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X年,我三(顾城)
那时我写的诗只有一首保留了下来。那是在我们获赦回北京城之前,爸爸最后一次给炉膛点火的时候。爸爸说:这个保留一下吧,算是个纪念。
这个被留下当纪念的诗叫《杨树》,只有两行字:
我失去了一只臂膀/就睁开了一只眼睛
后来发表时,这首诗的写作时间被定位在1964年,也就是我八岁的时候。其实这首诗是在我六岁的时候就写下来的了。那时候我们全家还在北京。没想到这首诗被爸爸带到了山东荒滩上,而且一直被爸爸拖延着没有执行火刑,最后被爸爸彻底地赦免了,以至成了我的神童证书。
当时,我还记得,爸爸读了我这首诗时说的是:这是什么呀?爸爸的一脸震惊我一直记得,到最后还记得。爸爸说: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的?那天,爸爸连“不错”两个常用字也没有说。
妈妈后来才读到我这首诗。她比爸爸的表情更夸张,嘴都有点合不拢了。我听到妈妈在我走出房门后轻轻地对爸爸说:这孩子怎么了?他小时候脑袋上可是被重物砸过,说是中度脑震荡的。爸爸更轻地说:别乱讲,小城聪明得很呢。
可妈妈的话却有点启发了我。忽然我就觉得我写的不是杨树,而在一定程度上是我自己。如果说我小时候被重物重重地砸过,我可能真的失去了什么,因为我真的好象是睁开了一只什么眼睛。比如,我在许多小动物的世界里都能活得如鱼得水,象是真的活在那里。好象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的。
可是爸爸把这首诗宽赦了。我后来把这看成是我在爸爸眼里终于成为了小诗人的里程碑事件。爸爸不理解我的诗,但是他实际上接受了。
有一天,我写下了那首被一些评论家评为很美的小诗。其实不稀罕。我写的是我的真实感受。这首诗叫《感觉》:
天是灰色的/路是灰色的/楼是灰色的/雨是灰色的//在一片死灰之中/走过两个孩子/一个鲜红/一个淡绿
后来有人问我,那两个孩子,是什么性别的?这可把我问住了。我也曾经认为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被这么一问,我有点吃不准了。我就是把自己的感觉这么写了出来。后来我想,童年好象是一个没有性别的时代,只有颜色的分别。
许多人说这首诗写得好美。有人说,美就行了,何以追究意思呢?
爸爸问我怎么看这样的解读。我说,我只是凭感觉写出来,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解读。诗歌还是按每个人的感觉去理解为好。诗歌最好远离解读。
其实,山东荒滩上那拖到膝盖上的红色斑驳的旧棉袄,北京大庙门外被两条小辫子拂着的绿色的滑雪衫,这两件套着小姑娘的很不同的服装经常浮到我的眼前来,块状的,灵动的,有着相似的背景色彩。于是,一个红、一个绿,就进入了我的诗里。
爸爸其实从来就没有真正理解过我的诗。在家里,爸爸经常说我写的东西古怪幼稚不可理喻,即使在我后来成了名我的名远远超过了他的名的时候(一开始时,还有人说顾城是诗人顾工的儿子。后来,大家都说:顾工是诗人顾城的爸爸),他还是总是这么说。但这么说却总是在只有我们俩的时候,也就是说,是关起门来打狗的性质那种。不过,这跟社会上流传的情况差不多。社会上说,顾工厌恶顾城的诗,顾城则认为顾工写的不是诗,他们父子俩在家里经常扭打起来,甚至大打出手,以致顾城要弄一顶古怪的高帽子来掩盖头上的伤痕。爸爸曾为这种社会言论大光其火倒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