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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意你们很久了,能看出你的摇滚潜力,如果你愿意跟我去纽约,我会把你打造成新一代的摇滚巨星,就像乔恩·莱恩那样的摇滚传奇。”
咖啡馆里,黑人经纪人对男孩说道。
“那她呢?我觉得她也很有天赋……”
画面切到女孩那边,她正坐在桌子前,偶尔弹奏吉他,偶尔在纸上写写画画,嘴里轻哼着旋律,脸上也展露着幸福的笑容。
在她的轻哼声中,咖啡店里的聊天还在继续。
“天呐,孩子,忘了那个女孩吧。民谣在纽约已经烂大街了,没有人会愿意听一个年轻的女孩唱他们从没听过的新民谣。
“摇滚不一样,只要你吉他够燥,鼓敲得够有力,总会有热血的年轻人替你买单。而且凭你的这张脸,一定能狠狠掳获那些年轻女孩的心的!”
男孩:“我想我可以和她一起去纽约,我跟你去做摇滚,她继续写自己的民谣。”
“你可要想清楚了,女人只会影响你出名的速度。女孩们爱的是一个单身的,只属于她们粉丝的摇滚明星,哪怕你每天睡不同的粉丝,也好过你寄心于唯一一个人身上。”
男孩有些生气:“请不要这样说!”
“好吧,我向你道歉。但如果你相信你们彼此的爱情,那么暂时分开又有何妨?等到你成名了,你自然可以再与她相见,到时候又有什么能阻拦你呢?”
……
“不,我不能接受!你以前就和我说过,这些大公司控制了明星的一切,让他们沦为公司赚钱的工具、金钱的奴隶,现在你要自己往火坑里跳?”女孩的态度十分坚决。
男孩绝望地对她吼:“那你要我怎么办?我们每天下班后不是在地下通道,就是在广场上演出,根本没有多少人来听我们的音乐!我只是想实现我在大舞台上唱摇滚的梦想……”
“失去了自由的摇滚还算摇滚吗?”
“那也总比跟在你身边唱无病呻吟的民谣强!”
他的这句话一出,屋子里顿时陷入了寂静之中。
女孩的眼睛红了,指着房间门,冷冷地道:“滚!”
……
女孩下班回家,用钥匙打开门,语气欣喜地道:“亲爱的,我打算去买一套架子鼓,可以在你唱摇滚时伴奏。或许我也可以试着玩摇滚……”
她的声音止住了,因为抬头看见了乱糟糟的房子内,少了一半的日常用品。
她用手机拨打了那个熟悉的电话,得到的却是嘟嘟嘟的忙音。
最终,她在书桌上找到了他留下来的信。
【对不起,我还是想去追寻我的摇滚梦想……】
……
半年后,她在电视上看到了男孩熟悉的身影,他的专辑大卖,成为了炙手可热的摇滚明星,同时,一个月后,他将在纽约最传奇的、出过数不清摇滚明星的Livehouse里进行自己的第一场演出。
女孩将那首为他写的歌放进信封,收信人是他的名字。
半个月后,她收到了他的回信。
【来表演吧,你的名字已经在演出列表上了,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