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见过,不过,咱寨子里人多,我都来了好久了,现在还没认完。”
“听说是二当家那晚喝醉后要去方便,结果走错了地方,差点儿一头栽到后寨煮肉的大锅里,当时大伙儿都在前院喝酒,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冒出来的,猛拉了一把就留得了个恩惠,二当家保准吓得酒都醒了,就记着他这恩人了呗。这好机会我怎么就遇不上呢?我要是遇上了,那我一定是有前途的了。”
“有前途?人家这哑巴能识字,你认字吗?”
“二当家懂些文墨,我要是落着了他的恩情,我请他给我教教,兴许就认识字了呢……”
大家又开始聊了起来。
“别说了,我听得有些烦了,再说没力气扛了!”有人发出了一声暴躁的喝止,大家都不说话了,只专心地扛着粮走着。
他们走着走着,终于看见了黑风寨的大石门,有了盼头后,他们加快了脚步,不一会儿就离大门只有几步远了。
“兄弟,兄弟,老大在寨中吗?”扛粮的一人挡住了一个提着刀从寨门出来的山汉。
“老大和几伙兄弟都在城中,不在寨子里。”
“那好,那好,我知道了。”
扛粮的一伙放心地互看了几眼后,走进了寨子。在他们想来,这事儿,应该能兜一段日子吧。
留在寨子里的人,磨刀的磨刀,剥兽皮的剥兽皮,还有几个砍柴的,都是找一块儿地方干他们该干的事,做完任务后再收拾干净就算完毕。
冬歌将粮袋放到了后寨的大灶台旁边后就走开了,后面过来的其他几人也将粮袋卸下,然后就去找水喝了。
黑风寨的人太多,把寨里的集舍都住满了还有人没地方睡觉。晚上,住不上舍屋的匪汉们都在后寨的地上铺上草席来睡觉,也有些人会偷偷把白天剥掉的兽皮当皮席睡一晚再交给负责的匪头,大家对于这种情况都不会过多眼红,因为每片伙儿的任务不是确定的,也许明天,躺在皮席上的人就换成自己了。
来了这里以后,冬歌每晚都睡不安稳,开始是不适应草席,两三天后她习惯了在草席上睡觉,却总因为其他原因被惊到。有人起夜时一从她的草席旁走过,她就十分紧张,下意识地就握紧自己藏在腰间的短刀,紧张地戒备起来。
每每发现是虚惊一场后,冬歌想再次入睡就很难了,但她总会耐过去。
清风寨的三当家还在的时候,早早规定了兄弟们要喝熟水,他怕山中自然之水会喝出问题,而烧开的水总是要干净些的,所以清风寨一直秉承着哪怕无粮可吃,也要点柴烧水的规矩。在黑风寨里,平常没有熟水喝,这里的匪汉都是直接喝从山中各水脉处打来的水。冬歌刚来时还不敢对着别人递给她的水碗下口,后来看大家都没事,她一忍再忍过后渴得不行了便喝了,时间长了就喝习惯了。
也许以后还有更多惊扰,还有更多不顺,但无论如何她也不会放弃,既已选择了这条路,那就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离开清风寨时,她用手指蘸着灶灰混水和成的浆给大哥留了封信,写信的纸是三哥留给她的。她在信上说,自己要去城里求官府放兵剿了黑风寨,也不知道,大哥和寨中兄弟们正在怎样焦急地找着自己。
冬歌很庆幸自己当时灵光一闪写了自己要去城里,这样的话,大哥应该不会想到来黑风寨找人,也就不会有太大的危险。虽然这样会害得大家要来回奔波地空寻自己,她心里也很过意不去,但是她已顾不上了。当下,能暂保大哥和兄弟们平安,自己还要没有顾虑地孤身来达成心中所愿,这是最可行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