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半条街,沈蔷面前突然多出了一个人。此人看起来应该挺年轻的,一身自命不凡的白衣服,双手抱肩就这么站着,沈蔷挪到哪,他就挡到哪。
沈蔷看了他一眼,“好狗不挡路。”
白衣男轻狂地哼了一声,眼望天空,用一种高高在上的语气道,“我们四爷叫你过去。”
沈蔷哟了一声,上下打量他,“哪儿来的老头子啊,养的奴才这么气派。”
“少废话!”白衣男不耐烦道,“还不速速随我去见过四爷。”
沈蔷摆摆手,“有话直说。我的时间可宝贵的狠。”
白衣男面露嘲讽,“一个坑蒙管骗的小乞丐,有什么脸在这摆谱。”
沈蔷心里头琢磨,这位原来是路见不平一声吼,不该出手也要强出手管闲事的。常在河边走,今天湿了鞋。虽说这白衣奴才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看着极蠢,但是衣着低调奢华,所谓四爷身份可见一斑。
三十六计走为上,惹不起躲得起。沈蔷拍拍身上的破麻袋,扑腾起满身的灰尘,借机绕道,“告诉你们家那什么四爷,本大爷忙着呢,不见。”
“站住!”白衣男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袖子里拿出一把铁戒尺,拦在面前,“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口出狂言,对四爷不敬!”
“你这个人是不是有病?”沈蔷奇怪道,“我认识你们吗?莫名其妙来扣这么大的帽子。”
白衣男冷笑,“多行不义必自毙,自会有人看不下去。你现在不认识我们四爷,不过很快你就知道我们四爷的厉害了,你这……”
“江恒,带他过来。”二人身后传来一个高冷的声音。
沈蔷回过头,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一辆马车,帘门微微掀起,露出半张人脸。
怎么居然不是个糟老头子,反而是个看着只比自己大个两三岁的少年。
这么一愣神的功夫,沈蔷的衣领子已经被江恒拎住,三步两步便拎到了马车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