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到县城,程宇四处转了转,因为刚经过了战争,街上的人不太多。问了问价格,比起京城的物价也不便宜呀!
在农村女人抛头露面的很少,在县城时常有女人经过,与农村妇人常年风吹日晒不同,这里的女人,个个皮肤白皙,粉雕玉琢。
程宇看着一时失了神,农村的饥饿和路上的荒凉,还有这里的美女和繁华,就好像两个世界了。
这里的女人有的也偷偷看着程宇,看着这个俊美的少年,又都脸上现出惋惜之色。
“好好一个美少年,就是穷点。”
“穷怕什么,只要那个玩意好使就行。别是个“银样蜡枪头”就行。”
女人们笑着经过程宇身边。偷看一眼,更大笑起来。程宇没空搭理她们,家里有个愣头青等着呢。
程宇打听着,到了东边弓箭铺,花了三两银子买了最好的弓箭。程宇拉了拉弓箭,没问题。
程宇又去了西市刀剑铺,花二两银子买了最好的刀。武器就是军人的生命呀!所以必须要买最好的。
程宇花了五两银子又买了细绵绸苏绣的被子,这是对叶婵衣的关爱。叶婵衣毕竟是户部尚书的女儿,从小锦衣玉食的。程宇只能尽最大的努力给叶婵衣最好的。
买被子的铺子又给了程宇一个包袱。程宇把被子包在包裹了,系好了背在身上,把弓箭也背上。把刀叉在腰上。此时已经不管什么风度,程宇背上这些以后,再没有了当初官家公子哥的风流模样。这是重任在肩。
程宇一直没有吃饭,又背了这么多东西,实在是背不了太多东西了。就买了一点米和一袋盐。急急的往回赶。他知道叶婵衣在家里等着他,叶婵衣还饿着。
程宇回到村里的时候,村里人看到程宇背着弓箭,腰中挂着刀。还背着一个大包袱。都羡慕起来:“看来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呀!毕竟是官宦人家呀!”
程宇一一的打着招呼,向回家的方向走去。
回到家里,叶婵衣正坐在一条三条腿的凳子上等着他。以前程知节回村的时候,只在祭祖的时候,在村里。晚上都是回到县城居住。当时的县府老爷,那是极尽巴结之能事,如今是人走茶凉了。
黄昏下,叶婵衣坐在小院之中,娇小的身影被黄昏的余光照耀着,仿佛在身影笼罩了一层光晕。
家中有人等,多好。这一刻程宇真的爱上了叶婵衣。叶婵衣看到程宇回来了,欢快的跑过来。帮他卸着身上的东西。
两人说说笑笑的回了屋。
叶婵衣关心的问:“你吃饭了吗?”
程宇道:“没有,想着赶紧赶回来。你呢,也还没吃饭吧!”
叶婵衣道:“我吃饭了。中午三婶子看咱家烟囱一直没冒烟,看咱们这是没开火,就送了半个野菜团子来。”
程宇笑道:“三婶子真是观察仔细,要不村里他什么事都知道呢!不过还真是要谢谢三婶子。”
叶婵衣把米下了锅,程宇调试着弓箭。前世虽然是枪炮的天下,可特种兵在执行任务时会遇到各种情况,所以当时程宇他们训练的时候,也有弓箭狙杀这一科目。弓箭狙杀可以悄无声息的干掉对手。
过了一会就米香四溢了。这是程宇到程家村后,第一次闻到米香的味道。两人都看着沸腾的锅盖。
“再等一会,一会就熟了。”叶婵衣看着想要起身去揭开锅盖的程宇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