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用途,都是为了更大程度的利用灵液。
一是找地主佃租几亩水田,种稻谷。
二是去县城的武馆入学,学习武道。
多种地是为了多赚银子,过上好日子。
练武,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银子和田产。
这片世界的武者,不是蓝星那种打得好看的花架子。
大伯的儿子林有成,就在县城的武馆学武。
年底回家的时候显摆,八十斤的石锁耍的轻若无物,海碗粗的樟树能一刀斩断。
更何况,村民们传言,县里的县太爷会仙术,能腾云驾雾,一剑扔出去,割掉千里外敌人的脑袋。
林河亲眼见到的,再加上有鼻子有眼的传说,这一切让他明白,他所在的世界没那么简单。
多种地多赚银子,也要有保护自己的实力。
否则……赚再多银子,也会被别人抢走。
辗转反侧中,林河迷迷糊糊睡去。
这一夜,他做了个美梦。
林河发大财当了地主,良田千亩,宅院重重。
娇妻美妾更是无数,吃饭的时候一个个花枝招展的走出来。
林河张张嘴,美人夹来大肘子红烧肉,喂到嘴边。
吃得他满嘴流油。
就在这时, 风云变色,怪声四起。
林河朝外一看,一只大公鸡长得奇大无比,像是一座移动的小山。
公鸡四处乱走,踩烂良田,啄坏宅院。
“我的家产啊!”
林河手足无措,对付不了怪兽般的大公鸡。
大公鸡觉得自己胜利了,仰天啼叫起来。
“喔喔喔!”
“喔喔……”
土炕床上,林河揉了揉眼睛,看向四周。
黄土墙,茅草顶,家里连个桌椅板凳都没有,最值钱东西就是番薯。
哪有什么良田宅院。
“喔喔……”
鸡鸣声再度响起,林河知道,那是大伯家养的鸡。
一般人家里不养公鸡,只会养母鸡留着下蛋。
大伯家富裕,有多余的粮食。
公鸡养到过年时候,杀了给林有成补身子用的。
住在隔壁的林河也有好处,不会睡过头,天一亮必定起床。
洗脸漱口,挑水煮番薯。
吃过了早饭,林河看了看天气,朝阳从东边升起,天空飘着薄云。
深呼吸一口,满是深秋寒冷干冽的味道。
“好天气。”
林河坐在木墩子上,先是洗干净番薯,随后用擦板擦成番薯丝。
很快,茅草屋前摊开两张竹席,铺满番薯丝。
六千斤番薯,生放着时间久了容易烂,晒成丝好保存,也好挑去县城卖钱。
秋日阳光一天天照耀着,温度也一天天冷下去。
年纪大的老人,清晨时穿上了棉衣。
哗啦哗啦……
林河抖动草席,晒干的番薯丝发出脆响。
半个月时间,只下了一场雨。
不止方便林河晒番薯丝,对于种稻谷的村民来说,更是个好年。
咔嚓咔嚓!
村民弯腰收割着稻谷,孩子们跟在后面,捡起漏掉的稻穗。
最是农忙辛苦的时候,每个人脸上却挂着笑脸。
空气里有稻谷割开后的清香,也有钻进鼻子里的痒意。
筛谷壳的粉末,吹的到处都是。
他的大伯,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大伯本来有两亩水田,再加上占了林河家的三亩。
今年一共五亩地丰收,去壳打成米,估摸着上千斤。
别看林河一亩地有六千斤番薯的产量,大伯五亩地才一千多斤。
可林河种的是番薯,粗粮还带水份。
六千斤番薯全晒成干,要晒去四成水份,再加上番薯干和白米不是一个价。
“白米值钱啊。”林河感叹,也有些眼热。
他有黑瓶灵液,如果能种上水田,稻谷的产量起码翻一倍。
此时此刻,佃租水田的心思,压过了去武馆学武。
晒干的番薯丝倒进竹筐,林河挑起担子,去往县城。
出村路上,迎面走来几人。
林河抬头一看,都是村里的熟人,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尤其是站在前头,被众人簇拥在中间的。
正是他的堂哥,林有成。
林有成穿着合身的棉布衣服,手腕脚腕处打着绑带,脚踩一双黑靴。
一身打扮,和周围的庄稼汉子截然不同。
村里的庄稼汉,大多穿粗麻衣服。
农忙时节,手肘袖子处磨破了也懒得去补。
至于林河,穿的更不像样。
他身上的衣服,还是两年前被大伯赶出门时的那一套。
不说到处破洞,两年时间林河长高了不少,衣服早就小了。
袖口缩到小臂,裤腿露出了脚踝。
还有鞋子……
深秋时节,林有成穿的是靴子,其他人买不起靴子,也是脚踩一双黑布鞋。
林河脚上是一双草鞋,脚趾头露在外面。
双方在路上相遇,谁也没有出声打招呼。
到了村口的时候,林有成皱眉想起。
“那是林河?”
“是啊。”
“居然没饿死……”林有成冷笑。
前年把林河赶出家门的时候,林河又瘦又小,头发枯黄。
当时林有成觉得,林河肯定活不到第二年开春。
没想到,马上是第二年的年底了,林河不止活着,还长高长壮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