
该从何说起呢,那年姜仲礼15岁,身高已经窜到了一米八三,是个白白净净好看的男孩子。那时候流行骑山地车,他的大长腿驾驭起山地车来游刃有余,每次放学他总是从背后飞快得赶超一个女孩子,在适当的位置弹一下女孩子的头皮,再把女孩子甩得老远。
后来女孩子说喜欢手办娃娃,他就去店里拼命打工,就想着用亲手赚到的钱给女孩子买个娃娃。由于工作出色,店长每天赏他一个冰激凌,大冬天的,他骑着山地车每天将冰激淋送到女孩手里。直到第十天女孩说吃腻了,他才罢手。第十一天,他把得到的冰激淋扔进了垃圾桶。
他不知道手办娃娃原来这么难买,几经周折,他终于打听到同校的一个胖胖女孩,女孩看他长得好看分外欢喜,就把她预定的娃娃转让给了他,但是要答应她一个条件。
于是寒假结束的开学第一天,在放学路上女孩就看到男孩载着一个胖胖女孩从身边经过,裹挟着一众女生的惊呼,男孩吃劲地蹬着车轮子消失在人山人海。
从此男孩女孩各怀心事,很少再说话,男孩再也不骑着山地车绕过女孩顺便弹一下她的头皮,那个独一无二的娃娃,也没有机会送到女孩手里。
女孩四平八稳考上了国内top1大学,紧接着毕业、出国。哪怕出国那天的践行饭,男孩都没有赶得上。他甚至都没有看一眼,女孩长开了,出落的亭亭玉立,肩膀窄窄的,但浑身气场十足。
后来时间一晃,两人都二十七岁了。他们在各自的人生据盘,步步为营。人生轨迹也再无交集,偶尔都会想起小时候玩一轻二重(猜拳打手背游戏)、喝热乎乎羊肉汤的场景,唯独十五岁的记忆,笼罩着一层淡淡的苦涩味,像没够火候的荞麦茶。
再后来,女孩回了国,喝了两杯威士忌,脚踩高跟去寻那个记忆中好看的男孩,却撞见男孩早有新欢相伴。
再见面,女孩全线崩溃,借着酒劲,一句话还没说呢,眼泪像断了线的玻璃珠子洒了一地。
女孩如今已长成女人,却哭成了最幼稚的女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