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正文,看到的就是第一篇所谓完美犯罪的陈述:
“在这个世界上是否存在完美犯罪?其实所有的人都不够清楚,但是作为旁观者来看,说什么都可以摆出一副言之凿凿的模样,可是,只有真正犯下了一宗让人看不出来瑕疵的罪案,才能够算是有资格评价什么是犯罪。当个犯罪的工具,不如设计个犯罪的游戏,把所有的人都写进去,控制线掌握在罪犯手上。
真正的无辜,从来就不是由自己来一一解释的。但我也不打算以一个罪人的姿态来陈述我的罪案,因为,真正的称得上完美的罪犯,在其他人看来就应该是无罪的,而这个观点,首先要先说服自己。我首先就是无辜的,那些在别人看来血腥的行凶手段,都是因为某个辱没人性的理由,换做任何人都会那么做,我不过是站在多数人的角度追求公平正义而已。
一、完美犯罪的前奏:当个看起来理所当然的罪人。首先要策划出一宗血腥的案件,设计出来的完美的证据链,将所有的证据指向那个明显的罪犯,而设计的这个案件性质的恶劣在某种程度上要达到人神共愤的程度,只要让凶手看起来像是落入地狱千百次都不足以洗清罪孽时才能够成功成为邪恶角色。但要在堕入地狱前紧抓住救命的绳索,认罪自首也罢,搬出往昔社会贡献也罢,总之在追罪和赴死之间留段过渡期。同时,这样一宗理所应当的案件必须留个难以看清却致命的罪案,为自己留有后手,先死后生才是关键。
二、完美犯罪的基调:当一个带有疑点却弱势的恶人。学会隐藏,忍受得了短暂的黑暗才见得了天明。一直保留那个破绽,不要亲自说出来,留着给好事的人自己发现。待到有人发现了,也无需急着解释,既然是刻意留下的,自然少不了接连的猜想,那么所有因为好奇心衍生的‘证据’都会是最好的助力。比起从一开始就苦苦哀求申辩自己是那个无辜的人,不如咽下罪人的罪名,在忍受千夫所指后又叫人看出被误会的可能后得到的来自舆论的同情会更多。很多时候,有罪无罪司法给出的解释就只是官方的,道德的同情才是人性制约的神来之笔。而那个被设计得精巧的破绽也必是要有个配角搭戏,只有让替罪的人也觉得自己犯了罪才算是完美的犯罪。
三、完美犯罪的收尾:当一个被误会的可怜人。可以不让自己在案件中被摘得干干净净,但一定要让自己看起来有苦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