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桦山很大,但是在山顶上,还是有人生活,而且庄子比红桦山其他的庄子还要大一点。
余家堡子。
余家堡子分了两个村,上村和下村,一共有二百一十三户,在籍人口五百九十九人,常住人口五百六十三人。
这个常住人口比例,别说是红桦山上其他村了,就是镇上的常住人口也是比不了的。
简而言之,这个村子,基本没有外出打工的人员。
为啥?
都住到山尖尖上了,不应该经济发展更困难吗?
原本是这样的。
最夸张的时候,余家堡子走的都快成空村了。
红桦山虽然未经开发,但是经过二十多年的封山育林,反而有了一种野性、粗犷的美。
这在地处全是黄土高原的衡市,成了独树一帜的地方。
而这几年经济发展好了,让那些不能出远门旅游,但是又有点钱有点闲的城里人,完美的找到了一个替代品。
由此,地处山尖尖上的余家堡子,反而有了地域优势,短短时间内,一个个原本已经被快要被荒废的农家小院,全部被改造成了农家乐。
后来有个大老板,改造原来山尖上部队的遗留驻地,投资建造了个滑翔伞基地,更是吸引了一大波的游客。
正向循环之下,余家堡子在短时间内,居然重新焕发了生机。
但是一样米养百样人,有人就想好好的经营农家乐,虽然辛苦但总比背井离乡的进城打工强。
可有人就觉得经营农家乐太累,赚钱太慢,想要赚点快钱,尤其是那种不用出力还能赚到的大钱。
余成彪就是这样一个人。
三十八岁,虽然是农村人,但是却从小就没种过地,没受过一点累。
余家堡子没落时,他就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农家乐兴起了,兜里有俩钱了,他就整天不是东家找酒喝,就是西家去打牌。
虽然农家乐赚钱,但是那经得住他这般造?
所以他的兜里,大部分时间总是比脸干净。
他想赚钱,他想赚大钱,更想赚快钱。
这不,曹为海前脚出狱,他后脚就给勾搭上了。
“海哥,我说的事情,你到底觉得怎么样吗?”余成彪端起酒杯,与曹为海面前的酒杯轻轻碰了一下。
曹为海坐的四平八稳,一点都没有昨天在镇上铺子里的那种恣意。
他很给余成彪面子,酒杯刚被碰上,他就伸手拿住了酒杯。
但是看着他那后仰的身子,还有高高扬起的脑袋,还是能看得出他的倨傲。
“彪子你这是心急了啊。”
曹为海呵呵一笑,端起酒杯放到了嘴边,但是并没有喝下去,“我要是觉得不行,你觉得我今天晚上会来你这山尖尖上?”
余成彪立马松了一口气,嘿嘿一笑很干脆的喝干了酒杯里的酒,“我就知道海哥是个干大事的人。”
曹为海矜持的笑了笑,对于手里的酒杯,他也只是轻轻地抿了一下。
余成彪对此没有异议,重新给自己倒满之后,再次端着酒杯和曹为海剩下的酒碰了一下,“海哥,那咱们什么时候开始?”
曹为海还是很给余成彪面子,轻轻的和余成彪碰了一下,“这事儿不能着急。”
“啊?”
余成彪眼角立马多了些失望。
曹为海瞥了一眼,嘴角微微动了动,但说出来的话却又是轻声细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