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雄站在门前备了马,骑在马上的应该是那个张管家,宋雄正交待着什么。
唐义还听不到声音,能看到这些也够了。
二十万两银子并不是非要宋家拿出来,唐义不屑做这种强取豪夺的事。
这张借据,只是为了谢班的安全,有了这个把炳,宋雄会想着如何自保,暂时不会再有功夫去为难谢班母子。
他从没幻想宋家会善罢干休,郭武曾说起过,宋雄有个京城当官的亲戚,唐义早已想好了应付的对策。
强龙不压地头蛇,宋雄若不识好歹,继续作死,唐义会让他死的很难看。
逛来逛去,唐义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地方,黄金坑。
这个自己重生的地方,在月光的照耀下,依然凹陷着,里面堆满了垃圾。
四周的草棚不知被谁烧成了灰,本来他还打算成为楚城首富之后,就在那里建个纪念碑什么的。
既然我唐义从乞丐都可以做成首富,那垃圾场也同样可以变成闹市区。
上帝视角还真是个好东西,但它为什么会突然变强了呢?
唐义还摸不清规律,这段时间自己也没强壮到哪去,应该跟身体变化没关系。
难道是因为钱变多了?
楚城的南大街跟往常一样人来人往。
唐义很少去北大街,一方面是因为那边确实臭乱不堪,另一方面,那边有奴市。
作为从小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才子,人生来平等,这种理论已经印在他的骨髓里,封建阶级的严酷的上下层关系,他勉强还能接受,但公开贩卖人口这种惨绝人寰的事情,还是能不见则不见。
如果想彻底杜绝这种惨剧,只有等待自己的能力足够强大的时候吧。唐义觉得,等待的时间应该不会太长。
楚城地处边境,制作衣服的材料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经过加工的兽皮,有的是麻布,丝绸的衣服比较少见,可能是太珍贵了。
这个时代,丝绸是可以当作交易货币使用的,以绢为单位,一绢丝绸,可抵百两黄金。穿着价值几十两黄金衣服的人,估计不会在挤来挤去的大街上闲逛的,要逛也是坐在马车里。
“这件衣服真的是太适合少爷您了。”衣装店老板恭敬的在唐义身边吹捧着。
唐义试了件黑衣红边的紧身长袍,材料应该是棉布的,穿在身上还算舒服。
他本来就长得不丑,配上这个颜色,看起来更加了几分英气。
曾经花过三十万美金,专门请十几位时尚设计师为自己定制各种场合的礼服。
不过现在是咸鱼翻身,钱还没赚到位,只能凭自己的眼光试穿了,他自认为眼光不怎么样。
“我可不是什么少爷。”唐义的回答让衣装店老板有点尴尬。这种市井的套路人尽皆知,不管顾客穿哪件衣服,衣装店的老板都会说,好看,这件衣服就适合你。
红配黑,有点像历史上大秦朝王族的感觉,唐义决定买下来。
“多少钱?”随手打开了钱袋。
衣装店老板瞄见了里面白亮亮的银碇,嘴角一咧,“我们店里才设计一批剑带,都是金丝边的上等货,用的头层牛皮的里子,玉镶可是正宗的玫瑰岗出土的玉石。。。。”
“等一下,什么?剑带?”
唐义好奇的打断了衣装店老板滔滔不绝的介绍,没办法不打断,因为他一句都没听懂。
老板也挺好奇,这个看起来不是富家少爷,起码是个贵族子弟的年青人,难道不认识剑带?
“啊,少爷您可能没听清楚,我说的是剑带,就是附在腰上,用来放剑的带子。”他一边说,一边用手在自己圆滚滚的肚子上演示。
可惜唐义还是一脸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