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这到底是去迎亲,还是去奔丧。开这么快,找死啊!?”
虽然不停抱怨,眼睛却只能死死盯着前边的双闪车灯,方向盘握的紧紧的。
方可的哥们结婚,婚礼在老家,镇上举行。
他的车是白色,迎亲车辆都是黑色的,不搭调。
只能安排到最后。
今天早上的雾,邪乎!
生平仅见。
能见度五米都不到,开着车,连路有多宽,都看不清楚。
硬着头皮上路。
祖国这几年的基建飞速发展,就算是乡村道路,都很平整。
再加上,自认为娴熟的车技,聚精会神的情况下,勉强能跟上前边车队的尾灯。
最开始的路段,大家还开的比较谨慎,每隔一段,都要停下来互相照应一番。
后来,速度就慢慢提了起来,七弯八拐的山路上,一个个都开出了秋名山车神的味道。
朦朦胧胧,不知开了多久。
车内的暖气,开始变凉。
以为是外循环的缘故,结果摆弄了半天,还是不见好转。
整个人冷的直哆嗦,抽了支烟提神。
打开收音机。
结果,全是“吱吱吱”调频的声音。
“这是啥破地方啊,连收音机都没信号。你丫的,媳妇该不会是花钱买来的吧?”
百无聊赖,又开了一阵子。
感觉车子有些飘。
不是那种车速太快的飘,是明显感觉到,轮子有一种悬空感,该不会是轮胎漏气了吧?
这破车又没有胎压监测。
人有穷病,车也有。
还不敢停车去检查,要是跟不上前边的车队,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那才真是叫破嗓门都没人搭理。
胆战心惊开了一路,终于感觉到,四周有些隐隐错错。
应该到了他媳妇的乡镇了吧,方可心里这么想着。
周围开始有些昏黄的灯光,心踏实了不少。
这不,没多少时间,车就停了下来。
方可坐在车里,等前边的车辆找车位。
“咚咚咚!”
车窗被瞧响,玻璃上全是雾气,看不大清楚外边的情况。
才打开一条缝,一个白色的信封,塞了进来。
看上去,还是鼓鼓囊囊的。
“分量还挺足,这娘家人,还是蛮讲就嘛。”
顺手把信封丢车里,打开车门,决定好好感谢一下人家。
结果,转眼,人都走远了。
那人好像穿了一件白色的蓑衣。
也难怪,早上雾大,要是再起霜,衣服搞不好都要弄湿。
伸了个懒腰,点上一支烟,决定稍微走走。
“哟,我就说我看人贼准。每天在我面前装穷,原来家里真有矿啊。”方可走到车头前,看着前车的尾巴,啧啧不得了。
“大奔啊!”
“法拉利啊!”
“啥玩意?还有两个R!”
“你一天跟我挤一个破出租屋,也就罢了,我当你是体验生活嘛。还跟我抢一桶快过期的泡面,是几个意思?”
想到过去,几年同居生活中的林林种种、点点滴滴,真恨的咬牙切齿啊。
但是谁说,心里不偷着点乐呢。
“兄弟,你看啊。咱们最苦最艰难的日子都过来了,我呢,就差把内裤分一半给你。忆苦思甜也好,抗压式教育也罢。如今呢,你也结婚了,那些心酸的过往,都将成为我们最珍贵的回忆和往昔。从今以后,从今以后嘛,哈哈哈……”
方可已经在幻想,富贵荣华,人生巅峰。
“汪汪汪!”
一声犬吠,将他从得意忘形中拉了回来。
一只瘦的仅剩下皮包骨的黑色土狗,就站在跟前。皮毛掉的有些严重,可能得了一点皮肤病。
“乖乖,别闹。咋回事呢,这年头又不少吃喝,怎么搞成这幅模样了?”
伸手摸了摸它的头。
它用鼻子拱了拱方可的手,又低下头任其抚摸。
这大冬天,又冷又饿咋成。
打算到哥们家,去找点吃的给它。
“汪汪汪!”
黑狗立马退后一步,挡在方可前进的路上,又开始叫起来。
“好啦,黑仔乖,我现在就带你去吃好吃的。别闹!”
“汪汪汪!”
才挪了一小步,它叫的更厉害了,甚至扑起前腿来阻挡方可。
这并不是攻击的动作。
真正咬人的狗,一般都会发出低沉的声音,并且,前腿往腹部收缩,脚抓紧地面。
蹲下身子,抱着它的脑袋送到怀里,使劲安抚了一阵子。
它在方可怀里“呜呜呜”的低声呜咽,感觉有些委屈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