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年已走了许久,他走的不慢,可每一步都很稳。
一个人若是走的快,体力消耗的就快,就算一开始是稳定的,一段时间后步伐就会凌乱、虚浮。
可刘年走的飞快,也走了很久,他的步伐仍然像是精于楷书的大师,每一次落笔都工工整整。
显然这样逼近人体极限的奔袭他已做过许多次。
就像剥皮、伐木和烧炭一样。
他已离开榆阳三日,而今正在青云宗山脚,路边有一座茶肆,里面聚集了大批要上青云宗的江湖客。
他们都打算在这歇脚,然后一口气爬到青云宗门前。
刘年也是这样的打算。
今日便是青云宗开启入门考核的日子,刘年来此,自是为了寻仙问道,白日飞升。
来青云宗的人都是这么想的。
刘年道:“店家,烦请上一壶茶水。”
“得嘞!”
茶水很快上来,刘年摸出提早准备好的干粮,就着温热的茶水吃起来。
除了店家以示欢迎外,其他人打量了下刘年,便很快不再关注。
刘年穿着一身洗的褪色的粗制麻衣,上面有好多同样褪色的补丁,头发干净,却乱糟糟的,后腰系着一把有明显磨损痕迹的柴刀,虽然一张小脸俏生生的,可这太普通了。
尚在茶肆里的人,哪个不是锦衣华服,腰佩美玉,手持宝剑?
往常这里有很多过路客,然而今天这里聚集的都是要上青云宗的人。
他们要么出身武学世家,要么自身就是江湖名宿。刘年混迹其中,无异于凤凰群里的一只野鸡。
而且没有人会带着食物、酒水出门,因为带着这些东西出门的都是些去往他乡谋生的穷苦人。
他们不屑这样做。
他们都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出门只会带着大把的钞票,足够多的金银玉石,然后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也只有这样才能彰显他们的身份和面子。
所以他们很快就忽略了刘年。
只是他们的桌子上,摆放的都是一些上不得台面的食物。
比如因为腌制太久而发苦的豆干,受潮的花生,还有粗茶抑或劣酒。
酒菜不能堵住他们的嘴,更何况是这样粗劣的酒菜。
他们多数都是用筷子戳来戳去,却并不吃。他们高谈阔论,有着宴请四方的气派。
一人道:“张大哥,你还记得咱们当年在太行山脚和黑风寨的事么?”
张大哥道:“怎么不记得?我记得那黑风寨大当家仗着实力高强,吆喝来二十余口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实乃毒瘤!”
那人继续道:“那一晚你我路上相逢,结伴去黑风寨,两个人,两把刀,把黑风寨杀得片甲不留!”
张大哥道:“我还记得杀完人后,咱们就在寨中拿起酒来和着人头痛饮,又约定好相逢的日子,却不曾想今日才再见!”
又一人惊呼:“原来是两位前辈!我正是从太行山脚出来的,想不到今日竟能遇见两位恩人!”
张大哥道:“好俊俏的小哥!我也想不到青云宗竟把我们这些不同时期的好汉聚在一起,我已能想象到咱们修行有成,一同纵横天下的日子了!”
三人哈哈大笑,那小哥得见两位恩人,眼眶更是激动的发红。
“嘁!”
三人同时转头,怒目而视,似乎那人给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们就要拔刀杀人。
可被他们怒目相视的汉子只夹起一颗花生,不断咀嚼着,嘎吱嘎吱的声音越来越小,那一颗花生也粉身碎骨,随着喉结的滚动进入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