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弟兄们,都爱读书。特别是我写的书。当然,我的老同学中,也有不少喜欢读书的人,至少是我写的书,他们是真的认真读了。比如,今天就有几位同学指出了书中的几个错别字。作为一个文章老手,我深感愧疚,并保证此书正式出版时一定改正。此事暴露出我的一个严重问题,喝过包谷酒后写作,经常出现错别字。我喝茅台酒和古酒之后,从未失手!不信大家可以去看我之前写的书,《火星武士成名之作》,十万个字里面最多只有一个错别字。现在此书写十万字,已经出了两个错别字,可耻!哎,昌哥,再不拿好酒来喝,恐怕错别字太多!
闲话少说,书归正传。前面说到,我家的弟兄们,都爱读书。其实我整个家族的人,都爱读书,首先是爱读我写的书。这也不奇怪,并不是所有的家族都出了著名作家。作为一个尚未成名的著名作家,我必须在此向我兄弟胡瑞郑重道歉,我居然在书中把他的名字写成了胡睿。这是有原因的,历史上有个人叫曹睿,即魏明帝,他家爸爸就是曹丕,他家爷爷就是大名鼎鼎的曹橾。我写小胡瑞的时候,莫名其妙地想到了这个人,就写成了这个字。还有一个原因,我有个老同学叫毕睿,他笑我的书里有错别字,我老想着这事。这也是我把胡瑞写成胡睿的原因之一。话又说回来,瑞气和睿智,我家小胡瑞都具备,用哪个字都好得很。关于瑞字,寓意十分美好,比如“瑞雪兆丰年”,又如“祥瑞之气”等等。关于睿字,就更厉害,皇帝都取此名,不得了。其实,我的名字最厉害,各位都知道,唐朝的开国皇帝叫李渊,对吧?我叫宋渊。除了姓不同,其它确实是一模一样。从文人来看,陶渊明,有名吧?和我也只有两个字不同而已。宋玉就更不用我多说了,简直如雷贯耳。如果连屈原和宋玉都不知道,我都不好意思说我是中国人。扯远了点,扯回来。我认识胡瑞的时候,他还在大城市读书,后来我们接触,是因为他在贵阳车行当销售经理,我老婆也就是他大姐要换车,我们就去找他咨询。说实话,那时这小伙是真帅。在北方吃了几年馒头和烤鸭回来,长得又高又大,头发茂盛,西装革履,很有点马龙.白兰度的气质。我本来是想买凯迪拉克的,但他说奔驰出了一款新车很漂亮,她姐开的话,肯定好看。我倒无所谓,因为那时我根本就不会开车。我老婆看了此车介绍就喜欢,于是买了这辆奔驰,白色的,确实很好看。不仅好看,而且好开,内饰一流。俗话说:“开宝马,坐奔驰。”我不开车,只坐车,自然喜欢奔驰。这是口碑的力量。实际坐上车之后,确实如瑞弟所言,很舒服。当然,与保时捷比起来,稍微差点。墨赛德斯,是洗车先驱之一,历史悠久,质量有保证。开了八年,只换过电瓶。当然,我老婆说现在此车的发动机听起来象拖拉机,我仔细一听,确实如此。估计是被我糟踏的。此车她只开了几个月,因摔伤就不能开了,只好我拉手。其实也不是我接手,是我亲家接手,开了几年后我才接手,亲家开车肯定不会乱整,显然,车是被我伤到了。但就算声音不太好听,仍然很好用。话又说回来,就算拿一辆“黑夜之声”给我开几年,估计一样会变成拖拉机。这不是车的问题,是人的问题。总之:胡瑞推荐的车,肯定是好车。有点广告词的意思。
其实我对小胡瑞并不太了解。但已经说了要专门写他一章,就得说话算数。我先抽支烂烟,回忆一下此人。想起来了,此人后来离开省城,回老家开了一家酒吧。听说生意极其火爆,泼天富贵滚滚来,喝死喝伤无数年轻人。哈哈哈哈,玩笑啦!言下之意,是他生意红火,是小城里最有名气的一家酒吧。我本来想去观摩一下,因锁事缠身,终未成行。不久新冠降临,我正有点担心他的生意,结果听说他已经转手他人,真是个福将。做生意跟打高尔夫一样,技术当然重要,但关键时候也要有点运气才行。瑞弟显然是既有技术,又有运气。所以我在前文才说他是个人生赢家。有一天他开了一辆一百多万的雷克萨斯带我们去找小胡姗喝酒,当然是小胡姗家小两口接待,喝得一塌糊涂。但那辆豪车确实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与它比起来,我的奔驰真象一辆拖拉机。前排坐着两个超级大胖子,后排又坐了三个大个子,仍然显得很宽松。发动机的声音很小,坐在车里基本听不见,而且行驶中极为稳定,感觉就象坐在停着的车上一样,厉害。我不知道此车是不是胡瑞的,如果是,那他就不是人生赢家了,而是人生超级大赢家。既然已经说到大赢家,就我而言,此生如果能拥有这样一辆车,我就满足了。我是这样想的,如果此书大卖,我因此获得四百万的稿酬和版税,我就买一辆这种车。其它的钱就全部交给老婆。这个必须要先讲清楚,一点也含糊不得哈。然后,我就要经常开着这辆车带着小胡凡去打高尔夫球,天天下场!我那么多稿费和版税,肯定要买一张终生卡,随便打。当然,最好也带上小胡瑞和小熊熊,两个细的打两个粗的,看看到底那边厉害?!打高尔夫不是打架,光是体重大、力气大是不行滴。又扯远了点,回到小胡瑞。过年期间,这条形大汉带着妻儿到我家玩,我那天不巧感冒,但还是硬撑着和他喝了两杯。结果我老婆和小姨、小姨夫他们,硬是把胡瑞给喝吐为止。我也是服了。喝过92度伏特加的人,居然被两个姐姐搞定,吐得哇哇滴,这还有天理吗?!或许此人就是个纸老虎?哪天我要试试。看我能不能把他给喝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