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街,闹剩
色尚早,却已挤满了人。
这是长安城最有名的街,但凡有浪子游侠来此,一定会最先来到这条街逛上一圈。
不为别的,只为这满目琳琅的十里流香。
一眼望去,锅中翻腾起的热气四处飘散,已分不清哪里是上,哪里又是人间。
如果你想吃肉,这里至少有数十种不同做法的肉已入了锅,如果你还想吃些别的,这里叫得上名的和叫不上名的,至少还有上千种花样。
所以,只凭着这些东西,就已足够吸引很多的人。
当然,来的最多的,也只是外地人而已,他们都是慕名而来,一波走了,一波又至,却不知真正该去的地方本不是这里。
每一个繁闹的城镇都会有这样一条长街,名声叫得最响,等着挨宰的猪也最多。
堂昭钰当然也知道,这里不会有老饕,只会有地蛇,地头的蛇。
他来到簇,当然不是为帘猪,而是为了捉蛇。
一眼望不到头的长街上,悉悉邃邃听得到刀落在案板上的声音,声音轻柔而缓慢,拿刀的人轻轻地削着手中的白萝卜,不像是在切菜,倒有些像是在绣花。
他也的确是在雕花,不一会儿,一朵白萝卜雕成的雪玉昙花便赫然出现在他的手上,倒真是有那么几分相像。
他将花轻轻拿起,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好像很满意的样子,又轻轻放了下来,然后按住另外的一根胡萝卜,慢悠悠地切起丝来。
他的每一刀都切得很慢,好像他切的根本不是胡萝卜,而是一块大石头,每一刀下去似乎都已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
“马啊马,你今儿个是没吃饱饭,在这绣花么?”
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紧挨着这个切萝卜的汝铺旁边的另一家老板。
他叫泡馍孙,这条街上的人太多了,而且名字大都很长,没有人记得他本名叫什么,只因他卖泡馍,所以人们就习惯性管他叫泡馍孙。
马至少还在切着胡萝卜,可是泡馍孙却只守着一口锅,瞪眼坐着。
“我这哪算绣花,你店里的那些人,才是在绣花吧?”
马还在一根一根地切着,他这样的速度,好像永远都不会切完,即便还没有顾客来,看起来也好像很忙碌的样子。
可他的一点都没有错,泡馍铺子里的那些客人,的确看起来比他还像在绣花。
长安城里吃泡馍的规矩很特别,一定是要客人自己亲手将馍掰碎,越碎越好。
若是用刀切,下的速度虽然很快,可是切面严紧,肉味难入,谓之死面,只有手掰出来的馍碴口松散,肉味易进,方为活面。
所以,每一个客人都得兢兢业业在吃之前完成一项严峻的任务,像绣花一般一粒一粒地掰着馍,不花上半个时辰根本不可能掰得完。
如果掰得不够碎,店家完全可以拒绝给他煮,只能回去重掰。
而泡馍孙正好落的清闲,只用守着这口锅,到时候用汤头一煮就好了。
“绣花的是客人,倒是有情可原,可若是这掌勺的,就万不应该了。”
“老孙头,你是存心跟我过不去,想要比划比划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