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个案子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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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算找对人了,你看吧这个是我昨天才开了庭的个刑事案件。”
一边翻开放在桌子上的厚厚的一摞卷宗推到王轩跟前:
“现在是不论罪名成立不成立,只要关进了监狱什么罪名都可以认定。”
“你是说……。”
“你们这个行当我是不了解,这不来咨询吗?”
“从什么朝代开始……”
歪歪脖子,眼睛盯着天花板一会儿:
“宋朝,宋朝开始的……这个有历史记载。”
“当然嫌犯可以上诉,申诉,你说哈,我打个比方,一个人被怀疑了如同一件产品的原材料被扔到了警署,经过立案侦查,打造成产品,又送到法院标个价格,这不就是定板了。我们当律师说不过是帮忙推销产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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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黄律师满面的虔诚。
王轩掏出皮包的一袋银元搁在桌子上:
“我要你陪我去会见一个朋友。听说关在峡口监狱的”
“那好说呀,那个监狱穷乡僻壤的鬼地方,见个嫌犯还不容易,他们监狱长我都认识。”
“办理刑事案件,是最简单不过的感觉了。但凡犯了罪,都会需要一些心理安慰。给予一点点安慰是我们办刑案律师的发挥。举个例子说吧,我们目前的法律条文有吗?什么《六法全书》狗屁!时局一天一个样,拿什么标准衡量罪名,你说那小日本鬼子间天的扩大侵略地盘,有条文吗!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摆在那里的;钱啊。我们当律师的,不能减不能增。更不可能杜撰。这个年头请律师不就是图那几句安慰话吗,这叫衙门大大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算你有点儿良心。”
把钱袋子扔给他。
收了王轩的钱袋子。
“你要见那个人,我们明天一早就去。我让你作我的律师助理身份。”
“这个人名字叫叫黄诚忠与你一个姓”。
“什么罪名”
“不知道。”
“就是个莫需有的罪名那种。”
“那我更应该义不容辞。孔夫子不是说吗,不同宗祖都同族,五百年前是一家。”
“我给你讲个故事,我辩护的一个犯人,判了刑,是故意杀人罪,判了死缓,服刑的时候到了转运站还未到监狱,逃跑了至今下落不明。”“这个可以吗?”
“但凡是有了罪名的可以……莫需有的除外哈……”
“你的意思是?”
“我们明天先去监狱看看吧。是前者很好说。后者就麻烦了。”
“怎么个逃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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