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时间下午6点03分,在尼斯Baie des Anges,林远森看着摄影团队帮女儿拍着游玩照片。
“爹地,你真系谂住同Astra结婚?”晓晓在换装的间隙,踱步来到林远森旁边,递给他一瓶果汁,突然问了一个跟现场环境八竿子打不着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林远森可以说是早就已经在心里准备好了答案。半年前,他已经带程星见过晓晓了,当时只说是女朋友,大概因为最近准备注册,有一些内容需要向董事会做出说明,虽然晓晓尚未成年,但在远森集团的股份数量也是一个举足轻重的数字,所以大概对这件事情已经有所耳闻了。他以为女儿会早早的提出疑问,毕竟她虽然常住香港,但每年见面的时间也不少,女儿在他面前一贯自在,很少有沉得住气的时候。
没想到女儿对这个巨大变化只字不提,林远森以为她真的毫不关心呢,结果,就在拍完“I Love NICE”的打卡照后,晓晓突然问他了。
“系呀,你有咩意见啊?”面前这个沐浴在南法温柔夕阳下的12岁小姑娘,已然从襁褓中的小婴儿变成亭亭玉立的少女,林远森用玩笑地语气询问她的意见。
“冇呀,你开心就得。”少女无所谓的回复,反正以后也不会在一起生活,不过是循例关心一下而已,顺便之后向外公外婆反馈一下情况。
“咁易过骨?我仲以为你青春期,唔会听我讲嘢,一路反对。”
“讲啲,你都咁老喇,系要有老婆啦!”晓晓自信的抬着头看他,“唔通我惊佢分我身家咩?”
林远森与女儿对视一笑,就听晓晓接着说;“不过我事先声明,我唔会叫佢阿妈嘅。”
“你唔惊我唔开心?”
“我惊Harriet佢唔开心啧,后生细仔边有咁大女!”
林远森被逗得开怀大笑,“你咁识得嗿人,勿怪得个个中意你。”说着忍不住去揉揉女儿的头发,弄得乱乱的。
这时候的晓晓有些叛逆劲儿起来了,挥开爸爸的手,“你都傻傻地甘嘅,而家我担心佢顶唔顺啦!”
好像真的有点,林远森一边玩笑般制止女儿的“出言不逊”,一边看着她跑开重新投入到拍照中去,不由地回想起那次爬山活动,笑意再一次布满整脸。
在洗筷子事件后的第二天,大家一早就在在桂山脚下集中,二十几个穿着运动服的年轻人,每个人都全副武装,拿着现场分发的垃圾袋、拾物夹、手套等工具,就沿着人工踩踏出来的土路,向山中进发。大家说说笑笑,把山上遗留的塑料袋、矿泉水瓶等垃圾当做战利品,积极捡拾丢弃在树林里、缓坡处的垃圾。渐渐地,大家逐渐分散,像原本压缩的弹簧,被人拉升后变得松紧错落、这里一截那里一截。
程星因为较少参加这样的活动,体能表现并不那么好,逐渐落到了后面。自同在她和楚子煜之间来回奔波,既想跟男友一起做好活动的领队,又不放心程星一个人在后面。正好看到从一个陡坡下面大跨步上来的林远森,就交代了一句让他帮忙照看一下程星,别让她一个人落在最后面,然后就匆匆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