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参,岑参,李俊快速开动脑筋,想回忆起岑参的生平。
只可惜,自己当年似乎没在诗人的生平方面下过功夫,骤然之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李俊心想,这个时候又不是在考试,还琢磨个什么生平不生平的,大不了以后熟悉了,自己慢慢再去问呗。
倒是现在应该好好回想回想,岑参到底写过哪些诗?
李俊心里回忆: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不对,那个作者好像是叫王之涣还是王涣之来着。
接着又想: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也不对,这首诗的作者,是叫什么王勃还是谁来着。
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有了!
原来,基地演习那次小镇的鸿门宴,后来变成了军校生的同学聚餐,大家在席间祝酒唱歌,有同学当时有感而发,给大家背了两首岑参的诗。
第一首诗的印象太深刻了,小学生都能张口即来,就那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嘛!
李俊对第二首诗其中几句印象很深刻,特别是最后一句。因为这个诗句,非常切合同学们聚餐时的心境。
李俊想到这里,心情大为舒畅,竟不由得脱口一句:“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好诗啊,好诗!”
本也不喧哗的宴席,随着李俊吟诵出一段诗句,为之一静。
讲真,这个时代的大文豪太多了,李太白不也还四处流浪着么,天底下有几个人听说过岑参?更别说能有几个人听过岑参的诗?
可是岑参以文人自居,一辈子在塞外边关游历,可曾想过有朝一日,在一个北方边塞,区区的丰州小城,竟然有一个年轻人,读过他岑参的诗!
岑参欣喜,大步过来握住李俊的手:“小友可读过岑某的诗?”
李俊当时可不知道,在场众人脸上的表情有多丰富。
首先是颜刺史和范长史。
二人都是文化人出身,因为身处边塞直面北方胡人,对岑参同为边塞的文人身份,天然多了几分亲切。
再加上,岑参此番前来是因为公干,二人顾及安西军和北庭军的面子,岑参毕竟曾在安西高仙芝大帅帐下效力,去年更是调往北庭都护府,在封常清大帅手下任判官。与二人于安帅北伐期间便有接触,现在虽官职不如颜、范二人,但无论于公于私,也更显得亲近些。
可是颜、范二人,都自负出身书香门第,熟读过天下大家的诗词歌赋,可是岑判官的这句诗,当真是闻所未闻。
可是,李俊这小子,天天钻在个兵营里,他去哪儿读过岑参的诗?
其次是张氏掌柜和张大东家二人,张氏掌柜和张大东家相视一笑,都是心照不宣,默默点头。
张氏掌柜在信中就拍胸脯保证过,说李俊小小年纪见多识广,实在是平生仅见。张氏掌柜能为清河张氏主持北方茶马商路,自是深得张氏家主和张大东家的信任。
自得了张氏掌柜的书信,张大东家即刻命人快马加鞭,火速报与家主知晓。
清河张氏千年传承,靠的就是能把握时代的脉动。
大唐虽然此刻看起来如日中天,可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玄宗皇帝昏昏老矣,封疆大吏兵权日重,而朝中二相无力制约,大唐已显露衰败之相。
为今之计,自然要多面下注,交好实力最大的几大节度,当然也少不得要笼络军中的少壮,其中当在范阳、朔方、魏博、安西这几个实力最大的都护府下手,尽早结识军中才俊,布下暗子,以备不测。
张氏家主当即回复张大东家,让他自行做主,即刻交好与李俊。而张大东家更不是个含糊的,竟然自己亲自启程,来丰州城主持大局。
此二人听李俊吟出岑参的诗句,然而在场一众所谓的文人雅士,反倒都没听说过似的,就连颜刺史和范长史两位,也都似乎闻所未闻。可见李俊这个少年,身上还有不少不为人知的故事。
以清河张氏的实力,只要愿意放下身段结交李俊,那李俊必然不会不识抬举。待双方有了交情,张氏自然会成为李俊的一大助力,而李俊若不犯傻,也会对张氏投桃报李。双方各取所需,互相合作,对彼此都是大有好处。
所以,张氏二人相视而笑,心中已有了计较。
再次是安雅小姐,此时看向俊哥儿的眼神,竟有了些倾慕的意味。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安大小姐自然是知道,李俊是个有见识的。
然而随着交往越深,越发觉得这个英武的少年,其见识远超她所见过的任何人,甚至包括父亲。
自打丰州的少戎军安置在安府对面,大小姐就见过李俊。可是二人平时并无什么交集,接触的很少。偶尔有护卫小姐出行的工作,除了几个少年队正,小姐的随行护卫人员当中,还有父亲派出的老兵,和府衙派出的差役,故而小姐之前也不曾和李俊有过交流。
当然,安雅和少戎军其他三个队正,也都不曾有过什么交流。
可她却也知道,那少戎军大院只是安排些孤儿居住,满大院里哪有一本像样的书?
就算是自己的安府大院,父亲为了给自己解闷,让人置办来满书房的书给她读,任她翻遍了书架,俊哥儿给她讲过的那好些见闻,她竟然没从任何书本中看到过。
每每自己表示好奇,问俊哥儿从哪儿知道那么些趣事,俊哥儿只推说是草原路上的见闻。
大小姐就奇怪了,父亲总说,胡人之所以比不过汉人,就是输在了文化和见识上面。那俊哥儿遇到的部落,怎么听起来竟有些不一样呢?
再来说那住持和尚,此刻虽自己独坐一桌,面前只摆些素菜和果酒,竟也看着李俊陷入沉思。
和尚自认为是有些见识的。于佛法造诣和修行方面,虽比不上那早些年西天取经的三藏法师,也比不过那前几年东渡扶桑的鉴真大师,但若说察言观色,和尚天天与南来北往的各色人等打交道,也自负是个能识人的。
前几天,安大小姐曾带李俊赴寺,住持和李俊也算有过一面之缘,但他并没把这个少年放在心上。
反倒是入寺那天,他亲眼看着这个家伙,从身上掏出一件件暗器,心里还嘲笑这个糙军汉,活脱脱就是个混世的魔王,以后还是与之保持距离,轻易不要招惹为好。
可今天看这个场面,出乎这么多人的意料。和尚此刻方知,少年心中有天地,自己原来才是那个孤陋寡闻见识低的。
惭愧啊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