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只在一起了十年,她得了癌症,晚期,来势汹汹药石无医,闫先生几乎耗尽心力也依然没有阻止她离去。
十年来她的闫先生对她爱护有加,几乎可以说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事事温柔,件件暖心。
那段时间她躺在他怀里,听他絮絮叨叨的说着过去的事情,说他小时候家里遭了难,日子过得艰难。
说他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饿极了还和村里的猪抢过猪食。
说他大冬天的只有一件单衣,冷得发抖只能咬着牙齿硬挺。
闫先生还说了很多很多,她听着就觉得特别心疼,好想回到过去好好的疼他宠他爱他。
“礼哥,你以前怎么过得那么苦啊!”莫雨桐好心疼好心疼,眼眶红红的。
“人生先苦后甜总好过先甜后苦,没有曾经那么多的苦,我怎么会遇到这么甜的你。”她的闫先生温柔亲吻她因为化疗而光光的小脑袋。
“礼哥,我变丑了,你还喜欢我吗?”四十多岁的莫雨桐依然如小姑娘般有双明亮的眼睛,只是眼角还是有了浅浅的皱纹。
那是无论怎样保养都无法消弭的岁月痕迹,带着成熟的女性魅力。
“喜欢,桐桐怎样我都喜欢,我这辈子只喜欢桐桐一个人。”她的闫先生也红了眼眶,他恨自己没能早些遇见她,没能多宠她几年。
“礼哥,如果有来世,我还想遇到你,还想和你在一起。”莫雨桐双手懒懒的勾上她的闫先生,娇娇软软的唇贴上他的唇。
对了,她的闫先生叫闫明礼,是个温柔英俊对她极好极好的男人。
“好,下辈子我在桐子公社等你来找我。”闫明礼热情回应着她,他最爱的宝贝,怎么舍得丢下他离开。
“礼哥,你一定要等我,等我来找你。”她抱着强烈的愿望在闫先生怀里闭了眼睛,再次醒来时已是七五年的夏末。
那是个微风拂面的夜晚,七五年夏天的夜晚,她回到了美好的十七岁,睁开眼睛的一瞬,唯有一个念头:她要去桐子公社找她的闫先生。
好看的莫雨桐是家属院公认的漂亮姑娘,有着京市女孩少有的娇娇弱弱,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有最璀璨的星星。
哪哪看着都是别人家夸都夸不完的孩子。
要去找闫先生就得下乡,莫雨桐其实吃不了苦,但一想到闫先生,她又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她是家中独女又身体娇弱,根据政策是用不着下乡的,前世她就没有下过乡,而是被爸爸安排进了肉联厂,做了一个喝茶看报纸混日子的厂委干事。
而现在她最最想的就是尽快见到她的闫先生,她不想她的闫先生过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不想他的闫先生生活艰难得还要和猪抢食。
她想给他做好吃的饭菜,想给他买暖和的衣服,想让他住在温暖舒适的房子里,和他一起生小明礼、小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