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的夜也是沉静的,没有了白天的繁闹,街面上行人稀少,偶尔有流窜的狗跑过。一队巡夜的军士短暂打破这安宁,有个醉酒的老汉颠踬着不稳的脚步,浪迹在街的深处。
李郁郅从军后之所以能进入羽林军,直接和姬平阳有关联。羽林军作为守卫长安城的精锐之师,士兵个个都是出类拔萃的,在进入之前需要经过层层挑选才能过关。姬平阳比李郁郅早几年从军,他也是经过严格筛选脱颖而出的。羽林军每年都会替换一批新生力量,年龄大的或技艺一般的要么补充到别的军营里,要么就解甲归田。身为新兵的李郁郅在期初挑选时并没有在候选名单上,原因是他从军的时间太短,仅仅只有几个月的时间。是他的勇敢和坚强博得了主考官的首肯,而与他博弈配对的就是姬平阳。此时的姬平阳在羽林军中已经小有名气,这在于他从小习武,练就一身本领。
比试中,李郁郅一心为了能进入羽林军,每一招都不带水分,而姬平阳知道这不是实战,被动应对,即使在抓住李郁郅的漏洞反击时,他也只是点到为止,不想伤到对方。毕竟李郁郅的功力还欠火候,姬平阳仅借力打力一招就将李郁郅撂翻在地,哪怕李郁郅不服,爬起来更加凶狠地发力,换来的是再一次倒地败北。
到最后确定录用名单时,原本就没有李郁郅,是姬平阳念李郁郅是个可塑之人,在评述了李郁郅的优缺点后说,说此人可造,就凭他不服输的那股坚韧,这正是从军之人最难能可贵的品行,将来定会堪当大任。
在彼此熟识后,他们互相切磋技艺,彼此提高的很快。累了休息时,姬平阳见李郁郅的身上佩有一只香包,便问他:“莫不是有了意中人不成?”李郁郅如实相告,“是牧场都尉的女儿,叫朵儿,她缝制香包给我是防蚊虫叮咬。”姬平阳感慨道:“多好的女子,虽未谋面,单凭这就能知道她是个善良、知心、娇美的姑娘。”
李郁郅没有告诉姬平阳,他早已抱定不灭匈奴不回还的决心,相信要不了多久,朝廷一定会发兵的。而眼下的休养生息不过是权宜之计,迟早汉庭大军会剑指漠南、漠北,决一雌雄的大幕就会拉开,到那时驰骋疆场,哪怕会有流血,乃至死亡,在所不辞。他渴望走向沙场,纵横南北东西,与胡人搏杀,展开最后的殊死较量。
每次轮到李郁郅执勤外出的时候,他都会去渭水边饮马,此刻也是他最惬意的时候。落日前的瑰丽霞光下,他静静地或坐或站,遥望西方,那里有起伏的山地草原,小桥流水,木屋羊圈,还有装在心坎里的朵儿。他默默为她祝福,如果有缘,那就等来日吧,五年,八年,十年,或许……没有假设,未来的战争会有太多的不确定性,不但他没想到,就是一代雄才大略的天子也不曾预料,日后这场和匈奴旷日持久的战争会持续近半个世纪……
又是一个黄昏,渭水边,马蹄声响起,一匹快马奔来。李郁郅抬头寻声望去,飞驰而来的姬平阳在河边勒马停顿。
“我知道你就在这里。”姬平阳翻身下马。
李郁郅说:“马饮好了,我正准备回去呢。”
姬平阳松手丢开缰绳,马儿去了河边。
“你听说了嘛,过几天禁卫军要来挑选守卫,这可是你我施展武艺的绝好机会。”
“那有什么可稀奇的,又不能去漠北消灭匈奴。” 李郁郅兴致不高。
“谁说不能?我告诉你,这禁卫军分北军和南军,北军由中尉统领负责守卫整个长安城,有时作为精锐部队外出征战,这就是机会。”
“哦,是这样。”李郁郅似乎明白了。
“而南军就更厉害了,直接保卫皇宫的安全,由卫尉统领,那可是精锐中的精锐。”
李郁郅恍然所悟:“看来能被选中进南军是至高无上了,其实我倒希望被选到北军,这样就能出征去杀敌了。”
姬平阳说:“你以为南军那么容易进啊,都是百里挑一,大多从北军挑选。从羽林军直接进南军,那可是少之又少的了。”
李郁郅并不在乎:“我倒不羡慕。在我看来,既然来从军,驰骋疆场就是行伍出身之人的最高追求。”
姬平阳说:“你错了,身为一个军人,如果能去南军当差,那可是从军之人至高无上的荣耀。再说了,南军在皇宫当差,说不定某种情况下得到皇上的首肯,直接成为统兵将领,率领先锋军开拔去往前线,也不是没可能。”
李郁郅傻眼了:“啊,还有这等好事?”
姬平阳说:“那你以为呢。千里挑一,不是谁都有那个福气的,除了自身武艺过硬,还得有好运才是。还有朝廷在使用军官上是破格提拔,有时候你默默无闻,只要你勇敢,有智慧,有胆识,出类拔萃,哪怕你在军中没多少资历,也会迅速得到重用,只要你准备好了就行。”
“不拘一格,这话我相信,不既然这样,你我一起努力吧。”
“对,就该这样,我们一起努力。”看暮色临近,姬平阳说,“不早了,回吧。”
“好,咱们回去。”
两人上马,离开河滩,飞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