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水目瞳只盯着他手中的刀看了一眼。
纤纤玉手已勒住缰绳。
连百姓都在感叹。
好俊的马。
好美的人。
那是一个艳如玫瑰的女子。
可玫瑰都是有刺的。
“在下公孙灵琳,今日来除此魔头,还江湖一个朗朗乾坤!”
红衣女子骑马背上,朝着周遭百姓抱了抱拳,顿时惹来一片欢呼叫好声。
她人美。
声音更美。
她很享受这一刻。
全然没把面前阎信放在眼中。
她如此,阎信亦是如此。
他心中已有了一个女人,眼中岂会再容得下别的女人。
“......”
阎信无话,只是冷冷看着她,只是冷刀一亮。
公孙灵琳转头望向他,明眸盯着他,柳眉扬起,大声道:“你这魔头竟敢害君子剑遗孤!今日,我便为民除害!杀了你这混帐王八蛋,拿去喂狗!”
阎信那冰冷目光,让她很不舒服。
公孙灵琳手里长鞭一甩,像毒蛇般朝着阎信脸上狠狠抽了过去。
阎信一动不动,好似吓傻了一样。
那长鞭也并未抽到他脸上,而是抽到了他脚前一寸的地上。
“好!”
两旁再响起叫好拍掌之声。
公孙灵琳得意极了,嘴角忍不住上扬。
今日之后,她公孙灵琳之名,恐怕会响彻整个江湖,也不知能不能登上麒麟榜。
公孙灵琳笑讽道:“原来你是个木头人啊,难怪不会说话,也不会动。”
好听的银铃笑声在长街上回荡。
纵使被她冒犯,也令人心甘情愿,难以生气。
阎信握刀手背上,青筋狰狞。
他握住刀的手,稳如磐石。
他的身子挺得笔直,脸上没有半分喜怒哀乐的表情。
脚下铺了一层厚厚的枯叶。
充斥着一股肃杀气氛。
他只是看着。
就只是这么看着,便让公孙灵琳感到说不上来的害怕。
她明明还活着,却好像自己已经死了。
害怕死亡是生物的本能,那股窒息感令她想要丢掉面子,转身逃跑。
“你......你想干什么!”
公孙灵琳脸有些白,又惊又急,怒道。
她像极了一条狗。
一条只会嗷嗷叫的狗。
一条只能通过嗷嗷叫来掩饰自己内心恐惧的狗。
她已是一条母狗。
阎信握住刀的手只是轻轻一颤,她忽然想通了,什么面子,都不如自己的命重要。
公孙灵琳一扯缰绳,骑着马转头逃,像离弦之箭一样,逃得飞快。
她还是怕阎信追上来,
待冲出十来丈,
身子忽然凌空一跃,好像燕子,飞入了路旁一家客栈中。
好像她只要一进这家客栈,就没有谁敢欺负她。
阎信走得很慢。
慢且扎实。
?
客栈一楼只有一张桌子。
若是哪家客栈敢只有一张桌子待客,那么这家客栈一定有别的来钱渠道。
否则用不了多久,一定会关门。
即使酿得酒再好喝,厨子手艺再高超,也一定会关门。
实际上,这家客栈本来有十八张桌子,如今却只剩下了一张。
那张桌子正对着门口。
有个人正在饮酒。
那个人穿着很华丽。
华丽得奢侈。
不止穿得奢侈。
喝得、用得也很奢侈。
桌上有金樽。
金樽有酒。
酒是琥珀色、光泽柔润。
这个人已经买下了这家客栈,只为住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