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抓是不行的,后面的突厥人很碍事,举着高高的火把驱赶着受惊的马群。如果直接冲到军中后果难料。虽然心里不舍,但还是架起了八牛弩,力道奇大的粗壮箭矢犹如一柄天神长矛一般贯穿第一匹马,直接插在身后的马肚之上,巨大的惯性拖着哀鸣的战马飞出去三丈有余,撞倒了后面跟上来的马群。仅仅一根箭矢,就折损了六匹战马。
马群后举火把的突厥人早已被乱刀砍死,马群前方受阻,生存的本能让马群调转方向,向着苏小义所在的后军奔来。
把苏小义护在身后的大狗激动的直流口水,眼睛冒着幽幽的绿光,时刻准备冲出去。
大狗作为一个突厥人,有这样的举动十分奇怪,突厥人见过的马可比大唐人多多了,吓激动个屁。
“大狗,左右不过意群马而已,虽然战马在大唐挺值钱的,但是在你们突厥人眼里,好像也没有多金贵吧,还没有一把刀值钱。”
“主人不知,我在突厥时是马倌,每日就是放马,见过的马的确不少。但像今日这般雄壮的马群,实所罕见。”
苏小义眼睛一亮:“哪里罕见?”
“马群之中,居然有几匹上好的汗血马,虽然尚未长成,但再喂养一年,定是无上神骏。”
汗血马?苏小义一愣,再用手挡在头顶,遮住阳光,想再看的清楚一点。可是无数战马犹如蚂蚁一般滚滚而来,连颜色几乎都分辨不清。大狗居然能从千匹战马中寻出汗血马,实在让苏小义骇然。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大狗识马的本事果然厉害。
“大狗,有办法抓住这些战马吗?今晚赏你一锅上好的牛杂。”苏小义舔着舌头,眼睛的瞳孔已经变成了金黄,奔跑的战马就是奔跑的一贯贯铜钱啊!
听说可以得到一锅牛杂,大狗立刻来了精神,二话不说,肩上搭五十斤麻绳,胯上一匹战马自矮丘之冲马群而去。
孙正权直捂眉头,自己师父那副见钱眼开的表情让人无法直视。
明明一身的本事不以天下为己任,偏偏一身铜臭,状若商贾,以后如何在朝堂自处。
看到马群向后军冲开,早有兵卒架好八牛弩摆在阵前,只要马群到五百步之距就会被立刻射杀。
连人都不放过,区区战马何足道哉!
后军一脸的不屑,本来没被派去攻城就一脸的不爽,明明到手的军功不翼而飞,人谁心里都窝着一股气。真当咱是后娘养的?凭什么其他人都能去阵前砍杀突厥狗捞军功,凭什么我们在这里眼馋?
反正闲着无事,正好拿战马练练手,许久不用八牛弩,手都生了。