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书说到,那莠族青年混迹青川郡多年,十年练一剑,修为却始终未得半寸进展。”
“若使光阴悠悠流逝,恐怕他将如在座诸位一般,于尘世中做个逍遥儿郎,每日潇洒快活,听小老儿评说一两段史书演义,便得乐甚。”
青川郡一家茶馆内,众宾欢笑,很多老茶客都知晓说书人接下来要讲的段落,却仍乐意听上一遍又一遍。
离说书人稍远的地方,靠着窗子,一张桌前,有二人对坐,分别是一位灰袍中年道人,和一位白衣少年。
仔细看去,他们的衣着虽大不相同,但都在不显眼处,缝有一道狗尾草样式的纹饰。
灰袍道人面前摆着一壶茶,几碟吃食。
白衣少年面前放着一卷书。
书名《青天应照我》,说书人所讲的段落,正摘取自其中。
“谁料青天阖眼,三百年前,书圣他老人家尚在闭关,护佑我尘世的唯一参天境强者,来自柳族的风月至尊,却突然坐化,趁此动荡之际,蛮族大举南下入侵,由是开启我尘世最耻辱悲愤的黑暗浩劫。”
“当是时,正是千年来蛮族最为强盛,而我尘世最为衰弱的时节,亡族灭种之危,高悬青天!尘世间花草树木百族,虽人杰辈出,却仍不敌蛮族铁骑压境,前线节节溃败,大河以北,尸横遍野,生灵涂炭啊!”
“不曾想,值此风雨飘摇危难之时,那整日混迹街坊的莠族青年,忽有一日,挺身而出,竟是连破四境,风雨光尘,剑道归一,直入参天!”
“整日嘲弄他的街坊邻里,怎么也不会想到,那莠族青年竟有如此潜能,而世人更想不到,在他登临参天境,位列剑尊之序后,竟自号“青天”,这是何等的不敬,何等的狂傲!”
“咱们今天这一讲,就来说说青天剑尊与蛮祖在白草原的那最后惊天一战……”
……
……
同为莠族人,这是灰袍道人幼时听过很多遍的故事,苟行之对说书人那唾沫四溅,手舞足蹈的评说,并无兴致。
此刻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面前正在看书的白衣少年身上。
白衣少年名为余不染,亦是莠族中人,是他游历塞外,于白草原发现的。
边疆苦寒,物资匮乏,又常有蛮族掠境,也只有像莠族这样的低贱族群,才会在那块土地上谋求一丝生路。
当时苟行之所在的车队,正遭遇一队蛮族狼骑劫掠,然而还未等他出手,那些埋伏于雪野的狼骑甫一冲锋,却纷纷堕了下来。
隐约可见大雪中,一袭白衣刺客犹如幽灵一般紧紧缠在狼骑身后,每次缠上一骑,只见一朵血花迸出,随后狼骑兵便一头栽倒在地。
苟行之至今记得,第一次见到余不染的场景。
漫天大雪下,少年利落地杀掉最后一只狼骑兵,从那高大畜生上轻巧翻身而下,身上覆着一层洁白落雪,与淅沥滴落的暗红血浆交织在一起,在雪地里看上去无比刺眼而夺目。
刺杀手段如此狠辣果决,杀手本人生性却异常腼腆,拿落雪擦洗掉身上血污后,车队很多人方才发觉,对方只是个半大少年。
北地贫苦,少年只穿着单衣,却洗的很白,两袖被裁掉,露出结实而有力的手臂。
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少年那张脸。
很干净的一个人。
这是车队一行人,见到余不染第一眼,不约而同的感觉。
尤其是那双眼睛,清澈而明亮,让人想起落白山的天湖,亘古无波,像镜子一样,太过平静。
苟行之作为一介散修,能看到的东西则更多。
莠族人大都体质孱弱,少有身手如此矫健者,而待他用神识探查少年修为,更是一惊。
余不染尚未修行,识海之中,一颗道种宛若琉璃般晶莹剔透,尚未蕴发萌芽。
此等内观意象,古今罕有,似乎只有莲族清涟之体有过类似记载。
尘世花草树木百族,尽管同为祖木后裔,莠族却仿佛缺了青天爱怜,血脉斑驳,难以修行,个中滋味,苟行之身为一介散修,自是深有体会。
须知莠族千百年来,也只出过青天剑尊一位参天境强者。
于梅兰竹菊,杨柳松柏诸族易得的修行天才,对莠族来说,却是难觅一人。
随后苟行之在少年警惕的眼神中,跟着余不染回到所居村落,简单商议后,便以陋室宗剑师的身份,带他外出修行。
村落莠族长老与族人当然不舍。余不染父母早逝,性格木讷,沉默寡言,但一身杀伐本领实在出众,这些年杀了无数敢来侵扰的蛮骑,以至声名渐响,许多蛮骑闻风丧胆,近年来南下劫掠,纷纷刻意避开此地,不愿被那“白衣亡鬼”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