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曲子,她曾经很喜欢,但她拉不出情感。
那个时候盛老爷子老骂她,说她还是年轻,整个曲子练下来,只有技巧,没有感情,一到演奏的时候,就压不住的表现欲,只想着炫技。还叫她实在不行就去谈个恋爱,分手了之后再来练。她当时很不服气。
后来跟江鸣野分手了之后,她才真的懂了这首曲子的精妙之处,也明白了为什么《梁祝》能够这么扣动国人的心。
只可惜,她没有勇气再碰这个曲子。
她泪眼婆娑,已经看不清楚台上之人的身形样貌。但她感受得到,盛景年从21岁长到了27岁,站在台上,台风比以前稳重。
宋知荆愣愣发神。对这位挚友的印象还停留在原来的少年模样。
她刚开始去盛家上课的时候,盛景年对她很不友好。经常在她被盛老批评的时候幸灾乐祸。
其实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也是被骂得直哭。
后来她无意间撞见了这份窘状,好心地递给了他一张纸巾。
21岁一米八的大男孩,擦着鼻涕跟她说了声谢谢。
就这样,谁也不服谁的俩人成了惺惺相惜的朋友。
他们都是热爱型选手。要说天赋,不能说一点都没,但绝对没有行业里传得那么玄乎。她一天最少练五个小时的琴,盛景年知道后,就一天练六个小时。
宋知荆说他幼稚,他说有本事她忍住别再加码。她当然忍不住。
那段时间,因为练琴太疯魔,损耗严重,每两周就要换一套琴弦,保养琴的次数也多了起来,琴弓都是好几根好几根地成捆买。
有这位势均力敌的人变相监督,那学期,宋知荆的水平突飞猛进。
如果说京兆还有她惦念的人,一个是江鸣野,另外的就只有盛家爷孙两个了。
她视盛景年为知己。
有一次俩人在盛家约着练琴,景年突然停下了弓子跟她说,他不想当盛国清的孙子了。
她瞪大了眼睛,骂他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他这命好得多少人求都求不来。
他说她想岔了,他的意思是,他要让别人记住他“盛景年”的名字,而不是每次见到他只会说他是盛国清的孙子。他发誓,自己要站在全世界都能看见的地方。
她说她也想。
后来,盛景年没有食言。他在梦想的道路上一路向前,真的成了卡莱弗什的金奖得主,而她还在小小的江城交响乐团苟着一份八千块的薪水,连个编制都没有,还是个随时都有可能失业的合同工。
她越想就越哭得难受,也不敢出声打扰了旁边的人,只敢在黑暗中抖着肩膀,呜咽地上气不接下气。
江鸣野给她递着纸巾,轻轻环上她的肩膀,把她揽在了怀里。
他不知道怎么安慰,只是心都快被她哭碎了。
她的眼泪很多,尤其是这两年,像甘霖般,说下就下。
她很感激江鸣野今天穿了黑色的西装,泪水打湿了也看不出来。
中场休息的时候,他们离开了,没有看完整场的音乐会。
两个人走在大街上。没有目的地。
她在前头,江鸣野拿着她的包跟在后头。
灯光是暖黄色的,可照在人的身上,一点都不暖和。
以前也经常这么沿着马路散步。她蹦蹦跳跳,他宠溺地笑。
她以前很喜欢穿亮色的衣服,长得白,又自信,怎么穿都好看。但似乎这两年他来江城,就只能见她穿着表演的礼服东奔西跑,偶尔换下来穿件常服,也是黑灰交替,连个白色的都很少见。
她明明很爱美的,过去的每周都还要买一束花摆在宿舍。
江鸣野记得,甘棠最爱玫瑰,粉的、蓝的、黄的都爱,虽偏爱浅色些,但只要是她买回来的花,都生命力蓬勃。
这两年还买不买了,他不知道。大概率不买了。
“鸣野。”她突然站在了一个路灯下,回过头来,双手放在身后,郑重地说了句,“谢谢你。”
她站在光里,发丝都是金黄色的,美得不像话。
江鸣野知道,今天晚上是真的来对了。
“回趟京兆吧。”他单手拽着她小包的带子,站在她的面前,“回京兆,带你见个人。”
这次,他不强求她在京兆待下。
去留,都让她自己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