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铭歌压根就没打算从新拟草合同,所以压根就没有把南红私章交给叶梦涵。她也不敢把私章交出,因为私章甚至可以转移厉铭歌的全部财产。
当然了,如果到了这个地步肯定会打官司的。弄不好会起诉的。所以一般儿没有人会如此,但是厉铭歌还是非常的谨慎的,不会随便交出自己的私章。
不过叶梦涵还是希望沈依依可以主动争取一下员工的利益,或者其他的什么。这样就可以保证员工的利益,加上叶梦涵是具体负责谈判的。
沈依依拿起来合同看了看资金的部分,然后又看着自己的律师,把合同交给了哭泣。她自己又拿起来第二份合同,两个人分别看了起来。
最后,发现钱没有问题,沈依依点了点头,然后看着自己的律师问道:“没有什么全套吧?如果卖了公司,我会不会背负什么债务?”
律师摇了摇头,然后说道:“没有问题的,您个人可以得到几十亿,其他人也能得到不少钱。我这个法务都可以得到不少的钱,可以开一家自己的律所了!”
叶梦涵被沈依依的蠢给惊到了!合同里的问题如此大,他们没有看出来来嘛?里面没有保证员工利益的条款,如果签约了,绝对控股的厉铭歌想要裁员没有人敢阻止。
叶梦涵无奈的提醒道:“我们可不会保证不裁员,你们的亲信员工我们可不敢重用。不过如果你们非要保证,保护他们的利益,我可以争取保证非核心员工的利益。
至于你的亲信就不要想了!我们肯定不会妥协的。但是我可以考虑争取不会大规模裁员。我可以去取南红私章,但是还是那一句话,核心骨干……”
“那个……打断一下,我们没有任何要求。这个条件很满意。就算从签合同,也不会要求你们不裁员。一码事儿归一码事儿,换了我也会裁员的,毕竟很多部门重合吗!”
叶梦涵被气到了!真的有一种无力感。核心员工肯定保不住的,多大的代价也必须解雇,不可能留下来。因为十一席董事大部分都不同意。
沈依依窃取过商业机密,她的亲信谁敢信任?就算他们是冤枉的,公司股东也不会同意。叶梦涵也想不到全部股东会支持厉铭歌的冷血决策。
但是普通员工她可以争取一下,最起码可以缩小裁员规模,保证更多人的利益。沈依依只要坚持,叶梦涵就会劝说,这样就有希望了!
可是沈依依竟然直接用私章签字,然后律师也签字。律师是小股东,这一次肯定把期权赚回来了!两个人毫不犹豫签字了!然后看着叶梦涵。
实际上无论是公章还是私章,都盖章过了,叶梦涵之所以带着公章,就是厉铭歌表面上同意从签合同。厉铭歌实际上知道沈依依不会管员工会不会被裁员的,她想的就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