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行在路上的癞头曹三万料不到这将会是他的最后一趟“买卖”。
曹三是个杀手,拿客人钱财,代客人取命,便成了一桩买卖。
这买卖曹三已经做了十多年,至于杀了多少人,赚了多少钱,曹三早已记不清了。只知道那各处城门口上自己那通缉画像上的模样已经改换了几次,名字也变更过几次。有一点却未变:通缉罪名——杀伤人命,通缉结果——暂未捕获。
十多年来,他有过几次失手,有过几次受伤,却总算活了下来——干这一行,干了十多年,还能活着,本就不多。
曹三的秘诀说来简单:一、没把握的买卖绝对不接,近几年,更是谨慎,只接“老棺材”交接的买卖。二、一人独行,从来没有同伴。三、乔装易容。四、做完一档买卖,便离开一段时日,另去它处。
正因了如此谨慎小心,十多年来,曹三靠着刀头舔血过活,不光活着,且还活得不错。
新近的一档买卖仍是“老棺材”介绍的。“老棺材”是江湖人对他的称号,至于本名,无人得知。
有些传说,不知真假。据说这“老棺材”是前朝锦衣卫指挥使,身在官场,却与江湖各色人物广有联系。改朝换代,江湖动荡,这“老棺材”却靠着自己的人脉游刃于江湖,无帮无派,却自有一番威望。
曹三认准了“老棺材”,便只从他手里接“买卖”。除了出价不低外,最重要的便是稳妥。“老棺材”也需要这些江湖上的“野狗”(没有门派,没有正业的江湖人。)来做些“脏事”。癞头曹三这样的人物也正合“老棺材”的需要。
这次的这档子买卖说来简单:一位外地卸任的小官落叶归根回平易县养老,一行带着家眷,请了镖师护卫,从官道回平易县城。
出钱的“买家”只要那卸任官员一人的性命。相信曹三的信誉,不需拿回“证物”。至于原因,无非是朝堂恩怨。
那仇家直等到官员卸任,掏出半世积财来一吐含了多年的恶气。
曹三是生生从“老棺材”手中抢来的这档“买卖”。“老棺材”原想着是将这活儿交给旁人做,偶然传到曹三耳中,知道了这一档好生意,便来极力争取。
“老棺材”反复说这“买卖”不好做,一个人难以得手。曹三还是坚持,最终“老棺材”竟答应了。
这并非“老棺材”的行事风格,以往,他一经决定,便不容更改。这次,曹三本也不抱希望,只是看着这档“买卖”实在动心,在人手未定时,过来相求。不想,最终竟真的如愿。曹三除了欣喜,并未多想。
曹三之所以想做这事,只因为他以前于类似事情上得过便宜。
那次也是卸任官员返乡,也是仇人寻仇。曹三不光事情做的轻便,更从那卸任官员回乡的随行车马上抢得了丰厚的一笔钱财。每每回想起来,都是回味香甜,甚感得意。
此次再逢肥羊,曹三一心想着定要好好“吃”上一顿。一档“买卖”,饱上个一年半载,何乐而不为。
骑马走在路上的曹三想起这些,心中得意,嘴上不觉哼起了乡野小调:“小冤家,想杀我今日方来到。喜滋滋,连衣衫来搂抱,你浑身上下都藏俏。搂一搂,愁都散。抱一抱,闷都消。便不得共枕同床也。咱跟前站站儿也是好。”马蹄得得,小调轻快。
正午时路过一家酒馆,曹三喝了几碗水酒,许是喝得急,再上路,迎风吹着,竟有些上头。
看前面路边一片杨树林,便打马进去,将马拴在树上,自己委身在一棵环臂粗的大树下,将身背的包裹枕在头下,随身短刀放在右手臂下,便昏昏睡去。
一觉醒来时,天色已经全黑,夜风吹着,身上感觉一阵寒意。曹三仰头看了看天上月亮,时正夜半,前方客栈遥遥,与其夜半赶路,不如便在这树林中等待天明。
如此想着,曹三便从马匹褡裢中取出酒袋,仰脖子喝了两大口。仍缩身在那大树下,闭目静待天明,却再难以入眠。
夜风潇潇,树林深处不时传来“呜咽”的怪声。曹三平素凭杀人取命,刀头舔血过活,也并非第一次于野外露宿,心中并不觉怪异,也无惊惧之感。
只是那呜咽之声一阵阵随风传来,萦绕耳边,久久不散,更令本就难以入眠的曹三心中烦乱,再难入睡。
烦乱中的曹三又起身取了那酒袋,仰头喝了两口。再次躺下,不久便觉脑袋微晕,昏昏沉沉,却仍是难以全然入睡,便于半昏沉半清醒中听着那林中的声声“呜咽”,一时脑中竟现出一些过往,清晰如昨。
(二)
老者两眼圆瞪着,灰白的须发在风中颤抖,一手捂着胸前的伤口,另一只手吃力地前伸,仿佛要抓住面前之人。血水从前胸的伤口处散开,仿佛润湿的宣纸,将一身白缎子长衫瞬而染红。
曹三记得,那是自己接的第一桩“买卖”,是自己杀的第一个人。
那时的曹三年方十九,还是咸阳城里四处流浪的乞儿。从小便死了父母,无家可归,便随着城里的一众乞儿四处讨食。
讨食的日子温饱无着,受尽白眼欺凌。直到那一日,已经入冬的街头人迹稀少。曹三与伙伴小邱两人蜷缩在一栋大宅的墙角。从白日里便见到这大宅里人进人出热闹异常。两人料定大宅内定是摆宴请客,便一直蹲守在此。企盼着这富家大户酒宴散去的残羹剩饭。
一个黑衣汉子走到曹三身前,俯身蹲下,低声说:“一两银子,做一件事。”
一两银子能在城里最大的酒楼点上一桌子菜,美美地吃到肚皮涨破,若节省着吃喝,一个人能过上小半年;一两银子,能置备上四季的衣衫,冬日里御寒抗风,少了冻死街头的风险;一两银子,能一时扫去自记事起受到旁人白眼,令人对自己正眼相看;能换得花街上女人们的温言笑语,春宵一刻,哪怕只是片刻。
那一瞬间,曹三心里如此想着。为了一两银子,可以去搏命,更何谈只是做一件事。
身边的小邱还有些犹豫,曹三不再迟疑,便使劲地点了一下头:“先交银子,后做事。”久历人间冷暖的曹三有着本能的戒备。
“先给你半两,成事后,再给你余下的。”那个黑衣汉子低声道。
“行。”曹三痛快答应,“说吧,做什么事?”
“半个时辰后,这栋大宅内会走出一些人。你盯住最后走出的两人:一个小厮,前面提着灯笼,一个老头,驼背,走在后面。两人步行朝东拐向福安酒楼方向。你就一直跟在后面,等走到僻静处,那个提灯笼的小厮会肚子痛,跑去角落里解手。余那老头在一旁,你过去在他前胸刺上一刀。就一刀,无论死活,你的事情便算做完了。”
黑衣汉子说着,从怀中掏出一把短刀,调转刀头,递到曹三面前。那短刀在月光下寒光闪烁,令人身上一冷。另一只手掏出一块碎银子,在手中抛了两下,送到曹三近前。
曹三身子本能的后缩了一下。小邱拉扯着曹三的衣袖,低声说:“走吧,快走吧。咱不为了这一两银子舍命。”
曹三犹疑着,忽地一把抓住那块碎银,愣了片刻,伸手接过了黑衣汉子手中的短刀。
“既然交给你做这事,就不怕你耍花招。”黑衣汉子站起身,伸手清扫了两下长衫下摆,“事成之后,明天傍晚,还在这里等我,给你剩下的银子。”说罢,转身走了。
借着月光,曹三两眼瞪着一手的银子,另一手的短刀。
直到那黑衣汉子消失在街角,小邱才轻声说:“三儿,你真行,拿了银子,我们先去好吃好喝一顿,去城外藏几天。谁会理会他,大不了今后咱不到这片地界儿来了。那人也不会为了半两银子全城寻咱们。”
曹三看着手中短刀说:“我还想要那半两银子呢。”
小邱惊道:“你该不会真地去刺杀那老头吧?”
曹三不答,将短刀放在地上,将银子对着月光反复看了看,揣到怀里。衣服破烂,又觉不稳妥。掏出来,脱下一只鞋子,塞入鞋子里,却顶着脚趾头。实在无处可放,转头看着小邱:“银子放在你这里,等我做完事,请你吃顿好的。”
小邱接过银子,紧紧攥在手里,不再多话,点头应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