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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是我疯了还是世界疯了

这不算什么,爱德华……他咬了咬牙,扯出一个微笑——他也不是没见过类似的情况,两位心理上的男性——然后他们法律上的丈夫和妻子还邀请他参加了他们的派对……这个世界虽然更接近十九世纪,但足够神奇,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再说,他对恶魔的身体构造并不了解……

“‘父亲’?你可以这样认为。”莫里斯的嘴角抽动,似乎在憋笑,“很意外吗?‘他’的子嗣一向不少。或许是因为他有许多繁衍的手段,比传统的那种更加省时——还记得你那些叔叔伯父姑妈们吗?威廉爵士一直很有魅力。

“一位曾是冒险家的潇洒英俊的民俗学家、人类学家、语言学家,更是一位艺术家,博学多才而幽默风趣,代表作有《经典民俗传说形象考据》、《鲁恩乡村的精怪们》、《殖民时代——拜朗的死亡与新生》等,也能用曾经的故事得让孩子们兴奋得睡不着觉,比如《床边噩梦(大人们的恐吓)》、《雨林诡事》、《逃出食人村》、《威廉·德雷克自传》等。”

这几本书……你确定是让孩子们兴奋得睡不着觉,而不是害怕得睡不着吗?爱德华看着青蓝色的天空,感受着浅金色阳光照在自己的身上。虽然待在太阳下一定时间就会让他的皮肤发痒,但他还是爱着那种温暖的感觉,仿佛可以驱散他心头的寒意……这可是金夜莺庄园外的阳光啊!这是他两年多来第一次站在不是金夜莺庄园的房间或草坪的地方晒太阳!

而且,他已经走出了那间阴暗的小房间,那他无论如何都要好好活着,去拥抱阳光与生活。

……不过,莫里斯的认知确实和一般人不太一样……爱德华给莫里斯讲过许多自己看过的小说和电影(他会把那些电影说成是戏剧和小说),莫里斯愿意总是安静地看着他时而语言有些错乱、双手乱划地描述那些故事,听着他时而飞快、时而结结巴巴的声音。等他说完了,才会发表自己的观点和一些想法——莫里斯确实听得很认真,但——

莫里斯认为家族里的孩子们应该读一读《罪与罚》和《蜘蛛丝》*,他没有意见。可《发条橙》、《肠子》*还有《美国精神病人》是什么鬼?

莫里斯说《发条橙》和《美国精神病人》能帮助他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启发他们更加深入地思考堕落、欲望与人的心灵有关的问题,对未来的魔药消化和自我认知或许会有一定帮助,而且他对《发条橙》里的厌恶疗法颇感兴趣……

至于《肠子》——一个浪漫幽默而富有教育意义的故事,“我见过太多类似的器官离开的场面,混乱而嘈杂……唉,我知道,你不想知道细节……”莫里斯微笑着对他说,“所以,那位先生多么幸运啊,仅仅是因为沉溺欲望的一时疏忽——过程也比较短暂。可他至少还能成为一位车夫*,而不是……抱歉。我确实喜欢这个故事,但它对我而言终究只是一个童话。人们能够接受有限的猎奇与惊悚,但难以接受真正的残忍与恶心的真实。不幸的是,现实却总是更加残酷且荒诞的。

“……一截断开的肠子被放到我的手里,如果光从外表上看,它算是我见过最干净的(除了餐桌上的)。可我知道,它已经腐烂了。但我没什么好在意的,毕竟它其实还能再接上或是长出来。我更在意那些因为它的断裂、因为我的微笑、礼貌的言辞、对于疼痛和他们想象的欲望过于木讷的反应而欢笑的人们,这样的快乐是多么短暂啊,可它的代价……谁知道呢?

“因为一时的欲望,他们付出了什么?……满足的喜悦往往只有一瞬,煎熬与痛苦才是常态……”

莫里斯也向他讲了一些自己童年时读过的“故事”作为能听到那些故事的回报。结果他连续做了三天噩梦。

童话,呵呵……他算是知道这神经病家族的早教是什么鸟样了——

然后爱德华对自己说,一个恶魔,一个变态杀人狂,那样才是正常的……

就像莫里斯可能不知道爱伦坡和洛夫克拉夫特,但他仍对爱德华表达了对他们的赞美。哥特、恐怖,这更适合一个拥有苍白外表的恶魔,不是吗?

但他为什么会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和《长袜子皮皮》呢?有为什么喜欢米切尔·恩德*和罗尔德·达尔*的书呢?为什么喜欢侦探小说甚至加入了一个侦探小说俱乐部?在爱德华讲过的那些侦探故事里,他特别喜欢阿加莎·克里斯蒂,还称马尔普小姐*为“可爱的女士”……又和爱德华一样喜欢弗吉尼亚·伍尔芙和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那段待在待在小房间里的时光,爱德华曾经背过《到灯塔去》和英文版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他还在网络上学了点西班牙语,尝试把《族长的秋天》背下来。对于一个有时连英语都说得结结巴巴的人,结果可想而知)。

上一秒莫里斯还在笑着对他说,他认为《百万英镑》的作者是个可爱的人,下一秒身上却溅满鲜血……这比他一直浑身是血更让爱德华感到不安和恐惧。

……

阳光下,被隔绝在衣物与阴影中的莫里斯那张十分耐看却格外苍白的脸缓缓偏向爱德华——

“让我猜猜,你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披了件人皮,穿着得体优雅,拄着那根拐杖——银色边框的老花镜、明亮的绿眼睛,头发已经全白,脸上有不少皱纹却不显得老迈,腰背挺得笔直……是不是一位亲切和蔼又幽默可爱的老人?”

莫里斯说得没错,这确实是爱德华第一次见到威廉·德雷克爵士时所看见的。那时,他因为尚未恢复的伤而不得不躺在床上——一位普通的鲁恩人被带有净化效果的炮弹炸到的概率有多大?反正他是遇到了,还因此死了一次。

所以,当这位气度不凡的老人走进他那漏风的破房间,当他看到那双带着鲜明喜悦与几丝忧虑的绿眼睛、微微颤抖的手、越来越近的有力而坚定的脚步声……特别是当老人闪着泪光说出他终于找到了他那叛逆的离家出走儿子的孩子时,爱德华也是一阵欣喜——他是不是有机会和母亲离开这个破屋子了?没准他还能和那些小说里的主人公一样,未来继承百万遗产什么的……

一开始,和威廉爵士待在一起总让他觉得不自在,即使穿上了昂贵的西装也是……但很快,爵士的渊博学识与耐心吸引了他,不愧是一位得到了爵位的学者。更何况,爵士对他很好,总是在帮助他和他的母亲,甚至允许他不必参加那些让他不停流汗的社交活动……谁会和一位博学的、善解人意的、富有的老人过不去呢?更何况,他有一个超棒的私人图书馆!

那时候,他真的很尊敬与喜欢这位“爷爷”。

直到他看见恶魔剥下人皮,用英俊年轻的外表对他残忍一笑。他终于知道是什么东西让原本状态还算稳定的母亲像是忽然受到了巨大刺激,被送进精神病院……

“看来你也一样被骗了啊。”莫里斯轻叹一声,“十三岁的时候,一群黑帮成员把我堵在一个不起眼的巷子里,他们……想杀了我,因为我杀了他们的人……他就走了进来,背后是一片光,用手杖为那些手持刀枪黑帮成员画上了休止符……”

莫里斯的声音很轻,但爱德华听得很清楚。

“我以为……”

“老师,您来了。”一个带着喜悦的清亮声音在他们身后响起。

一个穿着白色绣金线长袍的英俊的棕红发年轻人站在他们身后,双手撑着椅背,笑容灿烂。他的肤色略显苍白,有一双温和的灰绿色眼睛,看上去不比爱德华大多少。

爱德华每天都能在镜子里看到和那张脸有四五分相似度的脸。这大概就是他的那位叔叔——保罗·波特兰·德雷克。

见鬼!他真有这么一个叔叔!……

*此处的查理是罗尔德·达尔《查理与巧克力工厂》中的主人公,一家七口生活在一个破屋子里,生活十分窘迫。

*Christine克里斯蒂娜。Christ,来自于希腊语,意为“基督的追随者”或“门徒”。

*芥川龙之介的《蜘蛛丝》

*恰克·帕拉尼克的《肠子》,比较重口味。

*原文是巴士司机,这里爱德华讲给时莫里斯改编了一下

*米切尔·恩德,德国当代作家,作品有《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毛毛》等

*罗尔德?达尔,英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剧作家和短篇小说作家,作品有《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玛蒂尔达》《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等

*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一位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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