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刚刚没注意到嘛。”刘心雨倒不是故意要把林牧置于如此危险的境地,她刚刚也是没发现。此时再走进厨房去拿菜刀已经来不及了,索性从桌上抓起了筷子。趁着老板没注意自己,她把筷子尖放进了老板耳朵,然后用力一怼,老板的身子一滞,就这样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林牧喘着粗气,瞪了刘心雨一眼。后者笑嘻嘻的,从冰柜里拿出两瓶可乐,“下次会注意的啦,来来来,干杯干杯。”
可乐被一饮而尽,二人同时打了个嗝,刘心雨“哈”了一声,“就是这一口,我是日思夜想啊,哇哈哈哈!”
“怎么跟个酒鬼一样。”林牧笑了。
但是现在显然不是笑的时候。角落里的几位客人听到了动静,挣扎着要爬起身;收银员也从柜台后慢慢爬起来。食客依旧是食客,但有人却变成了食物。
趁着它们还没完全爬起身,林牧招呼刘心雨背上张平寇赶紧离开。雨这时已经逐渐下大了,浇得人有些睁不开眼睛。这城中村规模不算很大,可是他们一时之间也找不到出口,只好顺着一个方向一直走。走着走着,他们竟然真的从一个小巷口钻出,重新来到了外面的大马路上。那原本阻挡他们前进的车流正好在他们身后十来米的距离,原来是最前方的几辆车和逆行的车撞在了一起,连带着把后面的一堆车都给堵死了。只要绕过这一节,前方的路就又宽阔起来。
“就说逆行害人吧。”刘心雨抱怨道。
正当二人准备离开之际,漆黑的天空中划过一道电光,然后是一声惊雷响起。这雷声极大,打得刘心雨都跳了起来,被她背在身后的张平寇差点被这一跳颠得咬到舌头。
雷声太大,把汽车的警报都震响了,上百辆车的喇叭同时嗡鸣起来,林牧只觉得耳膜都要被震破。他心中警铃大作,这么响,势必会把丧尸惊醒的。
果然,从二人视线看得到和看不到的地方,陆续有丧尸涌了出来,密密麻麻,像是闻到蜜糖甜蜜气息的蚂蚁。林牧他们此时是站在大马路上,没有任何东西能遮掩他们的身形。林牧的瞳孔剧烈收缩,心跳在一瞬间就飙升到了一百二,他疯狂催促着刘心雨“快退回巷子里快回去快快快”,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在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巷口的最后一秒,有丧尸发现了他们,尖锐的鸣叫声响起,简直比这惊雷还要刺耳。
“操操操!”
这时候掩盖声音已经没什么用处了,林牧不由得怒骂起来。要跑吧,这种时候应该要狂奔才能有一线生机吧?那些密密麻麻的丧尸汇聚在一起,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会被分食干净的吧?
正当他准备迈开脚步时,呼唤他的声音响起了。
“林牧!”
林牧回过头,对上的是刘心雨充满绝望的眼,和在她背上眼神迷茫的张平寇。是的,还有他们,还有他们。可是这种时候该怎么办?要把张平寇丢下吗?他是一个将近九十岁的老人了,已经没有什么行动能力,说句难听的实话,他曾经是英雄,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但看看他那而今佝偻下来的背和骨瘦如柴的躯体吧,他现在就是一个累赘。如果是丢下他,自己和刘心雨逃跑的话……
他看向刘心雨。刘心雨是女生,体力本就没有自己好,更别提先前背着张平寇走了好一会儿的路。就算能够和自己一起逃跑,她又能跑多久呢?如果她没体力了,却紧紧抓住自己的衣服不让他跑怎么办?她拉着自己给她陪葬怎么办?他不想死啊,不想死啊!
如果留他们在这儿吸引丧尸注意的话呢?那他绝对绝对,并且是有相当大的几率能够逃离的。而且算起来,他和刘心雨也没有认识很久嘛,虽然是有一点相见恨晚的感觉,但也只有一点。李白那句诗说得好,“生者为过客”,过客而已,就和以往那些无数次与他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一样,只不过是说过几句话、在天台一起洗过澡、在寂静无声的夜晚听着彼此的呼吸声入眠,只不过讨论过询问过在意过他的理想是什么的……陌生人而已。
而已啊。
几乎是在一瞬间,林牧就做出了决定。他冲刘心雨笑了笑,似乎是在说“很高兴认识你,但是很抱歉我们的旅途到此结束就让我们在此分离撒由那拉good bye再见吧!”
他抓住刘心雨的肩,冲她调皮地眨了眨眼。在刘心雨绝望且不敢置信的眼神中,他一个扫堂腿就把她连同张平寇扔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