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不是回侯府的路,”苏晚清看着眼前逐渐熟悉的街道,心中漾开高兴,“但是,我觉得姑姑会更加喜欢这里。”
是苏晚清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破巷子,巫屠月懒得动弹,缩在床上撸猫,巫行天在一边翻书看。
苏渠是小脚,这风气最开始是前朝流传下的,据说是男子更爱三寸金莲,于是无数女子开始缠足,哪怕是七尺高,那一双脚也不比小孩大。
苏晚清扶着苏渠,两人寂静无声,默默顺着那盏大红灯笼,朝着巫家的独院进去。
“娘,师叔。”
苏晚清唤了两人,向她们介绍自己的姑姑苏渠。
巫屠月兴高采烈,人来疯,一脸兴奋高兴,“你是苏苏的姑姑,自然也是我的亲人,在这微雨巷子,只要有我一口饭,就有你的。”
说着巫屠月还自豪地拍胸脯,一边收起书的巫行天薄唇朝下一撇,眉头垂着。
“你做的东西狗都不吃,以后都去外边买饭菜,别委屈我吃你做的潲水。”
潲水是乡下人家喂猪的。
苏渠不在意,表情淡淡,站在苏晚清身后。
苏晚清也是跳脱之人,“今夜太晚,我先让姑姑看看我的家,再衡量自己要不要回侯府。”
她牵着苏渠的手,对方却莞尔一笑。
“此地虽小,但五脏俱全,前院后亭,看着什么都不缺,是挺好。”
苏渠朝着巫屠月跟巫行天一拜 ,语气沧桑,“可是,清清,你要知道,这世上没有比侯府更富贵温柔乡的地方了。”
苏晚清点头,“侯府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是很好,但是那个地方是顺天侯的,不是姑姑你的。”
她本意是想告诉苏渠,她嫁出去之后 老太太眼中就已经当女儿死了。
苏渠惨白的脸,凄然笑着,眼神戏谑 ,“清清,为什么顺天侯府就是苏柏的?”
说完她又觉得自己刻薄,闭嘴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