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一章 祝小妹(1 / 2)我能捡取别人的金手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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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殷水流前世对待前女友的纯真分作十份。

八份给了楚涟,两份给了祝小妹。

殷水流与楚涟相识在大学,与祝小妹的相识则是在高中。

这个从偏远苗寨中走出来的姑娘,与大少数同寨的人一样,将小名用作身份证上的学名。

纵使日后成长为都市丽人,也从来没有想过要修改名字。

还好她的小名,不像其他同学曾山鸡与陈老二那般。

殷水流在高中时,与她说话的机会不多,抑或是说,除了同校的同寨人,她与任何人说话的时候都不多。

纵使祝小妹是那所高中有名的女学霸,但是常年穿着洗得浆白的旧衣服,让她经常极为自卑的低着头。

那个时代,偏远落后地区的校园痞子多。

这个苗寨姑娘再是如何营养不良,也能瞧出她的丽质天生难自弃。

如若殷水流不是她的班长,她的高中生涯定然难以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

高中毕业时,他与她大学不同校,本以为从此天各一方,再难在以后有见面的机会。

孰料在多年以后。

殷水流望着面前完全认不出的都市丽人问道:“祝小姐,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她在通过应聘后笑着不答。

父亲走后。

叔叔经营的公司每况愈下,有他这种志不在此的浪货参与进来也是无济于事。

如果不是有祝小妹在后来代为掌舵,不靠谱的叔叔再难追求他的浪荡艺术,而他恣肆放荡的荷包也要日渐干瘪。

这是他本不愿意招惹的女人。

所以。

有时候喝酒真的误事。

在祝小妹怀有身孕后,他那时尚还觉得两个人的婚姻过于神圣,抗拒着说:“小妹,我们能不能先不急着结婚,先把孩子生下来?”

祝小妹并没有任何失望,仍然在他面前笑得那般大方自信。

时隔多年以后。

她又以高中时期的班长称谓来称呼他。

“我花了十年时间,拒绝了所有的诱惑,便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自信的站在你面前,让你知道我是祝小妹。”

不同于多年前的自卑。

她在他面前骄傲的仰起她的美丽面庞,绽放出让他再难忽视的风采。

“与你结婚与否,对我而言不重要,我一个人也可以养大这个孩子。”

那时的殷水流还不知道。

这次的拒绝,将让他永远欠她一场婚礼。

六个月后。

她带着腹中还未出生的女儿遭遇空难。

“嬢嬢不知道去了哪里?”

缩在角落里的祝小妹紧张不已的盯着繁花馆的门口,纵使因为害怕而让她的娇躯一直都在瑟瑟发颤。

她也没有想过要回去道观。

街道上的人来人往给予她莫大的恐惧感,她俏脸惨白着在角落里眼中噙泪,像是走失在繁华城池里的可怜弃儿。

纵使屡次鼓足勇气,祝小妹在怯弱下依旧踏不出,到繁花馆门前去问问的那一步。

惊艳于她花容月貌的觊觎目光,在她眼中仿若恶狼般可怕,将她吓在角落里不敢动弹。

所幸祝小妹身上穿的是张宿观的道服,让欺软怕硬的泼皮们也不敢随意造次。

再有面相憨实的食铺大叔,有意无意的护在她身旁,并奇怪的低声问她:“夭夭小娘子,你怎会来此?”

祝小妹摇着头不敢说话。

心下却奇怪。

为何这个食铺大叔,与殷叔叔和庄阿姨一样,都将她称呼为陈夭夭。

繁花馆门口在她的等待中,急匆匆的奔出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