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是他,是旧年的那个他!”既然小丫头都知道了,似乎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她如今被沈临渊圈在这小小的院落里,再隐瞒也没什么意义了,何况这些年她真的藏得很累了。
“银屏,你是不是觉得我入了宫,心里却一直藏着一个别的男人,是个不忠不贞,不知廉耻的女子?”她问小丫头。
“奴婢不知道,但奴婢知道只要是人有时候总会控住不住自己想什么。”小丫头歪着头涎着脸道,“就像奴婢就一直老想着陛下宫里常有的那个玫瑰栗蓉酥,虽然明知道那不该是奴婢想的,但奴婢总是忍不住!”
“呵。”她被这贪吃的丫头逗笑了,叹到,“是啊,我也控制不住,也明知不是自己该去想的,却总会时不时地就想到他。”
小丫头听了,吞了口口水抬起头,有点怯怯地问:
“沈侯发起脾气来,像是要吃人似的,都把娘娘您伤成什么样子了,您不害怕吗?”
“现在的这个是靖南侯,不是我认识的那个沈临渊。”她再次强迫自己把他们区分开来,可是太难了。下午当她听到霍云说,沈临渊因为那条伤腿这些年几经生死时;晚间当沈临渊扑过来把她捞起,避免她跌成一只刺猬时;当她撩开裤腿,看到沈临渊腿上那道比她想得还要严重得多得多的伤疤时,她又不可避免地把两者混淆了起来。
“啊?”小丫头肯定是听不懂她在说什么的,一脸的懵懂。
她也不指望小丫头能听懂,只是自顾自地道:
“我认识的那个沈临渊对我温柔体贴,照顾备至。还纵容我的小性,让我漫山遍野地乱跑,去做我喜欢的事情,他只是默默地护着我。但若我真的遇到危险,他却总是第一个飞奔着救我,就算我无理取闹,他也总是来迁就着哄我,从来不曾对我发过脾气,更不要说动粗了……”
她说完,突然发现不对,其实是有过一次例外的,在兴宁的时候沈临渊有一次伤到过她。
沈临渊因为没了母亲,又不得父亲宠爱,所以旧时脾气是有点倔强蛮横的。后来因着她,沈临渊慢慢磋磨了自己的性子,学会了怎么放软声气,怎么小意哄她,怎么迁就她偶有的小性。就算他们吵架拌嘴,沈临渊生气了,至多也就是转身走开,而且最多半日必然就会转回来,伏小做低地来迁就她,从不会对她动一个手指头。
但是,是有一次例外的。那时城东头的樵夫刘二牛他娘肩背上生了个毒疮,但二牛她娘坚决地不肯让男大夫们给她看伤。其实兴宁城与蛮族挨得近,蛮族民风开化,是从来没有男女大防一说的,据说蛮族不兴婚娶,蛮族女子夜夜换新郎是她们的民俗。南境与他们接着壤,久而久之多少受到了点影响,在南境特别是兴宁城周边,少男少女互相爱慕,玩闹嬉笑,花前月下,互诉衷肠是极平常的事情,并无关于什么风化。
每当大战在即点兵出征,城门口总会挤了好些来送丈夫或情郎出征的小媳妇和大闺女。只要军情不是特别紧急,长官们大多都会通融一二,让小情人们依依话别,毕竟谁也不知道这一面会不会就是最后一面。所以女子请男大夫看伤,那更是件稀松平常之事,并不会因此受到指点,被人说三道四。
但奈何二牛他娘却是远嫁而来,是从小被礼法教条束缚着长大的,视女子贞洁大如性命,无论如何也不肯让男大夫瞧肩背。眼见着那疮已经烂得如碗口大小,二牛是个孝子,便辗转打听着求到了她跟前。其实她于医道实在算不上有什么太大的天分,跟了舅父那么些年也不过习得点皮毛,但是那时年纪小,对做大夫这件事一直很有点执念,见有人求到跟前,自然技痒,就跟着二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