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九章 我的白领人生5(1 / 1)奔驰人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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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白领人生,在35岁左右发生了质变,跟打怪一样,我晋级了。说起来惭愧,一个才子,从18岁入职,苦熬近18年,终于上了一个台阶,可见要在寨子里爬上一格是多么艰难。说实话,寨子里并不真正看重才能,读破万卷书,不如一箱飞天茅台。当然,如果没有先读过万卷书,那至少需要一百箱茅台。我虽然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而且一箱茅台我也有,但自视清高,不屑于做这种事。短期来看,肯定吃亏。但从长远来看,我是对的。因为多数用飞天茅台敲开富贵之门的人,后来差不多都倒了大霉。就如你高喊:“芝麻开门!”门确实开了,里面确实有黄金万两,但同时也坐着四十大盗。凭自己的本事,我这一格的含金量很高,具体表现在我有了一间单独的办公室,里面是单独的电脑,单独的书栕,单独的转盘老板椅,还有用来会客的沙发和茶几,茶几上有漂亮的小绿植和精致的小茶罐,小茶罐里有明前茶,翠片。每天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等我光临。严格意义上讲,这才是外婆对我的期望,坐办公室当官。外婆已经走了十多年,我终于在寨子里出人头地。这叫实至名归。我专门买了一包极品香烟去外婆坟前供奉,同时还买了一本新的《增广贤文》到外婆坟前去烧。我记得,外婆以前总让我读这本书给她听。“读书需用意,一字值千金。”就来自此书,真理。如果我以前不认真读书,怎么可能有这一天?

带着飞黄腾达的得意,我走马上任,真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走进寨子的大门,那天的阳光特别耀眼,我觉得自已是池塘里最漂亮的一条鱼。这条半大的淡水鲤鱼,已经在思考跳龙门的大事了。从我的资历和各方面条件来看,假以时日,成为寨老是水到渠成的事。你看,本帅正值壮年,手握研究生文凭,《史记》、《资冶通鉴》已经被我读破了几十卷,天天跟着寨老们混,实绩大家都看得见,酒量也不错,就算是头猪,也快修成仙了。而且此时我又遇到了一位贵人,一位重要寨老,相当欣赏我,我知道,我成为诸侯独当一面的日子不远了。但天有不测风云,才过了两年好日子,还没封侯,又走麦城了。原因是寨老们神仙乱打架,我这个百姓遭了殃。当然,我自己也有原因,我脾气爆燥,对下属要求过高,不得人心。最严重的是,自从有了一点权力之后,我变得相当野蛮。这个很致命。有时候我想,我真是一个命途多舛的人,有点象王博,才华横溢却难遇贵人。欣赏我的寨老调走了,当然是高升,但几年后传来恶,他竟然得了绝症,年纪轻轻就驾鹤西去。那么优秀的一个人,说不在就不在了。想起我们一起青梅煮茅酒、粪土当年万户侯的美好时光,我内心真是伤感无比。但人死如灯灭,一切都烟消云散,包括我的希望。但我至少有一点比王博强,那就是,我比他活得长。活得长,就还有希望。如你所知,王博只活了二十多岁,但他写了《滕王阁序》,千古绝唱,也算值了。我虽然已经活了比他长一倍,却没能写出一本好书。看来这个才子是个假货。但我内心是不服的,我还有机会,我一定要写出一本好书,让世人无法忘记我,不说千载,至少百年。

你看,人是多么喜欢虚荣啊!我当不了官,发不了财,年纪又大了,于是给自己出了个主意:当作家。当然是著名作家。如果不著名的话,那我现在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作家,我确实亲手写了上百万字的文学作品。但要成为著名作家,就不太容易,类似我这种人,创世中文网上就有好几万。以小见大,我估计全球象我这种二杆子作家,大概得有好几百万。在几百万人中脱颖而出,绝非易事。但一点挑战性都没有的事,我当然不会做,毕竟,我好歹是个高级白领。所谓白领,我的理解是,只用大脑就可以求生存的人,而且还活得很滋润。你想,如果我靠写作就能养家糊口进而发家致富,这是多么令人感到荣耀的事!不仅解决了物质需求,更高度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我完全无法抵挡这种诱惑。而且,为了成为一个著名作家,我已经准备了几十年,我电脑五笔输入速度达到每分钟一百多个字,惊人,而且错误率极低。这是硬件。我读了中国乃至全世界大量的优秀文学作品、大量的哲学书籍、大量的科普书籍,还有大量的历史书籍和物理学、天文学以及科幻小说和童话,还有古今中外的寓言故事和刑侦故事及格言书籍,以及大量名人传记和其它说不出种类的书籍,此如《盗墓笔记》这些,当然还有各种恐怖书籍及其它莫名其妙的书籍,甚至还有大量小人书和连环画,最后还有大量艺术类、音乐类、绘画类、时装时尚类书籍。暂时就想到这些。这还仅仅是书籍而已,音像制品未计算。但不算又说不过去,那些也是文化,大致算一下吧,我几十年来至少看过几千部电影,几百部电视连续剧,几十部歌剧和舞台剧。我甚至看过不少无声电影和哑剧。比如卓别林早期的无声电影我就看过几部。还有大量唱片、磁带和录像带,贝多芬、张学友、霍元甲是典型代表。这算是软件。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是一个文化人。文化人成长为一个著名作家,可谓水到渠成、自然天成,必然事业有成。这些当然是吹牛啦!孔已己也读破了万卷书,还不是一事无成。其实我对自己写小说这件事的真实想法是:不成功,便成仁。

我已经老了。某一天,我站在人潮人海中,突然又看到你:15岁的杜拉斯。说实话,我之所以决心写小说,主要是受了王小波的影响。而王小波对我最大的影响,并不是他的作品,而是他介绍我读的《情人》,作者正是法国的杜拉斯。王小波对我说:“《情人》,一定要读王道乾译本!”我因为此前已经读了王小波的《黄金时代》,盗版。被他征服了一回。所以言听计从,马上去找了王道乾译的《情人》来读,又一次彻彻底底被征服。我又特意把其他人译的《情人》找来读,证明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王道乾先生最厉害。因为他的译本,我甚至产生了学法语的念头。而且特别想去巴黎走一走、看一看。毕竟,我已经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