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仲秋。
荒凉的古道上,一匹骏马在急速奔驰。
这马浑身雪白不掺一丝杂毛,长长的马鬃随着奔跑而不停起伏。马上的人身着红衣,手持缰绳,一红一白在古道上极为显眼。
骑马的人是李新月,骑着的马是白公子。
这是骏马中的骏马,传说此马一日可行二百里,而这种马极为稀少,产自西凉,在中原能骑上这样的好马,想必是大有来头的。
远处的烟尘渐渐漫延过来,白公子倏地在一家客栈前停下来,马上的主人甚至没有勒绳。
李新月忍不住微微笑着,抚了抚雪白的鬃毛,翻身下马,看来这马早已与主人心有灵犀。
李新月才刚刚踏入院内,一阵酒香就已经若隐若现了。
这家古道旁的客栈不缺客人,李新月掀开帘子,走进门,推杯换盏声便溢了出来,他这才发现店里挤得只有角落里的空位。
“客官需要点什么?”跑堂的反应很快,笑呵呵地迎了上来。
“一碟豆干,一碟花生米,再来两碟牛肉,酒嘛......”李新月摸了摸下巴,砸吧了一下。
“方才我在店外就闻到了酒香,那是什么酒?先来上一坛。”
“客官真是厉害,一下子就闻出了我们这的招牌酒,我这就去给您呈上来。”
不多时,李新月的桌子上多了四碟小菜,一坛酒。
刚刚在客栈外头,这酒香就已经若有若无,飘香四溢了。现在摆在桌上,掀开了盖子,闻起来更是让人心花怒放,李新月还没喝酒却似已喝了一坛。
他没有着急,先是夹了块豆干,又夹了一粒花生米,细细地嚼着。
这是一位风趣幽默的故人告诉他的——豆干和花生米同嚼,有火腿味。
那人还神秘兮兮地告诉他,这个秘密千万要保守好,天下只有你我二人知晓。
一想起那人神秘兮兮的样子,李新月就忍不住开心。
一开心,李新月就忍不住地想喝酒。
李新月觉得开心的时候喝什么酒都好,不论是米酒黄酒还是杏花村。更何况眼下,正有两坛上等的好酒摆在眼前。
李新月不再酝酿,直接倒上满满一碗,大口享用起来。
这酒入口绵柔,唇齿留香,不带一丝辣意,甚至还有一丝丝甘甜,可吞下后却如同烈火,沿着喉咙烧下来,但当一口酒气吐出来时,胃里喉里却又舒舒服服。
这样的酒,李新月还是第一次尝见。
小菜的味道不错,牛肉卤制得软烂入味,咸淡也正好。
李新月觉得这菜就算是装在金盘子,端进京城最好的食坊,也是相当合适的。
能在这里吃到如此美味,惊讶的同时,也让李新月把来自十年前的恩怨暂时抛到了九霄云外。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李新月突然想起这《将进酒》中的一句,情不自禁地唱了出来。
这诗真好,尤其是对现在的李新月来说。
他唱的起劲,引来几道酒客的侧目,他们停住了手中的畅饮,默默欣赏着独自一人的对酒当歌。
李新月唱的心中痛快,竟还激起来几分好胜心。
“世人都说论潇洒豪放,无人能出诗仙之右,我倒有些不服。”李新月举碗道,清波荡漾,酒香扑鼻,他不禁有些飘飘然。
“与那大诗人李太白相比,我虽没有五花马,但却有一匹通晓人性的西域良马,如此赢算是小胜一筹,该当畅饮一碗。”
李新月心中得意,面上则是掩不住地喜悦。
“咕嘟咕嘟。”
李新月抓起一碗酒,一饮而尽,长吁一口气,赞道:“好酒。”
“再比下一词。”李新月兴致勃勃,非要和那位豪放的诗仙分出个高下才行。
“既然是千金裘,那想必当值千金,我这一身虽不及千金,但也算是衣着华丽,总算不枉少年纵情,鲜衣怒马。虽略逊一筹,却也不算丢人。”
“既如此,那我便罚饮一碗。”李新月赢了要喝酒,输了却还要饮上一碗,倒是输赢都不亏。
又是一饮而尽。
店内的气氛突然有些安静,所有人都在看着李新月。
老客们都被角落里豪气干云的家伙吸引到了。他们知道这招牌酒烈得很,常人喝下一碗便能倒头睡上一天,于是都在饶有兴致地猜着这个新面孔到底能喝上几碗。
“瞧着他的打扮,好像是一位远道而来漂泊天涯的大侠。”一个身着绿衣,三十几岁的俏丽妇人在她身旁男人的耳边轻声细语地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