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秦修文继承了原身的笔迹,虽然之前没有接触过毛笔字,但是自己关在书房苦练了几日后,有原身留下来的肢体习惯,居然写出来的字和原身不差分毫。
秦修文谨慎,那些练习的笔墨都被他暗地里烧掉了,不敢留出丝毫破绽被人抓到。
秦修文在现代的时候没有练习过毛笔字,他从小是个孤儿,能够吃饱饭念上书已经不错了,那时候毛笔字这种的都是要上校外兴趣班的,他吃饱穿暖尚且困难,哪里有钱去报班?
不过秦修文是个非常刻苦之人,硬笔字写的很好,工整有力,虽然没有名师指点,但是写出来的字就像打印机打出来的一般,一个个一般大小,所有看过秦修文上学时期试卷的老师,没有一个不夸的。
原身则是为了考取科举,必须写好一手毛笔字,同样是孤儿出身,同样家贫,也同样毅力惊人,靠着临帖,一手馆阁体写的笔风劲道,字字如刻,后来中了进士后也没荒废,又研习颜体,虽然尚且比不上大家,但是也算很拿得出手了。
其实很多时候,秦修文觉得自己和这个时代的原身许多思想习惯、行为方式上很一致,就连长相也一般无二,他自己忍不住想,这是不是就是平行空间的自己,而原身则是穿越到了现代自己的身体里?
无人可以给他答案,多想无意,秦修文铺开宣纸,季方和狗腿地帮他在旁边磨墨。
只见秦修文挥毫而作,写下了一句诗:
莫愁前路无知己,
天下谁人不识君。(注1)
笔力强劲雄厚,结构方正茂盛,墨迹未干,却让人有一种马上裱好,珍藏起来的冲动。
季方和不是没有见过秦修文的字,反而他是非常熟悉这字的,但是看过这幅作品后,又觉得他家大人的字又上了一层楼。
不是说字体又变得多么美观了,而是字意上少了一分拘谨晦涩,多了一分通达和自信之感。
再定睛去看这十四个字,季方和忍不住拍手笑了。
“好字,好句!”
若是那葛大人初一见到这两句话,定然是认为自家大人谄媚于他,想要做其知己,抬高于他,觉得“无人不识君”。
如今葛大人风头正盛,拿到这幅字,不说表面上如何,心里肯定是有些得意的。
待到葛大人被调离中枢,贬谪地方,再去看这幅字,想必届时会另有一番滋味。
毕竟那后面两句,可就是: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
等到那时,再想起今日种种,会不会背后一身冷汗?又会如何行动?
这伏笔留的,妙啊!当真妙极!环环相扣、严丝合缝!
等到墨迹干透,秦修文印上私章,季方和连忙收了起来,亲自交给人去裱。
第二日一大清早,周知府带着卫辉下辖的十一个县的知县以及其他官员一起迎接葛郎中。
最近暴雨已停,夏日本就天亮的早,此时虽然辰时不到,但是已经天光放亮,随着太阳一点点地升起,耀目的阳光洒满卫河河面,显得波光粼粼,四周无风又无遮挡物,秦修文逐渐觉得官服背后开始发热。
秦修文今日卯时不到就起来了,一路上骑马行至卫辉府的码头处,拜见过了周知府才退至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